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国家卫健委提出的“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行动计划”进行精准救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设立多种专项基金为贫困人口兜底报销。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因病致贫一户纳入一户,救治一人调整一人,实现扶贫到人、精准到病。
1.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制定曲水县因病致贫人员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将先心病、包虫病、白内障等9类15种疾病纳入集中救治目录。自2016年以来,已累计免费救治23名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2名包虫病患者。
制定《曲水县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先心病筛查救治工作,由县医院、第三方医院负责筛查工作,对全县0—18岁所有具有手术指征和介入治疗指征的先心病患者进行救治,发现一例、治疗一例。筛查、确诊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治费用经享受基本医疗制度政策后,剩余费用从县“以助脱贫”专项资金中实行凭票兜底报销。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曲水县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卫健委、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保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成立由救治专家组成的曲水县儿童先心病医疗救治专家组;另一方面提供财力保障,对农牧民、城镇低保户和企业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及患儿监护人员医疗救治中发生的交通费、生活费实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区内救治的患儿按每人(含监护人员一名)1600元标准补助,转送区外救治的患儿按每人(含监护人员一名)8000元标准补助。
2.慢性病签约一批
制定曲水县开展村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针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需求,制定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建立起48个县医指导、乡医负责、村医随访的县域三级医联体模式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100%。通过派工单制度,为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提供24小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提升健康素养。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向贫困人群提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www.daowen.com)
3.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在保证农牧区基本医疗100%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按照“保基层、兜底线、可持续原则”,认真落实政府年人均补助增加40元。从2011年开始,各级财政共为农牧民每年每人补助300元;2017年提高到475元,并将新增40元全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农牧民个人每年自筹资金30元。全县新农合筹资覆盖率达100%。农牧民在县内住院看病一律实行“先诊疗、后结算”以及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从2014年起,县政府设立“曲水县大病救助基金”。每年投入50万元资金,解决贫困群众就医费用负担。2016年又制定曲水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助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制度报销后,剩余部分实行凭票兜底报销及前期医疗费用垫支政策措施。县政府设立健康扶贫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兜底报销。根据县域实际,实施28种特殊慢性病报销补偿政策。
实施方案还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经大病统筹基金报销后剩余金额不足6万元的,由民政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兜底报销;超出6万元的经大病保险补偿报销、民政医疗救助报销、曲水县大病救助基金补偿后,由健康扶贫兜底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慢性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经大病统筹基金和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由健康扶贫兜底报销。2016年以来,已累计救助875人次,报销总费用448.7万元,其中大病统筹报销271万元、民政救助金额100万元、以助兜底报销203.9万元。2018年上半年救助448人次、报销资金122.3894万元,其中大病统筹报销68.2825万元、民政救助金额10.2785万元、以助兜底报销43.8283万元。
制定曲水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外就医费用垫支使用管理办法,目前已垫支6人,垫支资金1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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