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常用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见表10-3。
表10-3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买卖双方主要义务
(一)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强调生产制造场所)、工厂(制造场所)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在需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卖方亦不必为货物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ExW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本规则较适用于国内交易,对于国际交易,则应选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规则为佳。
(3)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装载货物,即使在实际中由卖方装载货物可能更方便。若由卖方装载货物,相关风险和费用亦由买方承担。
2.使用ExW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交付前的费用与风险由卖方承担,自卖方按规定交货之时起,买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卖方并无义务主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二)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于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买方指定人。建议当事人最好尽可能清楚地明确说明指定交货的具体点,风险将在此点转移至买方。FCA要求卖方在需要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FCA术语的注意事项
(1)卖方没有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是,若经买方要求,或者依循商业惯例且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订立由买方承担风险与费用的运输合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
(2)“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履行铁路、公路、海洋、航空、内河运输或多式运输,或承担取得上述运输履行的人。
(3)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若合同规定的交货地为卖方所在地(工厂、工场、仓库等),则当货物装上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收货工具上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在其他情况下,当货物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在卖方的送货工具上(已达到卸货条件),被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
(2)运输与保险。买方应当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
(三)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边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例如码头上或驳船上),即完成交货。从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并且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
1.FAS术语的注意事项
(1)本规则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销售商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3)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关于货物已按规定交付或者船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接收货物的充分通知;买方必须给卖方关于船舶的名称、装船地点,以及如有必要,在约定期限内选定的交付时间的充分通知。
2.使用FAS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在买方指定的装货地点(如果有指定的装货地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或者取得已经交付的货物,此时风险转移至买方。
(2)运输与保险。买方必须自行承担运费,订立自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
(四)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致买方指定的船只上,或者指(中间销售商)设法获取这样交付的货物。一旦装船,买方将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造成的所有风险。
1.FOB术语的注意事项
(1)本规则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销售商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2.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买方所指定的船只上,若有的话,就送到买方的指定装运港或由中间商获取这样的货物;卖方要承担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全部风险,直至已经按照规定交付货物为止。卖方通知买方装船,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以及需要时在约定期限内所选择的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2)运输与保险。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但是当买方要求的时候,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买方获得保险时所需要的信息,此时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果有的话)由买方承担。
(五)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越过船舷,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就算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承担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
1.买卖双方的义务
(1)卖方的义务。卖方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
卖方承担的责任如下。
①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指定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
②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③负责租船订舱。
④负责提供商业发票或交货证明;承担运费及货物装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
(2)买方的义务。买方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买方承担的责任如下。
①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办理保险。
③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承担的费用:保险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卸货费用和进口报关税费。
2.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CFR也是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之一,CFR与CIF很相似,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海运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方面。CIF的变形完全适用于CFR。
(2)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六)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船或指(中间销售商)设法获取这样交付的商品。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于装运港装船时转移向买方。卖方须自行订立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装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
1.买卖双方义务
(1)卖方的义务。卖方承担货物以规定的方式放装船运送或者(由承运人)获取已经运送的货物之前的一切风险。
卖方承担的责任如下。
①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装运港,并按港口惯常方式装上船舶。然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
②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③租船订舱,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④提供商业发票及交货证明。
卖方承担的费用:运费和保险费;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报关的税费。
(2)买方的义务。买方承担货物按规定方式送达之后的一切风险。
买方承担的责任如下。(www.daowen.com)
①负责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交货单据,并支付货款。
承担的费用: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进口报关的税费。
2.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
(1)保险险别问题。CIF术语中的“I”指的是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讲,指保险费。卖方负责办理保险,但不同的险别,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不同,收取的保险费率不相同。按CIF成交,卖方投保险别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办理。
②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惯例来办理,即卖方只需投保最低险别。
(2)租船订舱问题。如果没有相反的约定,卖方只是负责按通常条件下习惯的航线,租用适当船舶将货物运往目的港。
(3)卸货费用负担问题。卖方负责包括在港口装载货物的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卸货费;买方负责运费和码头搬运费在内的卸货费用。
关于卸货费用负担的问题,CIF有以下几种变形。
①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②CIF Landed(卸至岸上)。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③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④CIF Ex-Tackle(吊钩交货)。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4)象征性交货问题。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七)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运费付至……”指卖方在指定交货地向承运人或由其(卖方)指定的其他人交货并且其(卖方)须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载明并实际承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在CPT、CIP、CFR,或CIF适用的情形下,卖方的交货义务在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而非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时,即告完全履行。
1.CPT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确定以下两个点:发生转移至买方的交货地点;在其须订立的运输合同中载明的指定目的地。
2.使用CPT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依照规定向订立合同的承运人交货,风险进行转移;及时发装运通知。
(2)运输与保险。卖方应当自付费用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包括根据运输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和在目的地的卸货费;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
(八)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在约定的地方(如果该地在双方间达成一致)卖方向承运人或是卖方指定的另一个人发货以及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1.CIP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在CPT、CIP、CFR和CIF这些术语下,当卖方将货物交付与承运人时而不是货物到达目地时,卖方已经完成其交货义务。
2.使用CIP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依照规定向订立合同的承运人交货,风险进行转移;及时发装运通知。
(2)运输与保险。卖方应当自付费用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包括根据运输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和在目的地的卸货费;卖方还必须订立保险合同以防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买方应注意到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的保险保障,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进行额外的保险安排。
(九)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终点站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的终点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终点站”包括任何地方,无论约定或者不约定,包括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或空运货站。
1.DAT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DAT规则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2.使用DAT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已经按照规定交付为止;卖方必须提供买方需要的任何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2)运输与保险。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和卸货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卖方负责货物交付为止而产生的一切与货物有关的费用及出口海关手续费用;买方负责货物交付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进口海关手续费用。
(十)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AP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添加的术语,取代了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和DDU(未完税交货)三个术语。目的地交货的意思是:卖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
1.DAP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DAP规则要求应由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但卖方没有义务办理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
2.使用DAP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约定地点的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此时,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提供买方必要的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2)运输与保险。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出口海关手续费用;买方负责货物交付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卸货费用及进口海关手续费用。
(十一)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并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准备好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的货物卸下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1.DDP术语的注意事项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
2.使用DDP术语应注意的事项
(1)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内,在位于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果有约定),将运输工具上准备卸下来的货物交与买方处置,此时,风险进行转移。
(2)运输与保险。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并有义务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与进口清关手续,对进出口活动负责以及办理一切海关手续。
FOB、CFR、CIF与FCA、CPT、CIP的主要区别有如下几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3)运输单据不同。
(4)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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