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极理论是在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Perroux)一些思想的基础上,主要由法国和比利时的一些研究者们创立和发展而成的,因而又被称为区域发展理论的法国学派。佩鲁的中心思想是经济增长不是遵循均衡的路径进行,而是源于一个“推动型单位”,这个“推动型单位”是一个规模巨大、与其他部门有紧密联系、具有强大优势和强劲增长力的经济部门。“推动型单位”主要通过积极的内外部效应(即实现内部和外部的节约)和创新两种方式实现其“推动效应”:“推动型单位”中形成的积极的内外部效应使得经济增长的单位成本降低而自动强化其地位,同时,“推动型单位”扩张使得与其紧密联系的上下游产品需求增加,从而将增长刺激扩展到其他经济部门;“推动型单位”通过产品创新和生产过程创新而获得垄断利润(即较高的创新利润),反过来,它使得“推动型单位”很容易为继续创新进行投资,从而使得其保持了相对于其他经济部门的领先地位。“推动型单位”对其他经济部门还有消极的“制动效应”:“推动型单位”凭借它们的优势吸引其他经济部门的生产要素或者运用它们的市场权利施加负面影响,所有这些都造成对其他部门的“制动效应”。佩鲁的部门增长极思想被后来的研究者们所继承,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丰富其研究内容、拓宽其研究领域。后来的研究者们大多数的经验研究都涉及一定的区域,但他们集中考虑的还是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区域之间联系只是处于一个边缘位置,认为区域发展的极化仅是部门极化的结果,因此,法国学派没能对区域经济政策提供增长极构想的实施手段。
把区域和空间联系纳入增长极理论的先行者是法国的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R.Boudeville)和拉塞(J.R.Lasuén)。他们将克里斯塔勒和廖什的中心地理论运用到增长极的研究中,认为增长极产生于具有聚集优势和多种功能的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经济增长刺激遵循中心地等级扩散,即从最高一级的中心城市逐级向低一级地扩散。在这个研究过程中,布代维尔将其中抽象的空间转换为具体的地理空间,强调增长极与周围地区的地域结构关系,认为是增长极的空间结构决定了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空间模式。拉塞则认为,经济空间发展模式不是既定不变的,而是发展过程的结果。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发展是创新吸收过程的时空演变轨迹,经济活动密集和已形成发展优势的城市比周围的农业区更容易吸收创新,并接受更强烈的发展刺激,从而能够巩固和扩展它的优势。因此,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意味着除在一定时点上存在地区差别以外,还包含了一个创新扩散的循环累积过程,即那些已经进行创新的地方则能够更好地吸收新的创新,而那些还没有进行创新的地方则吸收创新的能力很弱。由此可见,对于大多数区域来讲,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他们都面临着两难选择的境地:要么通过参与全球的发展过程最大可能地迅速吸收创新,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在以往的创新还没有在全国扩散之前吸收创新的只有这些国家的发展中心地带,致使这些国家的不平衡发展状态更加加剧;要么就是一直到以往的创新在全国均匀扩散的时候,国家的中心地带再开始吸收创新,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这个国家会因此脱离全球的发展过程而被远远地落在后边。(www.daowen.com)
增长极理论出现后,曾一度被许多国家或区域,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视为实施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理论依据和国家规划的构想框架。因为该理论是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的,又由于各国在经济社会体制和发展阶段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差异,所以在实践应用中的效果是不同的。因此,每一个国家将它运用到实践当中时,要充分考虑其适宜性和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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