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东蚕桑丝绸业发展的一个亮点是山蚕业的兴起和发展。山蚕是放养在山区树丛中的野生蚕种,又叫野蚕。蚕老做茧称为山茧,可加工纺织成绸类,称为山茧绸或山绸。山茧绸色泽珠宝光艳,质地刚柔相济,具有冬暖夏凉,久而不敝的优点。山蚕主要以柞、槲、椿、椒等树叶为食,所绣之茧按树命名,依次为柞茧、槲茧、椿茧和椒茧。因椒树具有特殊的香气,因此椒茧所织之绸最为珍贵。清代《阅世编》说:“山东茧绸,集蚕茧为之,出于山东椒树者为最佳,色苍黑而气带椒香,污秽著之,越岁自落,不必浣濯而洁,在前朝价与绒等,用亦如之。”这里提到的大绒,明朝时最贵,每匹长十余丈,价值百金,椒茧绸与之等价。椿树茧和绸亦很珍贵,“椿可牧野蚕,成茧织,与冰纨绮罗同值,《尔雅》所谓樗茧也”[16]。但可惜的是椒茧与椿茧很少,山蚕中生产最多的还是柞蚕。因为山东东部和东南部多山地丘陵,山地丘陵中多荸萝树即柞树,柞树适宜放养柞蚕。
其实,采收柞蚕茧并加以利用,这在我国很早就有了,《尚书·禹贡》中提到的檿丝就是山蚕丝。汉唐以来,人们一直将山蚕成茧看成祥瑞的征兆。西汉元帝永光四年(前40)“东莱郡东牟山野蚕茧收万余石,人以为丝絮”[17]。唐穆宗长庆四年(824)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莱山谷间约四十里,野蚕成茧,其丝可织。”宋太祖开宝七年(974)正月,齐州献野蚕茧二万枚,哲宗七年五月“潍州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文献通考·物异二十》)。明永乐十一年(1413),山东民有献野蚕丝者,群臣奏贺瑞应,上曰:“此祖宗所佑也。”特命织帛,染柘黄制衾以荐。
由于当时人们还没有掌握山蚕的生长规律,也没有发现山蚕的重大价值,所以没有给予山蚕过多的关注,更没有提倡山蚕养殖,只是任其在林谷中自生自育,并以稀奇之物对待。虽然时有采收与纺织,但多待之以祥瑞之事。真正大规模的人工放养,并且形成一套成熟的放养与缫织方法,还是在明代中后期,并且始于山东,特别是胶东地区。乾隆年间张崧《山蚕谱序》说:“登莱山蚕,盖自古有之,特前此未知饲养之法,任其自生自育于林谷之中,故多收辄以为瑞,宋、元以来,其利渐兴,积至于今,人事益修,利赖亦益广,立场畜蛾之方,纺绩织纴之具,踵事而增,功埒桑麻矣!”正是由于山东人民的努力,山蚕业得以兴盛,山绸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人工放养柞蚕、纺织山绸成为山东农家的重要副业,并且逐渐传向全国。
山蚕是一种适宜能力强、对生长条件要求低的蚕种,无论平原、丘陵、山地,只要能生长柞、椿、柘、槲树的地方,都可以放养,放养面积大,不需准备蚕室和特别的蚕具,也不必占用耕地。并且一年春、秋两季皆可吐丝缫织,所织之丝粗而韧,所制之衣可二三十年不敝,深受世人喜爱。放养山蚕不需很多人手,也不需占用很多的时间,也不用像放养桑蚕一样有诸多禁忌。总之,放养山蚕是工省利厚的经营行业,明代中后期以来,山东百姓看到其中的利益和商机,于是柞蚕放养和纺织事业繁盛起来。
(一)放养山蚕成为一项重要的商业性经营
