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制度基础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制度基础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仍然缺乏彼此之间相互沟通的良好机制,在协调方面仍然面临许多问题。此外,不同的国家在获取利益时也需要遵循制度的相关规定。从上述理论和现实实践分析,建立较完善的能源合作机制是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迫切之需,抛开他国力量独立解决能源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的制度基础,进而加强沿线国家能源合作是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制度基础

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仍然缺乏彼此之间相互沟通的良好机制,在协调方面仍然面临许多问题。首先,能源的需要与攻击二者很可能出现一定的波动;其次,无论在哪一个经济范围内,仍然没有出现最终的利益统一机制,对于讲价这一现象的确定也各有不同。不同的国家对于利益的定义存在一定区别,这也是丝绸之路需要重点统一与解决的问题与观念,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有可能实现最终的合作模式。

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在《权力与相互依赖》[2]中指出,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地区性协调机制符合各方共同利益。此外,两人还阐述了制度理论的重要价值。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正是制度的存在使得不同成员能够承担起割弃的责任。其次,政府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也离不开制度的作用。此外,不同的国家在获取利益时也需要遵循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一名词的定义各国大致相同,彼此都认为这一制度的存在是促进合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当今世界性趋势是开展全球性、多方面的能源合作。(www.daowen.com)

从上述理论和现实实践分析,建立较完善的能源合作机制是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迫切之需,抛开他国力量独立解决能源问题是不可能的。世界政治和不同的国家所采取的行为之间都存在彼此影响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也是最终形成政府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政府单位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往往需要借助于制定制度来实现对人类行为的约束,从而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3]能源是特殊性商品,事关国计民生。能源问题需要合作,也需要避免冲突与对抗。因此,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能源合作的制度基础,进而加强沿线国家能源合作是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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