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金元时期山东的蚕桑丝绸产业发展

金元时期山东的蚕桑丝绸产业发展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幸的是,金元政权很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改变了统治政策,开垦荒地,发展生产,从而又促进了蚕桑丝绸业的发展,因此,金元时期的山东仍是我国蚕桑丝绸业聚集区和生产中心之一。元代,丝织业仍然是山东最重要的手工业生产行业,山东仍是全国丝绸业中心之一。

金元时期山东的蚕桑丝绸产业发展

金元时期,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起初他们都采取了杀鸡取卵的方式,实行烧杀抢掠政策,导致人口减少、土地荒芜,出现了生产的倒退。在蚕桑业方面,他们或者伐桑树为薪,或者以桑地为牧场,致使蚕桑丝绸业呈迟缓发展甚至衰落趋势。山东位于近畿地区,所受影响自然较大。所幸的是,金元政权很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改变了统治政策,开垦荒地,发展生产,从而又促进了蚕桑丝绸业的发展,因此,金元时期的山东仍是我国蚕桑丝绸业聚集区和生产中心之一。

宋末金初,山东蚕桑丝绸业的确因战乱以及金初政策而出现过衰落趋势,但这种局面到金熙宗和金世宗时很快得到改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蚕桑业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山东蚕桑丝绸业的恢复和发展。据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陈大举所撰写的《济阳县创建先圣庙碑》(收入《金文最》)记载,济南府的济阳县“有桑蚕之饶”,东平府则出现了大面积的桑柘之林。正是由于桑林之大,曾于其中发生了有趣的历史事件。时值金熙宗天眷二年(1139)桑柘正茂之时,宋将岳飞率十万大军进攻东平,而金将昂只有守兵五千,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下,昂使用疑兵之计,在桑柘之林中广布旗帜,岳军以为士兵,不敢轻动,只得相持数日而退。桑树的大量种植,除为人们提供丝织原料外,还可提供御饥食品,金末发生大饥荒时,恰巧桑椹已熟,“民皆食椹,获活者不可胜计”(《农书·桑椹》)。当时个体家庭纺织也很发达,蚕桑丝绸仍然是百姓补贴家用的重要手段,如平阴儒士王去非,家有蚕室,平时“督妻孥,事耕织,以给伏腊家居”。当北邻家有丧事,忌东出,而西、北皆有邻居时,去非乃坏自家蚕室使其得以南出而葬。由于山东多丝织品,且受南方欢迎,所以丝织品成为山东与南方贸易的主要物品。据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十一月尚书省奏,山东、河南、河北等产丝地区的“商旅多以丝绢易茶,岁费不下百万”(《金史·食货志》)。另据《金史·地理志》载,金代各地土贡产品中,久负盛名的山东丝、锦、绫、绢等丝织品仍占有相当大比例,山东西路东平府所产丝、锦、绫、绢、绵,以及夏津临清、冠氏、朝城等县所产绸、绉、绢等皆闻名远近。丝绸衣物也被一般家庭所拥有,尤其是“富家尽服纨绮”(《金史·食货志》)。

元代,丝织业仍然是山东最重要的手工业生产行业,山东仍是全国丝绸业中心之一。其时的手工业生产形式如宋代一样,有官营手工业生产机构、官僚地主纺织手工业生产作坊、民间纺织作坊和农村家庭副业。元政府在工部下设立自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有关织染的管理机构,其中在山东设立的官营纺织手工业生产机构有恩州织染局、恩州东昌局等,专门负责朝廷、官府所用名贵丝织品的织造与染色。与以往相比,山东的生产规模、生产区域都有所扩大,生产质量和品种都有所提高和增加。此时官营丝织品种众多,各种规格有10余种,主要包括丝、绵、绫、绢、罗、绮、绸等。丝织品产地主要分布在济南、益都、泰安、东平、德州、济宁、濮州、宁海、高唐、滨州、潍县等地。

从一些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元代山东丝绸业发展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山东的桑树种植迅速得到恢复,出现了定陶由蚕桑久废变成桑林极目,长清、禹城、馆陶和观城皆桑树郁然成林,滨州新桑遍野,“田野桑麻一倍增,昔无粗麻今纩缯”[5]的局面。这些局面的出现与元政府的重视及各地官员们的努力有很大关系。第二,各地丝织业发展兴盛。据《马可波罗行纪》记载,强格里城(即临清)“有丝及香料不少,并有其他物产及贵重货品甚多”;向南的中定府(一说为济南府,一说为东平府)“有商人无数,经营大规模之商业,产丝之饶竟至不可思议”。该城“所辖巨富城市十有一所,商业茂盛,产丝过度而获利甚巨”。再向南的新州马头(即济宁),“船舶之众,未闻未见者,绝不信其有之,此种船舶运载货物往契丹、蛮子之地,运载之多,竟至不可思议,及其归也,载货而来,由是此二河流来往货物之众可以惊人”。在马可·波罗的笔下,山东西部沿运河一线,形成一个以济南为中心的丝织网络,西北的临清,西南的东平、济宁,皆丝织业发达,商业茂盛。其实,济南西北的高唐也是丝织业发达地区。高唐在宋金时期属博州,元代专设高唐州,隶属中书省,今属山东省聊城市。该州丝绸在元代久负盛名,据元末明初朝鲜所用的汉语课本《老乞大》记载,高丽商人多在每年五月赴高唐购买绫、绵、绢,然后从直沽经由海路,十月贩运至高丽都城王京(今开城)贸易。元代阎复《遗山先生挽诗》中的“野史夜寒虫蠹简,《锦机》春暖凤停梭”,王结诗中的“投闲颇衰懒,旧业亦已荒。幸闻民俗醇,讼简勤耕桑”,以及著名农学家王祯的“非丝非管声咿轧,村南村北响相答”,正是当时农村家庭纺织手工业发达的真实写照。

