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和政府组织体系两个维度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有三种建设组织模式可选择,分述如下。省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在这种建设模式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从物理和逻辑上均独立建设服务各自需求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三地之间可以进行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和政府组织体系两个维度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有三种建设组织模式可选择,分述如下。
(1)国家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
在这种建设模式下,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直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的责任建设单位,负责数据库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京津冀三地各行业部门作为参建单位和主要用户,既有收集、提供数据的义务,又享有使用数据的权利。
(2)区域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www.daowen.com)
在这种建设模式下,根据国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实际数据资源需求,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共建、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在数据库逻辑结构上,三地负有公平、均等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建设义务和使用权利,各自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需的本地数据资源库,并进行数据的汇集、交换、共享和服务。在数据库物理结构上,考虑到北京市的“一核”定位及首都地缘优势,北京市可以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的牵头建设单位、统一数据资源汇集地和信息服务平台承载方,和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形成逻辑统一、物理分散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
(3)省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
在这种建设模式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从物理和逻辑上均独立建设服务各自需求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数据库,三地之间可以进行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这种建设模式容易造成基础设施及数据资源重复建设和浪费,数据库建成后,信息资源共享依然可能存在区域壁垒的风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空间大数据应用机制研究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