图4-2 总体技术框架
(1)云基础设施层
云基础设施层包括机房环境及配套工程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云管理系统建设。其中,机房环境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机房选址及其基建工程、空调系统、电力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按实际情况及需求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资源。基础设施云管理系统实现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各类资源的池化,对外提供统一资源调度接口,实现基础设施即服务。
(2)大数据资源层
大数据资源层是整个“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核心,通过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相关政务数据,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等信息资源的汇集和标准化整合,建成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研发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地理信息资源的集中和分布式存储、统一管理,并确保数据资源在基础数据库内部的合理组织、有序流动和联动更新。(www.daowen.com)
(3)大数据服务层
大数据服务层是基础数据库对外服务的窗口,通过一站式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资源的数据交换服务、信息共享服务、分析挖掘服务和应用定制服务。其中数据交换服务通过资源交换系统,能够汇集各级政府部门政务数据及公共数据;通过信息共享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内容级信息服务;基于大数据框架,研发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集成各种空间分析、聚类、影像分类、机器学习、模式识别处理算法和模型,对海量数据的快速处理和智能分析,进行更深层次的数据挖掘、分析、表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各层次的决策、实施、监测、评估等提供智慧服务;应用定制服务针对具体的需求,以组件式、工作流模式,将相关模型、数据和功能有机组合起来,构建主题应用系统,满足按需定制、快速服务的需求。
(4)标准规范及安全保障机制
标准规范的制定是基础数据库有序、持久、良性运营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数据整合、数据库建立、数据应用、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三大类:数据类标准规范、生产类标准规范、运行管理类标准规范。
安全保障机制包括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两部分,将严格遵循国家等级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的原则,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建立信息系统综合防护体系,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
(5)组织机构及协调机制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常态化运维的需要,设立基础数据库运维常设机构,组建和培养基础数据库运行和维护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保障基础数据库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数据交换、整合及应用需求,在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京津冀三地政府部门间建立权威、可靠、通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保证数据来源及使用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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