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庭农场正式被提出

家庭农场正式被提出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 670多个。截至2012年12月,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有295家,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90家。因此,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试点被称为松江模式。随着该县家庭农场数量增多和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对基地的发展规模、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模式日趋增强、日益明显。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方式加快。

家庭农场正式被提出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农业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密云的周末农场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1.33~13.33公顷,其生产的农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有保障。

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 670多个。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省宁波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良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部门引导下,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和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截至2012年12月,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有295家,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90家。

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年6月止,已发展到1 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7.6公顷,户均年收入10.1万元。松江区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蔬菜种植或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其发展家庭农场须坚持五大原则: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因此,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试点被称为松江模式。(www.daowen.com)

湖北省武汉市从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2012年该市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元。

安徽省郎溪县农委从2009年起连续3年安排“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建设”项目资金共计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湖南省汝城县现有养殖、种植、休闲初级规模家庭农场1 200余家,2012年家庭农场创农业总产值11.56亿元,分别比2009年的6.82亿元、2010年的8.46亿元、2011年的9.98亿元,同比增长170%、137%、116%。随着该县家庭农场数量增多和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对基地的发展规模、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模式日趋增强、日益明显。

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方式加快。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很快,如河南省罗山县共流转土地10.05万公顷,其中流转耕地4.8万公顷,占常用耕地的68%;流转林地4.5万公顷,占集体林地的58%;水面和其他流转面积7870.6公顷。土地流转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其中转包占67%,出租占19%,转让占9.1%,互换占3.4%,此外为托管、入股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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