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用人原则:责权利一致、程序化规范化原则

用人原则:责权利一致、程序化规范化原则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员使用基本遵循以下原则。责权利一致原则。责权利一致原则是指组织越是要尽快地保证目标的实现,就越是要求主管人员的责权利一致。因事择人就是员工的选聘应以职位的空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以职位对人员的实际要求为标准,选拔、录用各类人员。如果学非所用、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不仅会严重影响组织效率,也会造成人力资源计划的失效。程序化、规范化原则,是指员工的选拔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

用人原则:责权利一致、程序化规范化原则

人员使用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1)职务要求明确原则。

职务要求明确原则是指对主管职务及相应人员的需求越是明确,培训和评价主管人员的方法越是完善,主管人员工作的质量也就越有保证。

(2)责权利一致原则。

责权利一致原则是指组织越是要尽快地保证目标的实现,就越是要求主管人员的责权利一致。

(3)公开竞争原则。

公开竞争原则是指组织越是想要提高管理水平,就越是要在主管职务的接班人之间鼓励公开竞争。

(4)用人所长原则。

所谓用人所长,是指在用人时不能够求全责备,管理者应注重发挥人的长处。在现实中,由于人的知识、能力、个性发展是不平衡的,组织中的工作任务要求又具有多样性,因此,完全意义上的“通才”“全才”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组织也不一定非要选择用这种“通才”,而应该选择最适合空缺职位要求的候选人。有效的管理就是要能够发挥人的长处,并使其弱点减少到最小。

(5)任人唯贤原则。

任人唯贤原则,是指在人事选聘方面,大公无私、实事求是地发现人才,爱护人才,本着求贤若渴的精神,重视和使用确有真才实学的人。这是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走向成功的关键

(6)量才使用原则。

量才使用就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大小而安排合适的岗位。人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一个人只有处在最能发挥其才能的岗位上,才能干得最好。

(7)因事择人原则。(www.daowen.com)

因事择人就是员工的选聘应以职位的空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以职位对人员的实际要求为标准,选拔、录用各类人员。

(8)因才器用原则。

所谓因才器用,是指根据人的能力和素质的不同,去安排不同要求的工作。从组织中人的角度来考虑,只有根据人的特点来安排工作,才能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使人的工作热情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如果学非所用、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不仅会严重影响组织效率,也会造成人力资源计划的失效。

(9)内部跳槽原则。

内部跳槽原则通常是指企业的员工自己努力去寻找适合自己个性或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企业内部的岗位,实现自我职业的最佳定位,当然这需要企业内部营造一种良好的团队氛围和跳槽的机制。

(10)人事动态平衡。

处在动态环境中的组织是不断变革和发展的。组织对其成员的要求也是在不断变动的,当然,工作中人的能力和知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和丰富的。因此,人与事的配合需要进行不断的协调平衡。所谓动态平衡,就是要使那些能力发展充分的人去从事组织中更为重要的工作,同时也要使能力平平、不符合职位需要的人得到识别及合理的调整,最终实现人与职位、工作的动态平衡。

(11)不断培养原则。

不断培养原则,是指任何一个组织越是想要使其主管人员能胜任其所承担的职务,就越是需要他们去不断地接受培训和进行自我培养。

(12)经济效益原则。

经济效益原则,组织人员配备计划的拟定要以组织需要为依据,以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前提;它既不是盲目地扩大职工队伍,也不是单纯为了解决职工就业,而是为了保证组织效益的提高。

(13)程序化、规范化原则。

程序化、规范化原则,是指员工的选拔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科学合理地确定组织员工的选拔标准和聘任程序是组织聘任优秀人才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事,才能选聘到真正愿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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