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意味着优先开放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金融业务,全面打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金输送渠道,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投融资平台,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丰富的资金,为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金融开放政策。
第一,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立由我国企业和投资者参与的“一带一路”投融资平台,全面开放该平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该投融资平台的特点是参与者为境内企业和投资者,该平台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
在我国还存在资本管制的情况下,进行专用平台的开放可以避免出现监管漏洞,防止金融风险的外溢。在“一带一路”投融资平台下,我国企业可以通过专项基金、银行借款、发行和增发股票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资金,进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当前,尽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的中长期国家发展举措,但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还不存在专门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开放型投融资平台,这一状况不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国国内企业的融资体系有必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企业借款、企业IPO和增发以及企业债的发行在制度上有必要优先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为此,需要优先开放国内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
第二,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立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和政府参与的融资平台,在该平台下,开放对境外企业和政府的“一带一路”融资业务。该融资平台的特点是:融资者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和政府部门,融资项目专门用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该融资平台的融资不仅包括非居民在我国境内进行银行借款,而且还包括非居民在我国境内发行股票和债券。
表6-4 金融开放对接“一带一路”(www.daowen.com)
表6-4概括了我国对外金融开放的现状和我国对外金融开放对接“一带一路”的主要路径。这里的对外金融开放主要指资本项目的开放,在此我们依次对其内容展开分析。
首先,就非居民银行借贷业务而言,非居民只能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从事人民币借贷业务,这些特定的经济区域包括上海(中国)自由贸易区和深圳前海新区。当前,由于人民币离岸市场利率低于在岸市场利率,人民币跨境借贷业务主要为境内企业从离岸市场借入人民币资金,而且这些资金主要来自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来看,我国跨境借贷业务的境外区域应该转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金流向应该从借入资金转为借出资金。
其次,就境内非居民债券融资业务而言,从理论上讲,该融资包括美元债券融资和人民币债券融资。至今为止,我国还不存在成熟的美元债券市场,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美元债券,该市场还没有对非居民开放。此外,从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开放现状来看,其开放程度明显高于美元债券市场。早在2005年,我国就已经对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等国际金融机构开放了人民币熊猫债券,2015年下半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加速开放国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先后批准汇丰银行、韩国政府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熊猫债券。从未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来看,我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有必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倾斜,鼓励和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和政府来我国进行债券融资。就中长期的开放目标而言,我国不仅有必要开放人民币债券市场,而且也有必要开放境内美元债券市场;不仅有必要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而且还有必要开放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
另外,在非居民股权融资方面,我国还处于空白状况。在过去10年中,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在进行“A股国际版”的可行性研究,但是考虑到A股承受的下行压力,国际版迟迟未能推出。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5》中再次提出正在进行允许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的可行性研究。与银行贷款相比,作为直接融资,股权融资具有成本低和资金使用相对稳定的特点,这些特点非常适合基础设施投资的需要,因此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境内股权融资市场将有助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全球主要股权融资市场相比,当前我国股权融资市场存在分红率较低和市盈率相对较高的问题,这一状况起到了将一部分财富从投资者无偿转移给融资者的作用。在这一状况下草率开放股权市场将会损害我国投资者的利益,这也是我国迟迟无法开放股权市场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股权融资业务,我国首先需要建立公平、高效的股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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