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业布局和企业生产加以必要的组织,始终是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在其发展进程中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其根本性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竞争实力。但是,面对中国日益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和国有企业扶持力度,开始不断地进行攻击和谩骂,而国内一些自由主义市场秩序的代言人,也对此存有颇多非议。但是,任何一个具有民族意识和国家责任感的人,都不能否定这样一个事实:企业竞争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而合理竞争秩序是企业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1.在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处于相对落后阶段,正是在世界产业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制造业兴起,才使中国具有了特殊的竞争实力。而这一实力的实现,主要是由国有企业完成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同时,中国积极利用西方国家将工业化基础性产业向高端化科技性产业升级的机遇,大力引进外国企业将制造业资金和技术的核心部分转移到中国,迅速提升了中国的制造业水平。“通过积极利用外资和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为我所用,中国用很短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需要上百年才能走完的工业化道路,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建立了门类齐全、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生产能力大幅度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目前,中国制造业规模已居世界的第四位。其中,高技术制造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二大外资吸引国和重要的资本输出国”[56]。这些事实说明,作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以企业生产的有效组织,作为合理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切入点,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2.对竞争性领域和非竞争性领域进行明确必要的划分。对于成熟的实体性产业和服务类产业,要不断强化竞争机制,在市场准入和经营许可方面,切实做到放权让利,不断促进市场结构的完备,以促进消费群体的“福利增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公有制主体所存在的领域,主要是基础性、支柱性行业和国家投资性公共行业,这些行业具有国家权力支配下的自然垄断属性。而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对于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则要在确定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地位的同时,加以必要的竞争保护。就具体层面而言,能源、航空、高铁、信息等实体产业和银行、保险等金融产业必须牢牢控制在国家经济权力的范围之内,并保障其有序的竞争。一味追求非竞争性产业的自由竞争,等于将国家经济安全拱手让予以逐利为根本目的的自由资本。究其实质,国有企业的突出问题并不是缺乏竞争机制,更不是市场效率的阻滞,而是国家经济权力对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薪金必须加以有效控制。换言之,竞争结构的本质属性,并不在于经济自由或非自由,而在于社会效益在国民中的切身体验。一些企业高管和金融产业从业人员,在收入分配上与一般国民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反差,才是招致非竞争性领域遭到垄断指责的真正原因。(www.daowen.com)
3.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我们应当看到,与改革开放之初的乡镇企业发展背景不同,历经30年的创业、转型、发展,中国的中小企业已经从采掘、一般加工制造、建筑、运输、传统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到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在内的各行各业,从分散经营开始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从早期的以国内市场为主发展为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截至2012年9月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57]。这些巨大的成就,客观上验证了加尔布雷斯的观点,他发现,现代经济体系是一个双重或双模式体系。两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上大相径庭,而对总产品的贡献却大致相当。美国大约有1000~2000家大型企业贡献了约一半的私人经济产品,而大约1000~1200万家小型企业,贡献了另一半的私人经济产品。其他先进工业国家的情况也大致相似,即现代经济社会的正确形象,就是生产任务在少数巨型公司与众多小企业之间的分工[58]。这一认识揭示出中小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应当在产业扶持政策、融资平台建设和税费负担减免等方面,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保证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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