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场主体对伊斯兰金融存在的适应问题

市场主体对伊斯兰金融存在的适应问题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属于广义范畴的区域金融合作,是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性金融合作。目前,中国不太了解伊斯兰金融体系,市场主体对伊斯兰金融较为陌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适应。由于当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与伊斯兰金融的会计准则颇有不同,我国金融从业人员需要系统地学习,并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才能适应伊斯兰金融的会计准则。

市场主体对伊斯兰金融存在的适应问题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属于广义范畴的区域金融合作,是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性金融合作。目前,中国不太了解伊斯兰金融体系,市场主体对伊斯兰金融较为陌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适应。伊斯兰金融有四大禁忌,即禁止利息、禁止具有风险性的交易、禁止从事投机活动或赌博行为、禁止交易非清真的商品。就我国大多数并非伊斯兰的金融从业者而言,对这些必须符合伊斯兰律法的伊斯兰金融要求仍相当陌生。尤其是传统金融中的许多债券证券业务、期货交易、选择权交易,是伊斯兰律法中认定的具有不确定性和投机性的商业交易,这对于熟悉传统金融体制的我国金融从业者来说,一时较难适应。目前在我国穆斯林人口中,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士相当稀少,培养相关金融人才尚需时日。我国金融系统另一需要适应伊斯兰金融的地方,是伊斯兰金融机构财务报表的特殊记录方式。伊斯兰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必须根据《古兰经》的要求事无巨细地记录细节,其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厘清所有团体的责任和权利,在符合教义的原则下以公平、公开、清晰及道德的方式运作。伊斯兰金融机构也非常重视慈善活动,明文要求金融机构在财务报表中将慈善用途的款项公布出来。由于当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与伊斯兰金融的会计准则颇有不同,我国金融从业人员需要系统地学习,并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才能适应伊斯兰金融的会计准则。因此,应将全面深入地与沿线国家合作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纳入“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框架,做好规划,构建由政府主导、企业跟进、民间参与的多元投融资体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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