从赋税征收中也可以看出元代山东丝织业之发达。科差是元代的税收之一,主要包括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丝料按户征收。就丝料来说,元代有“二户丝”和“五户丝”,“二户丝”直接供奉官府,“五户丝”是元朝政府分封给诸王、后妃、公主及功臣的份地食邑,故亦称“五户丝分地”。蒙古灭金后规定,每二户出丝一斤输于官府,称为“二户丝”;每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本投下,即诸王、后妃、公主及功臣,称为“五户丝”。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规定,每二户出丝二斤输于官府,每五户出丝二斤先输于官,然后由本投下差人领取。如果按一斤十六两计算,每户每年需缴纳丝料一斤六两四钱,这是个不小的数目。虽然历

代帝王对其宗族姻亲都有封赐,但元代的封赐是空前的。《元史·食货志·岁赐》中记载了元仁宗延祐六年(1319)对诸王、后妃、公主及勋臣们进行封赐的情况,其中涉及原封赐的五户丝户数、仁宗延祐六年实有户数、仁宗延祐六年实纳丝数(斤),通过这些数字,可以看一下山东的五户丝数,以及它在全国五户丝数中所占比例。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6-2 元代山东五户丝户数及岁纳丝数统计表

上表所列为元政府在山东5路7州,以及河间府中涉及山东并且有明确数字记载的几个县,如齐东、宁津、青城、临邑征收五户丝的具体数字。从表中可以看出,第一,元政府征收五户丝的范围相当广泛,如果再加上大名府中涉及山东的几个县,几乎包括山东全境。第二,从数量上看,山东是元政府缴纳五户丝最重要的区域。据统计,全国原有五户丝总户数约为934994,而山东有407217户,约占全国五户丝总户数的43.55%;仁宗延祐六年全国实有五户丝总户数为243240,而山东为132002户,约占全国实有五户丝户数的54.26%;仁宗延祐六年全国实纳丝总数为97145斤,而山东为50265斤,约占全国实际缴纳五户丝总数的51.74%。可见,山东缴纳五户丝的户数,无论原户数还是实有户数,都占全国的一半左右,缴纳五户丝的数量,也占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如果再加上大名府中涉及山东的部分,这一数字还会增大。因此说,元代山东五户丝的征收范围和数量在全国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

包银即每家每年纳银4两,其中2两为辅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俸钞规定每户每年纳钞1两,以作诸路官吏俸禄。史载,山东地区丝钞负担尤为繁重,世祖时东平“岁赋丝银,复输绵十万两、色绢万匹,民不能堪”(《元史·刘肃传》)。元政府对山东百姓的剥削从侧面反映了山东蚕桑丝绸业发展的盛况。(www.daowen.com)

有关山东丝绸业的考古发现,1975年在山东邹县李裕庵墓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李裕庵墓是元末顺帝至正十年(1350)的墓葬,李氏是邹县的名门望族,自元、明至清末有显传者二十一代,所以该墓很有代表性。仅该墓所出土的丝织品,就足以反映出元代山东丝织品的面料、技艺、织法、花纹图案和刺绣特点。

该墓出土有丝、棉、麻等55件纺织品,经故宫博物院织绣组鉴定,大部分是丝织品,其中有绸、罗、缎、丝绵等,缎是迄今为止出土最早的实物之一。这次出土的衣物,从鞋、帽、靴、袜,到袍、衫、裙、裤等,品种齐全。墓中葬有男女二尸,通身所着几乎皆丝织服饰。墓棺中还有11件填塞衣物,除1件棉布交领长袖单袍和1双高筒牛皮靴外,其余9件皆为丝绸制品。这些织物,光泽匀称,抗叠,耐扯,弹性良好,足以说明元代山东丝织技术水平之精湛。

