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在村银行里,农民当家做主

在村银行里,农民当家做主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贷款互助合作社成立初期,资金有限,只有许文盛发起筹措的60万元。并不是总社说了算,也并不是总社的负责人许文盛说了算,而是互助中心的股东通过评议会的综合评议结果说了算。换句话说,就是“村银行”说了算,农民自己管自己的事情,农民自己说了算。面对如此情况,银行工作人员往往是一头雾水,很难搞清楚情况。许文盛认为,在血缘等如此密切联系的情况下,农村的信用环境,有时比城市的信用环境要好、要可靠。

在村银行里,农民当家做主

互助中心成立后,贷款原则上优先发放给互助中心的股金社员,同时也根据信用情况发放给没有股金的其他社员。

贷款互助合作社成立初期,资金有限,只有许文盛发起筹措的60万元。为尽可能为更多的农民服务,如果互助中心的资金有余,那么中心非股金社员的农民家庭需要资金支持时,有3户以上的农民做担保,也可以贷款。特殊情况下,总是可以调剂资金使用,尽可能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

无论哪种形式的互助贷款,到底能不能给予贷款支持?并不是总社说了算,也并不是总社的负责人许文盛说了算,而是互助中心的股东通过评议会的综合评议结果说了算。

换句话说,就是“村银行”说了算,农民自己管自己的事情,农民自己说了算。

有人担心和疑虑,农民的信誉可以吗?这样做小额贷款,虽然贷款额并不是很大,风险却不小啊!

到底有没有风险?到底风险有多大?

多年的实践经验和调查研究告诉许文盛,农民是讲信誉的,农民的信誉很好,农民把他们的脸面看得比钱都重要,因为所处的乡里乡亲和周围都熟悉的环境,制约着他们。如果你赖着互助中心的贷款不还,那不光是影响你的脸面,还影响你以后在乡亲们面前的形象,甚至影响到你嫁闺女娶媳妇这样关乎下一代的事情。

有人说,为什么国有银行在农村发放的少量贷款风险比较大?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潜在的因素之一,其实就是社会上那些欠账不还的老赖造成的。潜意识之中,农民以为借公家的钱,可以还,也可以不还,有那么多的企业,那么多的老板,都在欠银行的钱。反正欠钱不还,内心里觉着也没多大的负疚感。更有一些人认为,你能欠银行的钱不还,你有本事。在农民的观念里,银行才给农民贷了多少钱?一点点,少得可怜。公家的钱,能不还就不还吧,银行把那么多的钱都打了水漂,还在乎农民这几个小钱?

其实还有一个潜在的因素,有时银行发放的是扶持性贷款,农民说既然是扶持,那是国家帮助我们农民的,那还需要还吗?这种情况的影响,让农民已经把贷款和扶贫资金混淆到一起了,觉着银行的钱千千万万,公家的钱花也花不完。

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原因,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不足。放给农民的小钱,不少是人情贷款,加上银行人手有限,贷款发放之后,就不管不问了。到了贷款该归还的时候,主动还款了还好,如果遇到不及时还款的时候,银行也会派人去催贷款,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往往是不熟悉村里,不熟悉人,找人比较难。因为缺少群众基础,有时明明已经到了借款人的门口,一看你是银行的人,街坊邻居也不会跟你说那就是借款人的家,所以造成了还贷难的问题。

因为国有银行的群众基础薄弱,有时他们进村去了解借款户的情况,很难得到真实的信息,也很难弄清楚借款人的人品和信誉如何。

银行工作人员问:“×××在村里怎么样啊?”

