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积极推进自贸区合作深入发展

我国积极推进自贸区合作深入发展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我国作为自贸区合作的主导国家,继续积极推进自贸区矿业投资发展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迈入21世纪,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有了重大进展。2016年2月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宣布任命5位副行长,分别来自英国、德国、印度、韩国和印尼。自贸区各国均为亚投行的成员国,在未来的自贸区经济合作中,亚投行必将能够为区域经济的繁荣贡献不小的力量。

我国积极推进自贸区合作深入发展

首先,我国作为自贸区合作的主导国家,继续积极推进自贸区矿业投资发展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从自贸区形成的历史来看,中国一直是自贸区的建立和加快建设的倡导国和主导国。

(一) 在自贸区建成前后的工作

早在上个世纪末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提出中国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联系的愿望,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迈入21世纪,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有了重大进展。2000年11月,朱镕基正式提出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设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后专家组成立并针对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进行了仔细深入的研究,研究结论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东盟和中国是双赢的,建议双方用10年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在2001年11月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宣布了该结论。经过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框架协议》 得以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正式启动。[1]2013年9月,李克强在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提出,要打造自贸区升级版,中方愿意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更新和扩充自贸区协定的内容与范围,建议双方从准入条件、人员往来等方面推动投资领域的实质性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

习近平的倡议下,2014年10月24日,包括自贸区所有成员国、印度等在内的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约,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简称亚投行,AIIB)。2015年3月,英、法、德、意四国申请成为亚投行的成员国。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 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

2015年12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全球迎来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2016年1月16日至18日,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亚投行初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五大方向,即能源交通农村发展、城市发展和物流。2016年2月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宣布任命5位副行长,分别来自英国德国、印度、韩国和印尼。

作为由中国提出创建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援助亚太地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投入运营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将运用一系列支持方式为亚洲各国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贷款股权投资以及提供担保等,以振兴包括交通、能源、电信农业和城市发展在内的各个行业投资。亚投行的建立,无疑是中国发挥大国积极作用,致力于亚洲国家经济进步的又一举措,给亚洲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提供了新的平台。自贸区各国均为亚投行的成员国,在未来的自贸区经济合作中,亚投行必将能够为区域经济的繁荣贡献不小的力量。

(三) “一带一路” 战略构想的提出(www.daowen.com)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是继2013年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 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的重大倡议后,我国发布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该文件确立了 “一带一路” 的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和机制,有利于中国在更大范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市场空间,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作为世界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一带一路” 是中国倡议的各国合作共建的宏伟事业。中国的诚意倡议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响应,目前已经有60多个国家做出了回应,其中有些国家已经就该战略提出了具体的合作想法,其中不乏东盟国家。

(四) 自贸区升级版谈判成果——《修订框架协议议定书》 的签订

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 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获得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回应。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2015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上,高虎城部长与东盟十国经贸部长就年内完成升级谈判达成共识。按照与会领导人的共识和要求,中国与东盟双方一直抓紧工作,经过近一年半的四轮谈判,双方在北京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上就升级谈判成果文件 《议定书》 内容完全达成一致,为当年11月21日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签署 《议定书》 创造了条件。

2015年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 (以下简称 《议定书》)。《议定书》 共500多页,内涵丰富,包括序言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未来工作计划和最后条款等章节,还包括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操作程序、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等附件。关于投资内容集中于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合作,为投资者和其投资创造稳定、有利和透明的商业环境。在投资促进领域,双方同意通过包括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增强行业互补性和促进生产网络化、举办投资相关的研讨会和信息交流等方式促进相互投资。在投资便利化领域,双方同意简化投资批准手续,促进投资相关规则、法规、政策的信息发布,并在必要时建立一站式投资中心或相关机制,为商界提供包括便利营业执照和许可发放的支持与咨询服务。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是一个 “活的协定”,将会随着时间和双方的需要不断更新发展。因此,双方同意在升级 《议定书》 生效后,通过协商确定时间安排,就货物贸易自由化、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投资自由化和保护等议题进一步开展磋商。按照 《议定书》 相关规定,在中国和至少一个东盟成员书面通知东盟秘书处已完成内部程序的条件下,《议定书》 将于2016 年5 月1 日生效。如 《议定书》 未能在2016年5月1日前生效,则在中国和至少一个东盟成员书面通知东盟秘书处已完成内部程序的60天后生效。经过各国的努力,《议定书》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效升级,将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推动实现亚太地区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目标。

《议定书》 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议定书》 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2]

可见,自贸区的建立与中国主动积极地倡导,并与东盟国家进行协商密不可分,未来我国将继续积极主导推进自贸区投资领域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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