男尸头戴深褐色素绸夹风帽。上身穿六层长袍,自外而内分别是:梅鹊方补菱纹绸短袖男夹袍,袍里深绛色素绸,胸前和背后各织有一幅“喜鹊闹梅”图案;深绛色、盘龙回纹暗花绸窄袖夹袍,袍里素绸;素绸短袖丝绵袍;素绸长袖丝绵袍;粗素绸长袖丝绵袍;素白棉布短袖夹袍,但袍里为绛色素绸。下身穿一件素绸开裆丝绵裤,外面围一件类似短裙的素绸绵裳。脚穿一双菱纹暗花绸纳帮鞋,另外在足部左侧放了式样相同的素绸纳帮鞋两双。

女骨架头戴一顶杂宝云纹缎夹帽,帽内衬一块深绛色绸女冠绩。上衣有五层,自外而内分别是:杂宝云纹绸交领长袖夹袍,袖口有刺绣镶边;莲花双鱼纹罗通领对襟短袖女夹袄;粗素绸通领对襟短袖丝绵袄;素绸通领对襟长袖夹袄,袖口和通领用暗花罗镶边;素绸通领对襟短袖丝绵袄。下身外着三层裙,内着两条裤子。自外而内分别是:荷花鸳鸯纹绸平展夹裙,裙外系一条菱纹暗花绸做的刺绣裙带;方棋小朵花罗平展单裙;素绸丝绵裙,裙外也系一条用罗和绸两种不同质地的料子缝合的刺绣裙带;素绸开裆丝绵裤;素绸单套裤。足着一双素绸袜,外穿一双花绸地绣花鞋

棺内九件丝织填塞衣物依次为:斜纹绸交领长袖丝绵袍,缠枝莲纹绸交领长袖夹袍,两件素绸通领对襟长袖丝绵袄,杂宝云纹绸丝绵被,素绸丝绵被,菱纹绸纳帮鞋,素绸纳帮鞋,素绸地绣花鞋。

墓中丝织品做工精美,构思巧妙,不仅有各式各样的花纹,如喜鹊闹梅、盘龙回纹、菱纹、斜纹、莲花双鱼纹、荷花鸳鸯纹、缠枝莲纹、杂宝云纹、方棋纹等,而且还出现了工艺之杰作,如男尸上身第二层袍的襟前放了一幅绛色绸方巾,长65厘米,宽50厘米,左右两边织成卷草纹图案,上下两端织成三行大小不同、相互交叉的方块纹。上部正中织一老翁(寿星),身穿曳地长袍,右手托一盘,盘内置灵芝,盘下系彩带。左侧有一只仰视的小鹿,左上角织“寿山福海”四字。右侧像一只仙鹤,昂首展翅,右上角织“金玉满堂”四字。方巾下部织有6行42字。整幅作品构图精巧,图案及文字同时织成,异常精美,堪称丝织佳品。再如喜鹊闹梅图案,一株枝干弯曲的梅树,梅花盛开,上下共有两对喜鹊栖在树上,有趣的是,整幅图案分织在两块绸料上,似乎专为做袍服而织,缝制袍服时需要精确,才能成为一幅完整图案。[6]

此外,据朱新予先生分析,李裕庵墓出土的女帽,上织杂宝云纹图案,地组织是经五枚,花组织为纬五枚,整件织物织制精密,纹样繁杂却十分清晰,这说明元代山东的织缎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当时文武百官公服均用罗织物制成,贵族的帐幕大多亦用罗,所以罗的织作技术水平也很高。时至元代,宋朝十分流行的三经绞罗很少发现,但传统的四经绞罗还占有一定的地位,为出土实物所常见;早就出现、但在元朝以前的绞纱织物中始终不占重要地位的二经绞组织,到元朝却大量盛行。二经绞是在一个位置上有两根经丝和一根纬丝重叠,因此整个织物呈现绉效应。李裕庵墓中出土的鱼莲纹罗女夹袄,就以这种二梭罗作地,平纹起花,显现绉地平花的效应。[7]墓中出土刺绣品具有典型的鲁绣(也称衣线绣,见图6-1)特征,一是采用较粗的、不劈破的双股捻丝衣线绣成,带有明显的豪放、朴实、健美特色。二是采用接针、平针、套针和打籽等针法,以及辫绣、平绣、网绣、打籽绣等灵活多样的绣法,以增加刺绣内容的丰富性和层次感,如在23厘米长、5厘米宽的狭窄裙带上,能绣出三个层次的画面。上部绣三块骨朵云、两只对首飞翔的凤鸟,接针绣出枝干扭曲的松树,套针绣出玲珑的假山。山左一着长袍的老人拄杖凝视,山右一株灵芝草,山下再以双丝线接针绣出地面。中部绣一身着短装、头扎双髻,在小路上行走的小童,前有一座假山,山上有一鹤一鹿。下部为近水景色,水中有杂草、荷花和一只水鸟,水面另有一只水鸟飞翔。三是针线细密,整齐匀称,特别是在仅有1厘米左右的人物上附加几根丝线,使人物面部眉、眼、口、鼻和袍服束带、交领及手杖等图纹,更加清晰逼真,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这种绣法反映出当时绣工的熟练技巧和刺绣工艺水平。[8]

图6-1 裙带刺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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