村里人就会给你来一句濮阳的口头话:“好着呢,好着呢。”

到底好不好呢?到底情况怎么样?濮阳话中的“好着呢”,意思根本上不是肯定某某某好,其实是某某某可能好,也可能坏,反正你看着办吧,我就是不能清楚明白地跟你说他好或者不好。面对如此情况,银行工作人员往往是一头雾水,很难搞清楚情况。这种情况既是造成贷款难的问题之一,也是造成还款难的问题之一。

许文盛说,大银行遇到的这些问题,贷款互助合作社通通迎刃而解。因为贷款互助合作社就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这个“农民银行”跟大家的利益密切相关,不管是贷款互助合作社总社的钱,还是互助中心的钱,都是农民自己入股的钱,所贷出的每一笔贷款的利益和风险,归根结底还是农民自己承担。负责管事的农民,怎么会对父老乡亲们的血汗钱不负责任呢?

许文盛还针对城市、农村的信用环境有过针对性的分析。他认为,从人类学或者说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城市是一个人口和各项公共资源比较密集的地方,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口的城市比比皆是,几层、几十层的高楼大厦一栋又一栋,放眼望去,如同钢筋水泥的森林。具体到社会中的人,他们往往关系比较陌生,左邻右舍往往互不相识,互不了解,更不知道这个人的品行、信用如何,甚至陌生到对门不相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在农村,一个村跟周边的村,一个镇跟另外一个镇,相距都不远,近则一里两里地,远则十里二十里地,通过亲戚和朋友,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关系,都可以互相打听到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比较真实的情况。在一个村里面,男女老少、左邻右舍,是一个比较熟悉的环境,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很容易了解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许文盛认为,在血缘等如此密切联系的情况下,农村的信用环境,有时比城市的信用环境要好、要可靠。所以农民的信誉度是可靠的,是值得信赖的。

许文盛十分赞成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乡土文化的分析,费孝通先生对中国社会乡土文化的分析非常精到。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非常重视社会关系,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社会网络之中,中国人行为也受网络中相对地位的影响。农村社区更是典型的熟人社会,血缘、地缘、业缘、姻缘关系相互交织重叠,彼此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较强,形成了一个社区网络。

许文盛说:“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发展‘信用、生产、购销、文化’‘四位一体’的贷款互助合作社模式,其中的金融互助,信息对称程度最高,信贷风险最低,农民得到的实惠最大,农民不愿让任何一笔贷款出现任何一点风险,无论是对于贷款的审批,或是对于贷款的回收,他们都会尽心尽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乡里乡亲之间,谁借了互助合作社的钱,都会尽可能地及时或提前归还款,谁都不愿意因为不还款的事情,让自己在村里丢脸。所以,很多时候,借款的农民都会尽可能地及时或提前归还从互助社所借的款项。因此,在农村,农民的信誉度是很高的,根本不用担心他们不还款的事情。即便有个别农户因为特殊情况出了一点风险,因为乡里乡亲之间第一时间都会知道情况,都会及时地通报贷款互助合作社,总社会配合贷款互助中心,及时地采取对策,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乡亲们的血汗钱不受损失。

贷款互助合作社2006年7月6日正式成立,截止到2006年11月19日以前,许屯、高庄、顾头、曹楼、龙常治5个互助中心开始了小额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110500元,其中第一期已经到期的23500元贷款,农民全部在无催收的状态下做到了及时还款。

村民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信用意识?

许文盛说:“通过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有信用才能得到贷款的观念已经深入村民心中,而且他们知道,按照贷款互助合作社的规定,如果第一期贷款能够主动归还,自己就可以被贷款互助合作社评为一级信用社员,信用性价比越高,贷款额度也水涨船高;如果一期贷款不能及时归还,两年内都不能获得贷款。”

许文盛还说:“互助中心在考察评议借款人的时候,特别注重‘人品关’,严格落实三户担保的原则。互助中心的评议组做出评议之后,再由流动银行及客户经理进行调查,双向认可人品与贷款项目后,代表贷款互助合作社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除了三个担保人外,互助中心的社长还要承担联保责任。这样的制度有效确立了农民社员和股东的主人翁地位,他们参与贷款管理的积极性非常高,风险也自然降到了最低,或者说是‘零风险’。”

