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日,国内7家媒体的记者联合对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进行采访。他们希望通过对互助金融模式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和高层政策制定者对“先行先试者”探索精神的关注,营造一种鼓励探索、鼓励首创的舆论氛围。
来访的媒体有《华夏时报》《每日经济新闻》《经济观察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经营报》《中国经济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团相继采访了许文盛理事长、吴少杰副社长、王道轩副社长,并走访了市社营业室、城关分社、柳屯分社和许屯村互助中心。
此后不久,这些媒体相继发表了采访贷款互助合作社的报道文章,对贷款互助社7年来的探索成果给予肯定,对贷款互助合作社未来的身份转换和发展前途给予关注。
其实,在此之前,贷款互助合作社还接受了央视网《华人频道》的采访。《华人频道》的采编人员于2013年9月中旬来到濮阳,录制了反映贷款互助合作社7年创业历程的电视专题节目《龙乡濮阳 互助金融》。这个专题节目制作得非常好,解说词非常到位,节目向全球播出后在华人世界反响强烈。
在此,将《华人频道》专题节目的文字内容摘录如下:
农民贷款难、群众组织化程度低,是长期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瓶颈”,破解这两个难题,对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在中国著名的龙乡——河南省濮阳市,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当地政府会商批准成立的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采取“村互助组织+小额信贷专业团队服务”的新型互助金融模式,为解决以上历史难题提供了具有现实意义的有益探索。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国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政策的指引下,以调动农民内生力量为着力点,坚持“补充现有银行不足,抵制高利贷”的市场定位,普及金融知识,培育社区型互助组织——村银行,根据农民实际需求,为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弱势家庭自主发展增收致富提供贷款支持,并依托组织网络开展团购团销和生产、文化科技等合作活动,其社会影响越来越广,成为农村新型互助金融行业里的一个典型代表。
该模式的创始人名叫许文盛,出身农家,有着多年农村基层金融工作经验。
互助金融 可以燎原
作为国内首家农民贷款互助组织,贷款互助合作社是在农村资金持续外流的大环境下,以解决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为出发点,围绕重新构建群众合作组织、恢复信用秩序展开的。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发动,认同互助合作理念的农户自愿认购股金入社,以股金确立股东地位,入社群众不仅贷款不必再求人,而且有权享受互助合作社提供的团购团销、文化科技等服务。经历6年时间的试验探索与发展,贷款社已初具规模。至2012年8月底,建成606个村银行,吸纳社员1.31万户,互助资金和贷款规模分别达到了1.5亿元和1.4亿元人民币,成立至今累计发放贷款6.2亿元,小额信贷服务惠及纵跨两县两区地域内的7018户中低收入家庭和小微企业主。
贷款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制定出了严密的章程,按照“总社+分社+互助中心”的多层资金互助模式运行。现下辖7个分社,每个分社负责对20公里半径区域内的村互助中心服务和管理。各分社按照业务量配备专业人员,划片包干经常性深入各村互助中心开展流动服务。村中心利用村落的熟人社会网络资源,发挥社区内农户彼此信息畅通的优势,评估新社员入社,担当贷前客户筛选、项目审查以及贷后监督职责。这种分工合作,既方便了社员,充分发挥了互助合作、抱团发展的作用,营造了诚实守信的氛围,又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保证了贷款社资金规范有序运转。
八年风雨路 创新特色艳
贷款互助合作社把小额信贷管理技术与群众组织工作相结合,实现了邻里之间、村落之间、城乡之间的资金互助,探索出解决弱势群体、小微企业主贷款难问题的新途径。这一实践,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社科院、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国家计生委、中国人民大学等部门的关注与支持,为国家调整农村金融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案例。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九部委新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调研组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听取了该社汇报,肯定了其试验成果。2011年世界银行公民社会基金资助了该社的社区金融教育培训项目。
2010年,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应邀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三届微型金融投资高峰会,接待了孟加拉PKSF农村就业批发基金考察团。国内来自内蒙古、河北、山西、湖南、安徽、宁夏、重庆、辽宁、山东等地有关部门和合作社爱好者纷纷前来观摩,参照贷款社模式进行了复制传播。许文盛结合形势需要,发出了“打造媲美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中国小额信贷模式”、创建“中国农民互助银行”的呼吁。
…………
新闻媒体的报道宣传,提升了贷款互助合作社在全国的影响及在海外的影响,让许文盛在忧虑之中对自己追求的事业坚定了信心。
此前,许文盛曾经尝试将贷款互助合作社转为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但是银监分局并不接受他们申办资金互助社的申请。为在濮阳市发起成立“村镇银行”,贷款互助合作社多年来先后与包括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在内的18个国内外商业银行协调会商,但均因濮阳经济总量不大、银行要求完全控股等原因,最终导致许文盛成立“村镇银行”的计划不得不搁浅。
