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①家庭农场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家庭农场规范经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⑤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免收注册登记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⑦从事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地农业等部门备案。⑧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2年审定1次。
①家庭农场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②家庭农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③登记机关对登记的家庭农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应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家庭农场规范经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④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期应按土地承包经营或流转期限核定。
⑤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免收注册登记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
⑥家庭农场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符合条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www.daowen.com)
⑦从事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地农业等部门备案。
⑧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2年审定1次。
家庭农场经营者经营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新一轮家庭农场经营者选用时,可优先获得延续经营权:一是在上一轮经营期内,每年都参加专业农民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拥有农机驾驶证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二是在上一轮经营期内,经营管理好,生产水平高,每年综合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水平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三是在上一轮承包期内,积极探索并开展“种养结合”和“机农结合”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另外,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农经局窗口和各工商所、镇(街道)农业服务机构要开通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绿色通道,落实专人,为家庭农场登记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及信息咨询,协调解决家庭农场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工商部门对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场办理,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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