所有贷款不经催收就能及时还款,这恐怕在所有的银行系统,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新民周刊》为此进行了报道,赞誉其“创造了一个金融神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等部门,先后到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进行调研,对贷款互助合作社给予了高度肯定,因为它的模式和经验值得宣传推广。

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农民才会发自内心关注其安危

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才会设身处地考虑农民的需要。

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才会让广大农民方便获得贷款。

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才会在最困难时给农民们尊严。

在这里,我们用生动的事例,来解读贷款互助合作社在农民、农村中发挥的多功能作用、风险控制优势,以及它给农民带来的方便实惠。

2006年8月5日,许屯村互助中心经民主评议,确定了两笔贷款,其中一笔就是中心社社长杨国臣的贷款,第二笔贷款是曹连仲的贷款。杨国臣在家办了个小型的养猪场,还在村里承包了一个池塘养鱼,现在急需5000块钱买饲料;曹连仲是买拖拉机用的柴油,用于秋收大忙时用。

两个人的贷款申请一同上了互助中心的民主评议会。当日的贷款评议记录是这样记载的:

评议记录

时间:2006年8月5日

地点:许承鸣家

参加人:杨国臣、许培江、曹广军、程广忍、许承鸣

议题:研究杨国臣贷款、曹连仲贷款

评议结果:研究认为,杨国臣家庭经济困难,但子女都在外打工,家中养猪、养鱼是正经事儿。许培江表示,如杨国臣还不了贷款,我替他还上,也得帮他;程广忍也同意担保。

研究同意曹连仲的贷款申请,支持他的拖拉机买柴油。

参加评议人员签名:杨国臣、许培江、曹广军、程广忍、许承鸣

备注:同期村互助基金只有5500元,请求总社支持资金解决贷款。

从这份评议记录看,农民的文化层次和表达水平并不高,有的语言表述也不是很清楚,甚至有语法的毛病,但这都不影响农民的贷款评议,因为他们的每一项程序都是正确的,他们评议的结果,大家都是清楚的、认可的,加上他们的签名,农民贷款的第一步就算成功了。后面由“流动银行”的客户经理考察后,就会很快与贷款的农民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杨国臣这一笔贷款,包括曹连仲的贷款,应该说是很顺利的。

这笔贷款对于杨国臣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令他感慨不已。

杨国臣记得,多年以前,他的侄子考上了大学,需要5000块钱学费,因为家里穷,找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才凑了4000块钱,而差的1000块钱,家里人想找银行贷款,因为不认识银行的人,这1000块钱最后也没有贷出来。后来,他的侄子看家里实在凑不出钱,就辍学外出打工,想起来让人心疼。

现在杨国臣要养猪、养鱼,向村里的互助中心申请贷款,5000块钱的贷款,经过民主评议,很快就通过了。(www.daowen.com)

杨国臣对人说:“如果那时候有咱农民自己的互助银行,该多好,能救人的命啊!可怜我那侄子,因为缺了1000块钱的学费,好好的大学也不能上,太亏太亏了!”

杨国臣这笔5000块钱的贷款,其实还有一段故事。

8月5日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杨国臣在家里刚吃过饭,有一个村民就冒着大雨来到了他家,原来这个村民是杨国臣的债主。杨国臣原来办企业所欠的钱,还有一些没有还完,其中就有这个村民的。这个村民听说杨国臣贷了5000块钱,就找到了家里要账。

杨国臣见此情况,就把事情打电话告诉了担保人许培江,许培江当即又约了另一个担保人程广忍,两个人赶快冒雨赶到了杨国臣家。

许培江作为杨国臣的担保人,又是许屯村的村干部,说话还是比较有威望的。许培江告诉前来要账的村民,杨国臣这笔贷款是用来养猪、养鱼的,贷款互助合作社的贷款有严格的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所以不要说现在钱还没有到账,即便到账了,也不能用这笔钱还欠款。

