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包容性增长视角看经济权利与权力

从包容性增长视角看经济权利与权力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此不难理解,较之传统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具有将“经济权利”与“经济权力”的合理认定作为其基本特征和前提条件的极端重要性。这本身就是对经济行为主体权利和权力的漠视与不公。这是一种不完整的认识,其关键在于,政府的经济权力并不构成与市场的经济权力完整意义的对应关系。二者体现的是经济权力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两个方面力量的作用机制。

从包容性增长视角看经济权利与权力

不同国家和地域,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导致不同的经济权力集成方式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权力结构对经济行为主体不同视域的权利与权力的协调、均衡,成为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内涵,也是包容性增长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

在传统经济增长理论,甚至在已有的包容性增长研究中,经济权利受到高度的重视,但是人们往往将之单纯纳入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行为主体中的个人范畴之中,而权力问题,从未进入经济增长的研究范式之列,这恰恰构成已有经济增长研究的主要问题。因为无论个人、市场和社会,无不存在于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环境的经济秩序之中,而经济秩序来源于经济权力的结构,经济权力结构来源于经济权力的边界。不考虑权力问题,根本无从谈起权利问题,勿论经济增长的价值理性评价。马克思主义之所以不仅是一种科学的理论,更是无产阶级革命的行动纲领,就是因为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进而为无产阶级的权力斗争指明了方向。据此不难理解,较之传统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具有将“经济权利”与“经济权力”的合理认定作为其基本特征和前提条件的极端重要性。

搁置私有制的本质属性认识的分歧[11],我们仅以经济权力的视角展开“权利”与“权力”的区别分析。西方主流学者将私人产权作为经济权利界定的基础和边界,认为只要界定了产权,所有经济行为的约束条件即已完备,而经济行为的后果会自动协调社会利益。而在“产权”理论中,经济“权力”被掩盖在“权利”的面纱背后,仿佛产权只是经济行为主体“权利主张”的资格,而不具有“权力支配”的能力,以至于相对于市场,人们突出的是经济权利,相对于国家,人们突出的是经济权力,这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因为,如我们所看到,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是相生相伴的统一体,就市场经济而言,权利的主张与权力的作用机制,从未脱节,而是日益紧密,否则,我们就无从解释作为单纯经济行为主体的人,如何在社会秩序中形成不同的阶层和阶级,更无从解释当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受到影响,竟能通过裹挟国家经济、政治军事权力,开动帝国主义战争机器。或许亚当·斯密所引用霍布斯的那一句名言更能够揭示这一真谛——“财富就是权力”,当资本异化为具有人格属性,其所拥有的权力属性随之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权力决定市场的经济权力,而市场的经济权力决定社会的利益关系;就国家而言,也并不是不主张权利,否则就不存在所谓国家利益,更勿论政府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以“有形之手”将市场限定于有效的制度框架之内。诺奇克认为“权利理论规定了一个产生持有的过程。它们规定了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而没有规定它要产生何种结果”[12]。这本身就是对经济行为主体权利和权力的漠视与不公。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当今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客观环境下,仅仅依靠私人产权和交易成本的界定,是不可能将社会生产生活的全部利益涵盖其中的,与私人财产权利对应的是公共财产权利,与私人财产权力对应的是公共财产权力,与交易成本对应的是社会成本,与个人利益对应的是国家利益,市场并不能涵盖社会,更不能替代社会。(www.daowen.com)

将经济权利与经济权力加以区分的意义在于,它突破了传统经济增长基于经济权利的“应然性”理念,确定了包容性增长基于经济权力的“实然性”理念。如果我们确定,包容性增长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增长,如果我们确定,包容性增长是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经济增长,那么,或停留于经济行为主体“应该”享有的预期性权利,将经济学人文关怀的本质性体现于“主观认识”的范畴;或确定经济行为主体“实际”具有的制约性权力,将经济学人文关怀的本质性体现于“客观存在”的范畴,是完全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的认识,这也是传统经济增长与包容性增长的根本分歧所在。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将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经济行为主体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融合,而就其实践意义而言,就是对市场与国家的经济权力,给予符合包容性增长本质要求的合理认定。

这里要特别说明,按照一般性理解,市场的经济权力应当与政府的经济权力相对应,而不是与国家的经济权力相对应。就市场而言,国家是一个政治属性的概念,它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政府则不同,政府秉承国家意志,与市场共同发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机制。这是一种不完整的认识,其关键在于,政府的经济权力并不构成与市场的经济权力完整意义的对应关系。不错,政府秉承国家意志,发挥经济职能,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当市场经济以全球化市场的形式出现,不论是就一国国内的经济权力而言,还是就国际间的经济权力而言,与市场的经济权力对应,或曰制衡的权力,已经决非政府的语义所能够涵盖,不同法系传统和社会制度背景,已经成为市场权力边界的重要分析要素。换言之,如同市场的经济权力已经超越其应有的边界,对政治领域产生重大影响一样,对政府的经济权力的理解,也已经超越其应有的边界,而是从国家的经济权力的维度,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当今客观环境之下,我们对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应当具有更为深刻的认识,那就是:市场具有决定上层建筑本质属性的力量,而国家具有决定经济基础本质属性的力量。西方自由经济秩序所倡导“人权大于主权”的实质,是市场的经济权力在国家政治领域的拓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在社会生产方式中的效用机制过程,即国家的经济权力将决定市场的边界和走向。据此不难理解,市场权力与国家权力,共同构成经济权力。二者体现的是经济权力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两个方面力量的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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