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理论由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国家理论和观点组成。邓小平的国家理论观点,蕴涵于他所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之中,其鲜明特征在于他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性,而这一原则,与毛泽东的人民利益、民族利益理念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一点通过邓小平自称“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及其对社会主义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高度概括,即可得到证明。同时,邓小平的国家理论,与毛泽东也存在运用领域上的差别,如果说毛泽东时代的国家理论,更多体现于本国视野的话,那么邓小平时代的国家理论,更多体现在国际视野。这是由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以及中国对外开放的局面所决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利益成为邓小平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制定外交政策的主要依据。首先,邓小平敏锐地感觉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意识形态的相互包容,是开创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前提。1981年1月,他在会见美国访问者时,明确指责了西方对中国的意识形态偏见,他指出,“认为中国政府信奉的意识形态旨在摧毁类似美国这样的政府,这样的观点至少不是八十年代观点,也不是七十年代的观点,而是恢复了六十年代以前的观点”[34]。这实际上是在告知世界,中国已经不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划分,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1989年10月,他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说:“我知道你是反对共产主义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在这样的大问题上,我们都是现实的,尊重对方的,胸襟开阔的”[35]。这句话带有一语双关的含义,既明确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立场,也明确了中国维护国家最高利益的决心。其次,邓小平针对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冷战思维,试图以“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局面,明确提出了“国权”的概念。他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36],而“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对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清楚了。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当作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37]。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强调:“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38]。揭露了国际上围绕人权问题展开的斗争,实际上是一场政治斗争,是西方发达国家企图利用人权干预别国内政、而发展中国家维护自己国家主权的斗争,其实质是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推行霸权主义,否定和侵犯别国的主权,以“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不断地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施加压力,力图影响中国的政治决策,干预中国的内政。最后,中英就香港问题的谈判,充分体现出邓小平在维护国家主权方面的坚定和自信,针对撒切尔夫人的骄纵蛮横,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待,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待。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主权意识也在出现一些变化,面临一些挑战,这是值得我们加以注意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国家本身有一个产生、发展、直到消亡的过程,民族国家的主权当然也有一个产生、发展、直到最后消失的过程。但是,只要人类社会仍然以民族国家作为国际法人的形式存在,国家主权的基本内容就不会出现本质性的变化。特别是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各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权力不平衡,中国的主权和经济安全无疑是当前最根本的国家利益。
以江泽民、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继承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国家理论的丰硕成果,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高度,时刻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将中国的发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在邓小平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最大课题之后,江泽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解决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课题,胡锦涛则以科学发展观解决了中国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课题。我们通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即可得到证明。
(1)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决议,打破了“两个凡是”[39],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2)1982年9月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原则。
(3)1987年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的统一体制,计划与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体制,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明确了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4)1992年1~2月,邓小平南巡讲话,对姓资姓社问题做出结论,明确计划与市场都只是经济手段而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www.daowen.com)
(5)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6)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提出“全面认识公有制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7)2002年11月8日,十六大召开,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8)2007年10月15日,十七大提出,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9)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这一历程充分揭示出,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是在国家引领下,伴随经济增长的现实状况,以渐进有序的方式进行的。中国在其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没有采纳新自由主义所期望的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策略,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渐进式改革的强制性与诱致性[40]的有机结合,也就是市场权力与国家权力的有效均衡。中国政府30余年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实践,使中国在极短的时间跨度内,迅速完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300余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而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绝不是所谓“后发效应”所能解释的。决定中国命运的力量,是中国的国体,即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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