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账务处理中, 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遇到已填制的凭证不正确、必须删除的情况。在凭证未被审核前,可通过凭证的作废与整理的操作删除凭证;在凭证被审核后,只能先取消审核,然后才能删除该凭证;已记账的凭证,则需取消记账、取消审核,然后再删除该凭证。
【任务描述】
以某笔业务为例,在尚未做出纳签字、未被审核前,复制并作废、删除凭证。以第 16笔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业务为例说明操作过程。
【任务处理】
(1)复制凭证。在【填制凭证】窗口,单击 [前后翻页]按钮,找到第 16笔业务的转账凭证,关注其内容和凭证编号,单击[复制]按钮,任意修改凭证内容并保存,注意对比新凭证的编号。
(2)作废凭证。通过查询功能,或者[前后翻页]按钮,找到需要作废的凭证如第16笔业务的凭证,然后单击 [作废]按钮,该左上角凭证即被标上 “作废”图章,如果继续在该凭证上单击 [恢复]按钮,该凭证即成为正常凭证。[作废]与[恢复]按钮是互相的,可以不断切换,如图4-34所示。
图4-34 复制并作废、删除凭证 (1)
(www.daowen.com)
图4-35 复制并作废、删除凭证 (2)
(3)删除凭证。在【填制凭证】窗口中,单击[整理凭证]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凭证期间,如图4-35所示,单击 [确定]按钮。在打开的【作废凭证表】对话框中,如图4-36所示,双击需删除凭证所在行的 【删除】栏,或单击[全选]按钮,打上 “Y”标记,然后单击 [确定]按钮,系统弹出 “是否还需整理凭证断号”提示框,如图4-37所示,单击 [是]按钮,已经作废的凭证即被删除。
图4-36 复制并作废、删除凭证 (3)
图4-37 复制并作废、删除凭证 (4)
[提示]
由于凭证被删除后, 留在系统中的凭证可能会存在断号,这不利于以后对凭证的保存和管理,所以在凭证被删除后,一般都需要对系统中的凭证号进行重新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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