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比于西方国家的金融产品,伊斯兰金融产品因其独特的属性,而具备以下特色
(1)禁止收取利息和不当报酬,禁止投机,投资相对保守。(2)提倡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实体投资模式,以及公平竞争等原则。[5](3)重视有形(实体)资产,禁止投资于伊斯兰教义所禁止的相关产业,特别是禁止投资酒类和博彩业。(4)重视合同的神圣性。
2.伊斯兰银行的组织结构和营运模式与传统银行不同
与传统银行一样,伊斯兰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下设有董事会。但不同的是,伊斯兰银行还设有与董事会平行等级的“伊斯兰〈沙里亚〉教法监管委员会”,作为伊斯兰经济法律顾问机构。“伊斯兰教法监管委员会”通常由三位以上精通伊斯兰教法和经济学方面的专家组成,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www.daowen.com)
伊斯兰银行的营运模式,与传统银行也不一样。传统银行的交易主要是资金,伊斯兰银行的交易必须是真实的资产和服务。传统银行与客户的合同关系只有存贷关系,伊斯兰银行的合同关系则是根据交易性质来决定,可以是存贷关系、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和合伙关系。总之,伊斯兰银行更像是一个投资股份银行,虽然有投资风险,但一般说来不会赔钱,甚至赚的钱不一定比传统银行少。
3.伊斯兰金融并非不能盈利和获取投资报酬
伊斯兰金融虽禁止利息,但并非不能盈利和获取投资报酬。譬如众所周知的伊斯兰金融机构发行的伊斯兰债券(Sukuk),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并没有利息收益,却可用投资获利的形式获取报酬。伊斯兰债券系以产业买卖和租借的方式令投资者受惠,即是以“分享盈亏”形式作为存款、贷款、投资的回报,而非传统银行预定的利息回报,以规避伊斯兰教义中禁止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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