当时山蚕养殖主要分布于胶东半岛之青、登、莱三府,以及鲁中、鲁西南山区的沂州、泰安、兖州三府,如今之栖霞、牟平、乳山、文登、海阳、荣成、五莲、日照、诸城、泰安、费县等县,在当时都是主要蚕区。
明末清初山东益都人孙廷铨在其《山蚕说》中,首次详细记述了鲁中南诸城县农民放养柞蚕的情形,他说:“按野蚕成茧,昔人谓之上瑞。乃今东齐山谷在在有之。(沂水旧隶青州,山蚕齐鲁诸山所在多有,今他省亦间有之,而以沂水产者为最。)与家蚕等,蚕月抚种出蚁,蠕蠕然即散置槲叶上。槲叶初生猗猗,不异柔桑,听其眠食。食尽即枝枝相换、树树相移,皆人力为之。弥山遍谷,一望蚕丛。”康熙时人张新修《齐雅》记载:“山桑,叶大于掌,登、莱、青、兖四府,凡有山谷之处,无不种植。不论顷亩,以一人所饲为一把手,有多至千手之家。不供赋税,坐享千金之富。”[18]清末民初栖霞人孙钟亶在《山蚕辑略》序四中写道:“迨至光绪初年,牙山左右,鲜少土田,居民蔟蔟,均以养蚕为业,种柞为本,依此山茧以为养生之源也。故养之之术,精益求精;而利源之开,愈推愈广,至今吾地可为畅行矣。”这里的牙山属栖霞县,牙山左右当指登州府地区。
此外,山东方志中也有不少关于山蚕业的记载,如诸城县“利最久且大者,曰山蚕。蚕养于槲与柞,皆名不落树。树生于山,春秋两次蚕老吐丝。王汝如沛恂《匡山集》纪之甚悉,织为山,虽不如椿之贵,而衣被南北,为一方之货”[19]。寿光“货之属鱼盐为最,山茧次之,邑少山而椒、椿、樗、柘所在有之。蚕不待饲,食叶成茧,各从其名,与桑蚕同功”[20]。兖州“山邑以野茧为,他邑捻绵为”,其中费县“以山茧为,朴而坚密”。[21]沂州府五谷之外,“惟山茧号为沂产”[22]。前述临朐县山居者也以“拾山茧作”为业。正是由于山蚕业的发展,当时广泛流传“有柞不放蚕,必是过歉年”,“一亩蚕,十亩田”(《野蚕录·育蚕》)等谚语。据估计,当时山东年产柞茧12500吨左右,丰收年达15000吨以上。[23]新中国成立后,胶东丘陵地带还有长期放养柞蚕、以出售山蚕茧为生的农户,这也是山东山蚕业发展的例证。(www.daowen.com)
(二)清代中前期山东山蚕放养规模很大,出现了蚕场和带有租佃雇佣关系的合作经营方式
在沂州、青州、兖州、登州、莱州等地区的山区,农民利用自然优势,在岭坡洼隈之处种树畜蚕,结果往往是“弥山遍谷,一望蚕丛”,人们称这些地方为蚕场。在蚕场内部,“主场者,曰山主;饲蚕者,曰蚕工。蚕种出于蚕工,伙食则山主计日资送,茧成均分”(《野蚕录·育蚕》)。由于蚕场规模很大,山主便雇蚕工饲蚕,蚕工出蚕种和体力,山主出资金、场地、蚕林、伙食,最后利益均分,双方形成一种雇佣合作关系。蚕场的发展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特别是地方不肖官员,串通衙役及恶棍,不断骚扰蚕场,对蚕场一年进行两次科敛;职司道府也借纠察之名,颇多锱铢之求。后来分巡青州海防道陈为祥发现此事,上奏朝廷,朝廷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下达《严禁蚕场之弊批详》,严禁骚扰蚕场,以保护蚕民的利益和蚕场的发展。其文云:“凡有蚕场地方,除镇店集场绸丝交易等项,照依额定杂税给帖外,不得借立蚕场、蚕厂名色,私行派敛……如有阳奉阴违者,即行揭报,以凭究处缴。”[24]这表明,当时山蚕业的发展已达到相当的程度,以至于激起了一些歹人的贪欲之心和官府的重视。
