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集群内企业缺乏协作
从物流集群内各物流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来看,他们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不够,各个物流企业各自为阵,同处一个物流园区只是为了共享物流设备、空间场地等资源,缺乏共同创建物流集群品牌的机制和意识,缺乏有效的产业分工机制,缺乏对企业自身在物流集群内部所处地位的战略性定位。从现场调查结果看,集群中物流企业之间普遍存在主观上的信息封锁现象,相互间合作相当少。为了避免客户资源流失,物流宁愿与集群外部企业合作。这种信息的不流通以及对协作的排斥,使得物流企业集群内自组织学习效应、创新溢出效应不能有效发挥。
2.物流企业集群结构不合理
根据调查结果,天津地区的物流集群普遍只是为物流企业提供停车、公用叉车租用等基础服务,技术档次不高,服务质量欠佳。由于物流企业集群内部资源和能力的限制,集群成长到一定阶段,一定会需要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的支撑。但从所调查的物流企业集群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基础服务类设施发展滞后的问题。这些集群所在地没有专门向企业输送高素质物流人才和知识的教育机构,也没有专门为集群内物流企业服务的研究机构存在,这样就造成了集群中的物流企业只能进行内部研发,或者与地区外部的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开发,由此导致协调成本和信息成本的上升。而中小型物流企业由于资源方面的限制,无力自己进行研发或者与外部研究机构合作,只能处于简单的技术与服务模仿。这样一来,物流集群内部的知识溢出体系不完善,集群生态系统不健全,进而影响到集群的持续竞争优势。
3.物流企业集群缺乏长远发展规划(www.daowen.com)
总的来说,政府对物流企业集群的长远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一是由于对物流集群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政府未能制定出相应的发展规划。目前物流集群普遍存在放任自流的发展状态,物流集群形同虚设。二是由于政府政策导向不明确,政府指导和服务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三是由于一些物流集群一味追求规模、重复建设,致使在网络设施、技术和管理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上没有多花费精力。四是由于对物流集群结构优化方面的指导不足,专业化分工的不足限制了物流集群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从而诱发集群内部恶性竞争。
4.物流集群外部软性技术支持结构不健全
物流集群外部软性技术基础结构包括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在金融服务技术支持方面,我国物流金融风险投资体制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健全,中小型物流企业在服务创新方面融资困难、融资渠道单一。目前物流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但由于银行地方信贷规则较为粗放,金融风险投资体制滞后成为物流企业进行服务创新的主要瓶颈,也抑制了物流企业集群的快速成长和创新发展水平。在法律服务技术支持方面,需要一大批把为物流产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作为自己使命的物流产业律师队伍出现。较前面两种软性技术支持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倾向于专业化方向发展,而且服务多样化,除提供专业咨询外,物流咨询公司一般还提供物流培训业务。另外,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物流咨询公司还和战略合作伙伴一道,提供一揽子物流供应链方面咨询服务,包括仓储、运输、配送、信息咨询及物流设计等内容的专业物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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