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每年都会通过《华尔街日报》,公布世界经济体系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其基本观点是,具有较多经济自由度的国家与那些较少经济自由度的国家相比,会因其拥有较高的长期经济增长速度而更加繁荣。在这一指数报告中,中国香港连续19年始终位列第一的位置,而中国内地经济体系在其评价体系中,始终处于144名左右的位置,甚至更糟。按照其所划分类别,中国内地始终处于完全自由、比较自由、有限度自由、比较压制、压制这五类等级中的倒数第二序列的位置。与之构成反讽意义的实际情况是,普通法系的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尽管是世界自由经济的极力倡导者,经济自由度指数名次排位,也不过居于第10名左右;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代表的德国,名次排位始终居于第67名左右。而中国,恰恰是因为始终坚持对于开放性市场的适度控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合理竞争结构,坚持市场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均衡,才能够实现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的成就。GDP正数第二与经济自由度倒数第二的反差,不得不引发我们对合理市场模式的理性分析。
1.中国始终将市场自由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市场框架之下,因为就亚市场、社会—市场和生态环境—市场这三个外部性因素所导致的外部性市场模式而言,中国具有更为复杂、特殊的人文背景和社会价值评判机制。中国对国家权力与市场权力的社会选择,趋向均衡、适度的双重背景,即中国是一个兼具亚市场属性和宏观调控政策属性的国家,是一个谋求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家。中国一方面客观存在市场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但同时也存在市场结构开放度的适度性控制意向。而这一客观状况所反映的,是两个完全不同层面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社会对市场自由度的选择存在推动与反推动、深化与反深化的矛盾,而是中国呈现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融合取向”[54],即中国对市场具有开拓和驾驭两个方面的关注,一方面,经济权力结构中应当市场化的部分发展空间还很大,即应当由市场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由市场权力范畴给予解决;另一方面,市场并不是经济增长的目的,只是经济增长的手段。
2.社会结构中不应当完全市场化的部分应当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之中,这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但同时她还是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在这一体制下,市场权力应当受到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国家权力又可以通过市场权力发挥作用,换言之,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应当谋求并完善市场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均衡效用结构。“尊重市场规律与发挥政府作用并重,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重,发展国有经济与发展民营经济并重”是中国外部性市场模式方面独有特点的极佳例证。已有的经济增长奇迹证明,国家权力对市场的调节、引领,是中国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必由之路。中国具有典型意义的外部性市场模式,是国内外诸多自由主义代言人,对中国市场的开放度,始终存有诟病的根本原因,并试图以消费福利受损,形成公众利益对国家利益的倒逼态势。而我们的认识是,尽管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还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许多应当由市场权力决定的产业领域,确实应当脱离国家权力的干预和控制,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将以西方的经济自由度指数,作为自身经济发展质量的衡量标准。换言之,罔顾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的所谓经济自由度指数,完全是出于自由竞争理念对中国市场模式所做出的主观臆断,尽管西方国家的垄断资产阶级,已经在拉美债务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特别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证实了其自身的失败,却仍然抱残守缺地坚持以自由竞争秩序为标志的市场自由秩序在全球的扩张。如果说我们对其冥顽不化的错误实质,应当加以理性分析的话,那么对其在国内的代言人和代理人的言行,则必须保持警醒,在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决不可私有化、市场化。(www.daowen.com)
3.强化宏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以投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资本权力,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兴奋剂,以至于人们很难分清,投资到底是因经济增长而存在,还是经济增长因投资而存在,从而导致为了吸引投资,不惜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换取投资效益的所谓“理性预期”。当前在中国社会生产的某些领域,出现了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纵容市场权力最大化,甚至将国家权力异化为市场权力,以“权贵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权力,盲目追求GDP的增长,却忽视了经济增长的价值理性评判。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可以发现,中国的经济形态,表现出经济增长与投资之间极强的依存度,不断呈现投资拉动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周期性反向循环,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招商引资到防止经济过热,从经济危机影响到“四万亿”投资拉动,从能源开发的民进国退到新一轮的国进民退,从商品房过度开发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调控政策出台。客观上,这种循环形成了市场权力和国家经济权力的反向“棘轮效应”[55],之所以语之为反向,在于二者的根本区别之处在于,风险的判定与控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宏观经济仿佛总是演绎着这样一个死循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即当国家因风险积累正向判定而做出反向调控时,市场却因其投资惯性,对调控政策不予支持甚至拒不执行。这种针对政策效应的逆选择,导致外部性市场经济权力结构对国家权力效用的阻滞。当务之急,是将宏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与一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对诸如“地王”炒作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官员,予以严肃处理。通过行政手段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束,将颠倒了的经济增长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再颠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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