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学习本节先从一个案例说起:某大老板很牛气,夸夸其谈,一年内收入几千万元,净利润也有四五百万元。可是到了年底工人的工资却无法发放。工人们逼问老板,这么赚钱怎么就掏不起职工的工钱?这个老板也很无奈,虽然报表上收入确实有几千万元,净利润也很高,可账上应收账款上千万元,客户拖款未付,公司又哪来的钱付给职工呢?
这位老板的无奈其实反映出会计学中一个重要确认原则。那就是收入我们应该是按照实际收到的现款确认还是按照理论上的收入来确认呢?科学的说法是前者是收付实现制,后者是权责发生制。
小于举例: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2)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解答1:
通过两种记账模式,发现权责发生制本期收益要高于收付实现制下的本期收益。但是从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看,诸如支付上月电费,支付下季度保险费等费用并非是本期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如果将这些费用计入当期并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公司财务的费用情况。所以,从真实性的角度出发,权责发生制还是更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解答2
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优点是:(www.daowen.com)
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付未付的费用计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
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小于举例:
例:某企业2012年3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2)收到某单位归还上月所欠货款35 000元,存入银行。
(3)销售产品20 000元,本月末收到货款。
(4)收到A单位预付货款25 000元,存入银行。
(5)预付第二季度财产保险费1 200元。
(6)支付本季度借款利息3 200元,其中一月份1 000元,二月份1 050元。
(7)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广告费30 000元。
要求:分别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3月份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
收入:40 000+20 000=60 000(元)
费用:1 050+30 000=31 050(元)
收付实现制:
收入:40 000+35 000+25 000=100 000(元)
费用:1 200+3 200+30 000=34 400(元)
2007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之前会计准则有了较大变化(旧准则中称会计核算原则)。对于这些要求的变化,企业财务人员应了解其变化,以正确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报告,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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