(三)山蚕业内部分工明显加强
山蚕业内部分工主要表现在山蚕的放养与产茧、缫丝与纺织方面,出现了专门出售山蚕茧和专门缫丝、纺织的专业户,甚至出现了专门从事缫丝或纺织的生产区域。
据方志记载,济南府长山县“俗多务织作,善绩山茧,茧非本邑所出,而业之者颇多,男妇皆能为之”[25]。淄川“邑人近事槲,然茧不产于淄,而织于淄”[26]。这说明,当时有些地区,因地理条件的限制,如长山、淄川,属于平原地区,不适宜于生产山蚕,因此便专门从事山蚕茧与丝的缫织工作。相应地,一些山蚕产区就专业性或者部分地以出售山蚕茧为业,这样就形成了山蚕放养与缫丝业、纺织业的分工,加强了山蚕业生产中的专业化程度。
清代末期形成了以烟台为中心的缫丝业生产中心和以莱州昌邑柳疃集为中心的纺织业中心。据《野蚕录》卷三载:“烟台之商务,以缫丝为大宗,即沿海百余里内之市镇,亦莫不以缫丝为恒业,缫房之大者,往往安车一二百架或数十架不等,是名内軖;无业贫民及妇女之无事者,授以茧而代缫于家,是名外軖;人烟辐凑之区,车声聒耳,比比皆然,且一年之中,除盛暑月余不缫外,余则无日不缫。”卷四又载:“今之茧绸,以莱为盛,莱之昌邑柳疃集,为丝业荟萃之区,机户如林,商贾骈坒,茧绸之名,溢于四远,除各直省外,至于新疆、回疆、前后藏、内外蒙古,裨贩络绎,不绝于道,镳车之来,十数里衔尾相接。(北方凡载银两之车,必用镳护送,故名镳车。)其银价,比邻境恒低至一二百文,邻境之购银者,无不惟柳疃之是趋,以区区一市镇,而有炉房八家,其输入者可知矣。”上述两则资料,一是反映烟台及沿海百余里市镇缫丝业的发达,当地出现了众多缫房,一直以缫丝为业;缫房规模很大,缫车从数十架到一二百架不等,并且实行募人缫丝或授茧代缫的雇佣形式。二是描写了昌邑柳疃集织山茧绸的盛况,当地机户如林,商贾络绎不绝,货物远销西北边陲,来往护送银两的镳车首尾相接,有十数里之多。
据宋起凤《稗说》卷三《山茧》记载,明末清初山东出现了“不力耕而力织”的“织绸之家”,甚至出现了“家至巨万”的富户。在此,不妨录用《山茧》全文,了解一下当时山东山蚕业发展的全过程:“山左青济属邑山民,多采茧织绸。其茧不借人力饲养,每春时,各民家入山就本业山场,布蚕子于树,或在椿,或在椒,或在道旁簸萝野丛间。俟结茧后,各采归。缫为丝线,妇女成织,售于市。子就椿曰椿茧,就椒曰椒茧,就簸萝叶曰大小茧。独椒茧树少而茧亦同,为匹无几,值昂于他。椿茧次之,大小茧更次之。山民罢织后,调诸染色,染全匹成始售,不加饰者为上。茧虽不饲,然自布子至萦茧,山中人数看饲,防有鸟雀践啄之患。其蚕田与常田赋无异,织绸之家不力耕而力织,利什倍于田,山民有起家至巨万者。今沂蒙新泰诸村落老人能言之。”文中的“青济属邑山民”,实际上包括山东所有的拥有放养山蚕的山区。每年春天,山民入山到本业山场,布蚕子,放养山蚕。结茧后采归,缫丝纺织,调诸染色,售于市场。这是经营山蚕业的全过程。山蚕业与桑蚕业一样,尽管有风险,但其利十倍于农田,因此而出现了“不力耕而力织”的“织绸之家”,甚至有的达到“家至巨万”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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