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山东桑麻的种植相当普遍,《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货殖传》中皆有“齐、鲁千亩桑麻”的记录,并有拥有者富“与千户侯等”之说。纺织更是山东妇女的一种普遍行为,汉代大思想家王充《论衡·程材篇》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这里的齐部泛指山东,但主要指齐地,齐地世代从事纺织刺绣行业,妇女个个是能工巧匠;河南襄邑历来善于织锦,因而再愚钝的妇女也变得心灵手巧。这里提到了当时中国丝织业发展的两个中心,一是临淄,二是襄邑。在这两地,纺织成为妇女,特别是民间女子的主要劳动。一年四季,尤其是冬季农闲时节,妇女们往往结伴,相聚从事纺织。《汉书·食货志》记载:“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从文中可看出,大家聚于一起,结伴进行纺织刺绣,有诸多好处。第一,“省费燎火”,即节省能源,在生活不富裕的时代,凑在一起工作可以节省不少灯油。第二,“同巧拙而合习俗”,即可以互相学习研讨。第三,大家聚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因为在一起热闹,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起到提高精神状态、减轻疲劳的作用。第四,“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即将白天和黑夜都充分利用,这样女工一月可得到一个半月的工作时间。总之,秦汉时期山东的妇女是勤劳的,也是辛苦的,不仅冬天的农闲时节,她们不得休闲,因为此时是她们纺织的最佳时节,而且夜晚她们也不得休闲,因为这样可以延长劳动时间,将一月变成一个半月使用。据文献记载,汉代家庭纺织业有的已达到较大规模,如官渡之战时,山阳郡巨野人李典“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三国志·魏书·李典传》)以供曹军之需。这说明,李典生活在一个较大的宗族中,其家族的粮食及丝品的生产已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能力凑集相当的谷帛辅佐军需。(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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