许文盛说:“如果合作被商业银行控股,商业银行的趋利性就会暴露出来,就会把大量从农村农民手中吸储来的钱流向城市和企业,那‘村镇银行’就成了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就会让最需要资金扶持的农村越来越贫瘠,那就失去了当初成立贷款互助社的理想,背离了中国社科院在濮阳设立小额信贷扶贫试验基地的探索初衷。如果不能为农民、农村、农业服务,那名义上成立这样的‘村镇银行’又有何用?这样丧失初心的合作,丧失探索价值和意义的银行,索性就不用成立了。如果要成立‘村镇银行’,那就一定成立一家能为广大农民服务的真正的‘村镇银行’。”
2013年9月初,许文盛曾向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国内首家农民互助贷款组织发展前景问题的请示》。在请示中,许文盛详细讲述了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以及其身份问题,希望中国人民银行能对“由民资创建的试验机构如何发展、可否转制‘农民互助银行’做出批复”。
2013年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成立民营银行。周小川还在文中表示,要引导民营银行“立足小微金融的市场定位”。
这或许是国家对未来民营银行的定位之一。这样的定位,让许文盛满怀期望。
许文盛有一个宏大的目标,那就是带领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在未来创建一家可以和孟加拉乡村银行媲美的中国农民互助银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进入体制内,成为“合法”的金融机构。贷款互助合作社距离这个目标似乎还很远,有很多困难需要他和他的贷款互助社去突破。
许文盛执着地认为,前进的路虽曲折,但还是充满希望的。
许文盛急需突破的是,如何尽快在8个月的过渡期结束后,按照濮阳市政府和工作组的意见,让自己的法人身份从民政局过渡到工商局,以企业的身份在濮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贷款互助合作社由社团法人转换为企业,在工商局再次取得合法的身份。
许文盛说,贷款互助合作社作为小额信贷试验基地,开展的是准金融业务。在注册之初,市政府参照外地经验,协调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濮阳市供销合作社。事实上,民政局和供销合作社都没有金融监管技能,根本无法进行业务监管。(www.daowen.com)
贷款互助合作社多次请求市银监局进行监管,但市银监局认为“贷款互助合作社不属于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机构”。贷款互助合作社的金融机构身份悬而未决,成为注册难以顺利进行、换证转制困难重重等问题的根源。
为了解决贷款互助合作社换证的问题,2013年3月8日,濮阳市工商局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等部门发函,请示贷款互助合作社的经济性质和工商登记事宜。此后,人民银行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稳定局等司局密集地对濮阳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进行了多次调研。
2014年3月1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带队的四部委联合调研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社科院)莅临濮阳,就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换证与发展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
濮阳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民政局、供销社、扶贫办等地方单位的领导分别就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看法和意见。许文盛向与会的国家、省、市金融主管领导汇报了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8年来的发展,并就贷款互助合作社换证、转制存在的困难以及发展前景等问题做了说明。与会的领导、专家对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8年来所取得的试验成果给予了中肯的评价。穆怀朋司长现场表示,将把小额信贷扶贫科研试验基地的情况向上级汇报。
2014年年底前,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上,许文盛从杜晓山书记处获知,四部委联合调研后,国务院对中国社科院小额信贷扶贫科研试验基地有关问题做出了部署。
“试验基地死不掉了!可以继续试验了!”北京站广场上,许文盛第一时间把好消息分享给他的战友们,号啕大哭,哽咽着语不成声。
2015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以(银办函〔2015〕371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社科院小额信贷扶贫科研试验基地有关事项的函》致函河北、河南、四川、陕西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实地调研报告和国务院批示意见,尽快结束社科院小额信贷扶贫科研试点,理顺监管关系,将河南省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脱钩,转制成当地登记的企业,由濮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在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前,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借鉴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模式,继续开展小额信贷扶贫业务。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尽快出台监督指导意见,按照“小额扶贫、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原则整顿并规范发展。
2015年9月21日,濮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问题”。会议明确: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转制成企业,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由市政府金融办行使政府职能,对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实行监管,市人行、市银监局配合做好监管工作。会后,印发了〔2015〕35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6年2月5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16〕9号),对贷款互助社的整改、经营管理、企业治理、监督检查等事项作出规定。要求贷款互助合作社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合伙人、出资额,签订合伙协议,重新成立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普通合伙),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各分社依法转制为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参股的有限合伙企业。