说明情况之后,几个人坐下来商量办法,最后达成了一个意见,那就是等杨国臣养的鱼出塘了,卖的钱优先归还村民。就这样将要账的村民劝走了,保住了这5000块钱的贷款专款专用,同时也保证了这笔贷款能产生它应有的作用,并化解了潜在的风险,保证了互助中心和贷款互助合作社贷款的安全。

许文盛说:“如果这笔钱是银行贷给杨国臣的,许培江和程广忍还会冒着大雨去劝人家要账的村民吗?这就不好说了。但现在这笔钱是互助中心股东们的钱,如果有了风险和损失,包括许培江在内,都要分担风险和损失。正因为贷款互助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他们在关键时候才会站出来,将贷款存在的风险化解掉,保证贷款的安全,保证村民们的股金不受损失。这样的‘银行’——‘农民银行’——最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了广大农民的支持,贷款互助社的事业怎么能够不发展壮大呢?”

许屯村互助中心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一个叫郭运海的村民,老父亲需要开刀动手术,家里孩子到了年龄结婚办酒席,紧缺几万块钱,怎么凑也凑不出来。万般无奈,弟兄4个人找到了互助中心,想从互助中心贷款,解燃眉之急。

对于这种情况,许屯村互助中心的社员们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都是一个村的村民,这个时候有了困难,互助社能帮还是要帮。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他们不是互助中心的社员,现在中心的钱也不多,还是不贷的好。

两种意见争来争去,争执不下。此时,也来参加会议的许文盛,站起来要求发言。

许文盛说:“现在他家有困难,他是咱村的村民,既然咱村成立了互助中心,咱不帮谁帮?我想这个事情关键是风险怎么控制,大家说说有什么好办法,然后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大家就商量办法,最后形成了一致意见:让兄弟4人,一是找担保人,二是每人入股互助中心1000元,按照1∶5的贷款额,可以贷给他们家2万元救急。

就这样,兄弟4人火线入社,成为社员和股东,顺利从合作社贷到了2万元,解决了家庭的燃眉之急。兄弟4人对贷款互助合作社解决他们家的困难,非常感激。他们经常对人说,互助中心真是帮了他们家的大忙。这次如果没有村互助中心和贷款互助合作社出手帮助,真不知道咋办家里火烧眉毛的事情,村里有个互助中心真是好啊!都说这互助中心是农民的“银行”,为农民谋福利,这事情真是不假呀!

后来这笔贷款到期前,兄弟4人及时归还了贷款,保持了良好的信誉。

2006年11月,许屯村民程广恩遇到了麻烦事。他刚刚用女儿的彩礼钱盖了一间大瓦房,结果想不到,女儿婚事生变了,亲家突然变成了仇家,男方安排媒人坐家里要求返还彩礼钱。程广恩一下子就难住了,去哪儿弄钱退人家的彩礼钱呢?一筹莫展的他急急火火找到了村里的互助中心,想从这里贷款,解燃眉之急。

程广恩是互助中心的社员,他又找来了两户村民,愿意为他担保。这款到底放不放呢?评议会上,大家犯了难,因为这么特殊的用途,还是头一回遇到。大家商议来商议去,觉得以程广恩的人品,这笔款放给他应该没有风险。现在给他放款,明年夏天小麦下来了,卖了麦子就能把钱还上。

于是,评议会上大家就定了,同意放款给程广恩。如此这般,程广恩的燃眉之急,靠着互助中心很快就解决了。

许屯村互助中心放出的贷款,还有一个比较有意义的事情。

2006年8月27日,村民曹在相和妻子鲁桂云,因为孩子上学的事需要贷款1000元,他要求杨国臣做担保,提出秋收后卖了玉米还款。杨国臣同意担保后,鲁桂云拿到了1000元贷款。

