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书进行研究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将法的价值分析方法与经济学分析方法相结合,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价值判断将公共产品、矿产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其中,为探讨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完善路径,和进一步进行国际矿业投资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书进行研究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将法的价值分析方法与经济学分析方法相结合,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价值判断将公共产品、矿产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其中,为探讨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完善路径,和进一步进行国际矿业投资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首先,单纯用国际投资法理论分析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回归到法的价值根源来对该制度进行评价。区域投资制度的完善是国际投资法中的传统重点理论问题,虽然国际制度均是建立在国家主权让渡的基础之上,即使增加主权让渡的内容是完善途径之一,但仅就主权让渡是否充分进行分析,并不能直接揭露国家间达成更为有效的投资制度的深层次动机。因此,在探讨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完善途径过程中,要回归到运用法的价值判断方法,从根本上揭示为什么要完善及如何完善的问题。(www.daowen.com)
其次,公共产品等理论的借鉴为考察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的科学完善方法提供了新的思路。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是国际制度与国内制度的集合,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具有复杂性 (分别属于区域公共产品和国内公共产品) 并且与公共产品理论的发展相契合: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加深使传统公共产品的研究领域出现新的热点——区域公共产品。传统的公共产品理论虽然不能量化消费者的需求而无法明确解决公共产品的充分有效供给问题,但是自贸区矿业投资制度是两类公共产品的集合,如何完善应在考察传统公共产品的供需平衡基础之上建立其特有的评价标准,同时结合矿产资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提出比单纯运用国际投资法得到的结论更为全面和合理的路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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