2016年3月11日,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依法核准了贷款互助合作社继续沿用“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作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进入手续办理阶段。
2016年3月31日,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总社率先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转制企业的注册登记手续。
濮阳市工商局核准贷款互助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利用自有资金办理各项小额贷款扶贫业务(不得变相吸收存款和非法集资);为农民、小微企业创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开展生产合作活动;商品购销中介代理服务;批零:农产品,农机农资,日用百货,汽车家电,预包装食品;网络购销服务;文化推广与会展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农场运营,农作物种植,农机农技推广服务。
2016年6月3日,濮阳市政府金融办就贷款互助合作社各分社在工商注册中遇到的问题致函市工商局,明确“在各分社改制申请工商营业登记时,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注册为普通合伙制企业。各分社合伙人控制在目前现有人数之内,不得突破”。
在濮阳市政府金融办的协调之下,贷款互助合作社各分社在工商局申请改制的注册登记工作开始顺利进行。为了加快推进改制工作的注册登记,贷款互助合作社抽调人员组成了注册工作组,帮助各分社推进注册登记工作。
2016年7月22日,濮阳市高新区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完成工商转制注册。
2016年8月31日,濮阳县文留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完成工商转制注册。
2016年10月,濮阳县庆祖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濮阳县八公桥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濮阳市华龙区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完成工商转制注册。
2016年11月,清丰县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清丰县马庄桥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完成工商注册办证。
2017年4月6日,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向濮阳市民政局申请注销其社团法人的登记手续;4月10日,濮阳市民政局正式注销了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的社团法人登记资格。
2017年5月8日,贷款互助合作社华龙区分社变更注册地址并迁址办公。
2018年11月,贷款互助合作社高新区分社变更注册地址并迁址办公。至此,贷款互助合作社分布在濮阳市城乡的9家分社在工商局的企业转制注册工作彻底完成。
此次从民政局到工商局的注册,前后历经6年,最终注册成功。这是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10余年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转折,标志着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已经成功完成了中国社科院小额信贷试验基地的试验工作。
从此,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普通合伙)继续以“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之名,以崭新的金融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在濮阳市农村探索金融扶贫和乡村建设之路,服务濮阳市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的农民;以搞活农村金融、支持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助力濮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回顾工商换证转制的经历,许文盛在2017年年初的工作会议上对全体员工说: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专函部署贷款互助社转制,省市政府部署转制企业注册,为贷款互助社二次创业赋予了独特的政策环境。4年来,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大量压缩贷款;为了降低成本,我们不得不清退了大批投资股社员,以致众多社区互助中心名存实亡、群众基础不稳。今天重拾发展,我们的资产规模虽然萎缩过半,但仍有1.5亿元。当前,重建社区组织基础,是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培养合格职工,凝聚团队力量,社区中心实体化,力促利益共同体有效化,应该成为我们团队统一思想后的共同行动。
许文盛还在会上提出了贷款互助合作社未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普惠金融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法规,以市政府监管指导意见为指导,以社区互助中心实体化为重点,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稳中求进,为濮阳的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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