2006年农历年底,这笔贷款到期。曹在相资金紧张,暂时还不上。因为这笔贷款,2007年1月5日,互助中心召开了会议,专门讨论此事如何妥善解决,化解贷款风险,保证互助中心的规矩不被破坏。杨国臣作为担保人,与曹在相夫妇进行电话联系,协商由担保人杨国臣履行连带责任,代替曹在相夫妇偿还贷款本金利息。曹在相同意将村里的耕地3.6亩,转给杨国臣承包,以承包费补偿杨国臣代偿的贷款本息1048.6元。

此事就这样圆满解决。此事发生在2006年,当时尚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民却以自己的智慧,用土地转承包的形式,解决了拖欠贷款问题,这在当时比较新鲜,还是比较有启发价值的事情。该案例参与了2007年河南省农村金融论坛交流,令许多专家拍案叫绝。

鲁河乡顾头村是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成立比较早的互助中心之一。

2006年11月19日,顾头村贷出了中心成立以来的第一笔款。

当天上午9时左右,村民顾俊省冒着浓雾出了家门。

浓雾中,有村民看他满面喜色,就问他:“顾俊省,看你这满脸高兴,有啥好事?”

“今天去顾东月老师家,想贷点款,买个联合收割机。顾老师说已经给贷款互助合作社的领导说了,领导已经到他家了。”顾俊省笑着回答。

顾俊省快步来到顾老师家时,许文盛和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文留分社的两名客户经理,还有顾头村互助中心的几个社员,已经等在那里。

半年前,作为小学教师的顾东月,是顾头村最早接受贷款互助合作思想的村民。国庆期间,他和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4所大学的6名学生一起,向全村3000多名村民宣传贷款互助,终于促成了顾头村互助中心的成立,18户村民每户交了50元,成为中心的社员。顾东月被选为中心社长。

中心成立时,顾俊省在外忙着做收麦秸的生意,回来后听说中心能够提供贷款,就交了50元,成了互助中心的社员,并想从中心贷一些款买一台联合收割机,他说他还差一两万元。

许文盛告诉他,社有规定:贷款必须先入股,入一股是1000元,可贷5000元。顾俊省当即掏出2000元,要求贷1万元。

许文盛说:“你们中心加上你现在只有两人入股,你先入一股贷5000元吧,你们中心资金不够由总社来补。”

虽然与自己的预想有一半的差距,但顾俊省还是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建议。在中心社社长顾东月和几位入社村民的监督下,他填写好了相关的贷款资料。

“今天我只带了4000元钱,余下1000元下午给你带来。”许文盛说。

顾俊省接过钱,高兴地说:“在咱互助中心贷款,还真是像买东西一样方便,贷款不用出村,将来还钱也不用出村,太方便了。”

在贷款互助合作社的发展之路上,因为宣传到位,因为责权利的结合,农民把贷款互助合作社和互助中心当成了自己的“银行”,他们事事处处都在维护贷款互助合作社和互助中心的利益,发生在社员之间的诚信贷款、诚信互助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柳屯分社是贷款互助合作社成立比较早的一个乡级分社,看看发生在这里的几个典型案例,会深刻感受到农民的信用觉悟和农民的互助之情,也能感受到贷款互助合作社将最基层的农民凝结到一起所发生的改变世道人心的力量。

人虽然去世了,但贷款照样还。去世的这个人叫许石河,曾经是鲁河乡许屯互助中心的一名社员。2009年1月13日,他在互助中心贷款1万元给孩子结婚,当年10月在山西打工的时候意外死亡。同行的社员把他的情况告诉了互助中心。中心的客户经理迅速赶往他家了解情况,中心社长、担保人与借款人家属协商后,考虑到他家情况特殊,减免了他们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家属非常感激,在办完丧事后主动按期还清了贷款。

