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能源合作的理论探析

国际能源合作的理论探析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国内学者认为国际能源合作是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行为体基于实现各自能源利益,对能源领域利益相关者行为进行协调,实行的措施。[13]1.国际能源合作的三大理论支柱一是结构现实主义相对收益理论。国际能源合作是分阶段进行的。外交协调实际上是相关合作国家进行劝说并向有关国家间做出的一种承诺,此环节可达成较多合作协议。

国际能源合作的理论探析

国际上对“国际能源合作”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认为,各个独立的个体或组织通过谈判的过程使行动变得互相一致起来可以称为合作,合作等同于行为者在自身政策及现状基础之上的行为,这种政策及现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冲突的可能性,而并不具备和谐性特征。利益一致或者是对共同威胁认同一致是国家间能够实现合作的一个重要条件,而合作的过程伴随着利益冲突和利益互补。当国家行为体主动调整自身战略以适应对方所想时,合作就会出现。[12]国内学者认为国际能源合作是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行为体基于实现各自能源利益,对能源领域利益相关者行为进行协调,实行的措施。[13]

1.国际能源合作的三大理论支柱

一是结构现实主义相对收益理论。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社会通常处于无政府状态,因而缺乏一定的国际权威强制执行各项国际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事务主要由大国间的竞争关系构成。在这样的国际体系当中,每个国家的最高目标都是国家安全,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在国际合作中国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绝对收益,同时必须要考虑可能产生的相对收益,因为相对收益可能影响国家间相对实力的对比,而各国对国际体系中国家间相对实力的结构性调整非常敏感。其一是各国安全和独立的基础是彼此间相对实力的差距。其二是各国相对实力也决定了他们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排列。综上所述,相对收益已成为影响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变量。由于相对收益的影响,各国在国际合作中所考虑的问题已不是合作各方是否都会受益,而是谁的获益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具有不安全感的国家通常不愿与伙伴国进行合作,而是进行激烈的竞争。[14]

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达成协议逐步消除目前存在的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促使成员国间的货物、人员、服务、资金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不断降低成员国间交易成本,最终形成一个经济贸易高度协调统一的整体状态。区域经济一体化通常指地缘相邻的两个或多个国家缔结政府间国际协议,逐步实现体制上的融合和经济贸易的联合,其宗旨是提高本区域的经济竞争能力,目标是谋求共同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最终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要想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拥有四个方面的限制,即一体化区域的经济规模、经济距离、产品结构和贸易限制的程度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三是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是国际贸易学科中最重要的理论概念之一。该理论认为当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时,如果其中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都占有压倒性优势,但是另一个国家在这两种商品生产上均处于绝对劣势,那么占据优势的国家可以确定只生产相对优势较大的那种商品,劣势国家可以确定只生产劣势相对较小的那种商品,然后通过国际交换,双方仍能从国际分工中获益。在此之后,经过多位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比较优势理论基本框架最终形成,包涵要素密集度和要素丰裕度两个基本概念;由四个基本定理——赫克歇尔-俄林定理、斯托尔伯-萨缪尔森定理、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和雷布津斯基定理所构成,是当代国际贸易的理论基准和主流范式。(www.daowen.com)

2.国际能源合作的标准和措施

国际资源合作的关键在于国际资源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该机制涵盖:有效控制各种资源的分配方式和明确资源的性质,国际资源管理合作机制的构建需要不断对环境政治变动进行适应,以此满足实际的需求,并构建双赢局面。国际经验表明,达成协议是最有利的合作方式,最终形成互利多赢的局面。依照合作层次划分,国际资源合作既能够形成单一资源的合作机制,也能够建立资源共同体;依照合作形式区分,国际资源合作能够是国家行为体间的正式合作,也可以属于某个项目的非正式合作;从合作主体来划分,国际资源合作的主体能够是国家、政府,也可以是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

国际能源安全合作也有具体措施:一是调整国家能源战略使海外石油进口来源多元化,增加替代能源成本价格,增加OPEC国家的原油生产,加强非石油能源的生产力度,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与开采量;其次,通过各类经济政策的出台,例如替代能源成本价格以及国际货币政策,实现对出口竞争的管制;第三,利用危机预警措施与行为规范,应对能源危机,建立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增加生产能力;四是对能源生产国开展外交关系,促进能源合作,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五是针对海湾地区和意外事件进行和平时期军事建设,努力预防对这些地区能源供应的威胁。

国际能源合作是分阶段进行的。首先是达成共识阶段。国家间围绕能源合作经过多轮博弈和竞争,最终达成合作,开始双边讨论。第二,做出决策时期。该决策涵盖两大部分内容,其一是外交协调,其二则是政治协协调。出于对能源变为实际的考量,国内政策协调的次级行为体要参与其中,并与国家层级的能源战略和有关决策进行配合。外交协调实际上是相关合作国家进行劝说并向有关国家间做出的一种承诺,此环节可达成较多合作协议。第三是执行合作时期。此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对合作过程和合作协议进行监督以及执行合作协议,防止一方不执行合作协议,对毁约行为要进行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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