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指出,自古以来带兵的人,没有不坚持己见杀掉违法者以建立自己威严的。譬如魏绛杀仆人,司马穰苴斩庄贾,孙武在美人身上用军法,彭越诛杀迟到的人,这些例子都是如此。
严格的法纪是镇压大小贪官,维护统治者集权的重要保证。法制愈严明愈能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给为恶者以下马威,在相当程度上维护社会的稳定。
曾国藩身处乱世之中,他深知光靠儒教的礼义教化民众是不行的,更需要严刑峻法来处理惩罚那些犯上作乱、乱政谋私、危害百姓的人。为了稳固大清统治,曾国藩毫不犹豫选择了法来维护社会秩序,来安邦定国。
咸丰年间,清廷命曾国藩襄办团练,曾遂国家主建湘军。湖南和其他各省一样,由于地方官的掩饰弥缝,乃至到处布满了反抗清政府的团会和散兵游勇,地方治安坏到极点。小至白昼抢劫,大至攻破城池、焚掠官署,变故层出不穷。他们占据山岭险阻,构筑工事,官兵简直是莫可奈何。如征义堂、哥老会、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天地会等,是比较有名的一些团体,至于其他秘密会社,则多至不可数计。太平军初到湖南时,便有成千上万的会党徒众,加入合流,使太平军声势更盛。
于是,曾国藩在长沙城内鱼塘口设立了一所行辕,专办全省团练,肃清地方事宜。又创设了一所“审案局”,专门审办各地缉解来的不良分子。
曾国藩是个老翰林,给人的印象是胡子粗粗的,指甲长长的,腰背弯弯的,走路拖拖的,平生不会骑马,不善刀矛,可是他在惩办“盗匪”、维持地方治安的工作上,却完全是另一副作风。
以往的地方官过于怠惰畏事,往往积案不办,甚至良莠不分,罪犯逍遥法外,横行无忌,曾国藩鉴于此情,便提出了“治乱世,用重典”的主张,以严刑峻法来痛惩不法分子。
第一,曾国藩对付个别群众和小股会党反抗活动的政策是“就地正法”。其具体办法是令各地团练头子直接捕杀和捆送形迹可疑、眉眼不顺之人,或批令各县就地处决,或送往省城交他讯办。
第二,曾国藩对付农民起义的办法就是招揽权绅,用以对付贫苦农民和会党群众,并美其名曰“借一方之良,锄一方之旁”。当时政局动荡,天下大乱,一般地主富户都不敢公开同贫民、会党作对。各地肯于出现办理团练的,多是为霸一方的土豪劣绅。他们平时武断乡里,一旦办起团练,就更是无法五天,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他们所纠集的乌合之众对公党群众的残忍嗜杀有过于清朝的正规军。所以,曾国藩说“以之御粤匪则仍不足”,“以之防土匪则已有余”。曾国藩还是提倡以本乡、本族之绅捕杀和捆送本乡、本族敢于反抗之民,“轻则治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处治大权尽归团长、族长掌握。这样既了解情况,又可避免引起乡村或宗族间的争斗。
开始时,曾国藩与张亮基商定,各地团练头子抓到会党群众捆送省城者,概交湖南首县善化县审理。后来曾藩嫌其杀人不多、不快,便在团练大营公馆设立审案局,甚至已经送到善化县的人也要强行提来杀掉。(www.daowen.com)
第三,曾国藩为了惩治贪官污吏,便设置新的机构办案。曾国藩早就对清朝地方官吏腐败无能深怀不满,更不信任承办案件的胥隶、书役人员,决心于司关之外设置新的机构,自行审案杀人。他将过去衙门办案的“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为这些统治势力捕杀和捆送农民大开方便之门。
同时,对被捆送者的处置,既不依照法律条文,也不需任何证据,惟土豪权绅们的言词的要求为据。稍加讯问,立即结案,重则砍头,轻则杖毙,最轻的也要鞭之千百,病死狱中。
曾国藩不辱圣命,实行峻法的刚挺之气令佞徒胆战,大小贪官为之忐忑,也滥杀了无数百姓,这种作风一直到他任直隶总督时还如此。
曾国藩不仅自己实施峻法,而且还要求皇上实施峻法。为了实行峻法,曾国藩敢于冒杀头之罪,犯颜上陈,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实行峻法一度使曾国藩声名重创,受朝野抨击,一时有“曾丧头”、“曾屠户”之浑号流传,无非是说他“滥杀无辜”而已。但是曾国藩没有退却,他相信只有“挺”下去,坚持峻法,才能拯救垂危的清王朝。
诸葛亮辅佐刘备治理蜀地,很强调严刑峻法,不少人因此产生抱怨情绪。法正对诸葛亮说:“从前汉高祖人函谷关,与人民约法三章,秦地百姓对他感恩戴德。现在您借助权势力量,占据一州地方,刚刚建立国家,还没有施加恩惠,恩惠进行安抚,更何况从客和主人的方面讲,也应该尊重主人,希望您能放宽刑法和禁令,以适应当地人的意愿。”诸葛亮回答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因为不施德政,政令苛刻,万民怨恨,所以一介草民振臂一呼,秦的统治就土崩瓦解了。高祖在这种情况下,约法三章,才取得很大成功。刘璋糊涂软弱,从其父刘焉时起,刘家对蜀地的人不止有一世的恩惠,全靠典章和礼仪维系上下的关系,互相奉承,德政不能施行,刑罚失去威严。蜀地人因此骄横独断,君臣之间,渐渐失去规矩。给予高官表示恩宠,官位无法再高时,反而被臣下轻视;顺从臣下的要求,施加恩惠,不能满足要求时,臣下就会轻狂怠慢。蜀地的疲敝破败,实在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引起的。我现在要树立法令的威严,法令被执行时,人们便会感激我们的恩德,以爵位限制官员的地位,加爵的人便会觉得很光荣。荣誉和恩德相辅相成,上下之间有规矩,治国的主要原则,由此清楚地显示出来了。”
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治制度也是由法律规范,国家的性质定于宪法,一切活动都离不了法。法律的健全程度和执法效果成了治国的关键。
有法令制度就须立即执行,有禁令就须立即停止,这是治理国冢的关键。这样的话,治理国家,只要正确进行奖励和惩罚就可以了。奖赏不能靠丰厚,真正的弊端在于不论功行赏;惩罚也不只是在于严酷,之所以没有效果,往往在于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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