借款人主动转让自家承包地,担保人代替还清了贷款。借款人曹某,也是许屯互助中心的一名社员。2007年5月在互助中心借款1000元给孩子交学费,借款到期前他在外地打工,寄回家还贷款的钱被侄子挪用,导致贷款无法归还。曹某后来与担保人、中心社长协商一致,采取了首先由担保人代还的办法,保证贷款到期还上,然后曹某将自家一部分耕地转让给担保人种,按每季500元抵账,等全部抵偿清担保人代还的贷款后,再将耕地还给曹某。结果,不到一年就还清了贷款。

借款人因非法经营被公安部门拘留,仍不影响互助合作社收回贷款。柳屯镇的天然气运输服务互助中心社员赵某,2009年10月24日在互助合作社贷款10万元,用于气罐车运输流动资金,期限一年。第二年10月22日,贷款到期前一天,赵某因非法经营的小型化工厂爆炸,被公安部门拘留。在互助中心其他社员的协商督促下,11月14日,赵某的家属将价值25万元的气罐车作价19万元,过户到贷款互助合作社名下,抵偿到期未还借款本息12万元,超出7万元退给了赵某妻子作为家庭花费,既保证了互助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又缓解了赵某家庭困难。赵某获释后,主动把气罐车赎回,继续经营生意。

困难家庭大家帮,社员互助献爱心。2011年1月18日,许文盛社长随鲁河乡许屯互助中心的14户社员,对过世社员曹路玉的家属进行慰问。针对曹路玉尚有1800元借款难以到期偿还的实际情况,大家议论一番,最后商定免息并以爱心捐款形式代曹路玉偿还。14户社员,有的拿100多元,有的拿几十元,最后募集了1100元捐款,加上曹路玉爱人、孩子持有的钱,按时偿还了曹路玉借款1800元。大家说,贷款互助,就得这样按约定办事,不能因为一个家庭破坏了社里的借贷规矩。

贷款互助合作社总社负责人许文盛,早期曾经与柳屯分社信贷经理杨丽花以及其他分社的负责人,对这些案例有过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他们总结分析这几个事例,发现有共同特点:

第一,借款人和他们的家属都很讲信用。因为他们借款时就十分清楚,所用资金都是乡亲们的血汗钱。在人们心中,欠公家的钱,不会在乡亲中产生道德压力,甚至认为拖欠公家钱的人有本事,还受人羡慕。然而,乡亲们的血汗钱到期不还,从心理上就说不过去。

第二,互助中心的社员都很关心资金的安全。互助中心是大家的,每个社员都是东家。不管谁贷款,不论穷富,都要按规矩办,有借有还,接受大家监督。不然,一个人到期不还款,就会影响别人使用,也就破坏了互助合作、诚实守信的氛围。

第三,“互助中心管人不管钱,分社管钱不管人”,有了这种分工,贷款互助合作社和互助中心形成了对贷款安全使用全程监管的双线控制,是一种更多考虑困难群众实际需要的,注重培育社员参与积极性和诚信守法意识的模式。一方面,贷款互助合作社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既尊重维护了社员自主权,避免了农民缺乏银行知识、直接管理磨不开情面这些缺点,还能很好地发挥贷款互助合作社专业信贷团队精细管理、调剂城乡资金余缺等优势,保证了资金规范有序运转。另一方面,贷款互助合作社的客户经理依托互助中心,常年在不同村落社区间流动办公,把贷款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全程跟踪贷款营销、管理和回收。社员贷款、还款都不用出村,像买东西一样方便,赢得了广大社员的普遍欢迎。

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农民才会积极关注其安危。只有农民自己的“银行”,才会设身处地考虑农民的需要。

有人说,贷款互助合作社是一条致富的“路”,能拓宽农民稳定增收的渠道;是一座过河的“桥”,能加快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联结;是一道防火的“墙”,能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是一棵摇钱的“树”,能催生“三变”改革的红利;是一个连心的“家”,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的动力。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创立与实践已经证明,广阔的农村、广大的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最有力量。无论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还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中,以互助合作凝聚人心、以社区资金互助支持“三农”,这是截至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最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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