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数字贸易治理规则的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数字贸易治理规则的差异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欧盟较为关注数字贸易的发展,明确提出了数字贸易的概念,并发布了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明确规划。一般而言,经济体量大、国内市场需求旺盛、与他国贸易往来密切或者经济发展较为倚重贸易的国家更关注数字技术对贸易带来的变革,反之则对数字贸易的发展要求不是特别迫切。此外,英国、澳大利亚、荷兰、墨西哥更注重加强对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支持,这是这些国家数字经济相关战略规划的重点内容。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数字贸易治理规则的差异

基于国情,各国对数字贸易的诉求存在差异,表现在:(1)对数字贸易的关注程度不同。目前,欧盟较为关注数字贸易的发展,明确提出了数字贸易的概念,并发布了针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明确规划。但总体来看,目前专门就数字贸易出台发展战略的国家还很少,更多的是作为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数字化发展的整体战略中,或者是在相关贸易协定中就数字贸易部分进行条款补充或修订。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而言,经济体量大、国内市场需求旺盛、与他国贸易往来密切或者经济发展较为倚重贸易的国家更关注数字技术对贸易带来的变革,反之则对数字贸易的发展要求不是特别迫切。当然,对数字贸易关注程度的大小还与一国数字技术的发展水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现实条件有关,往往数字技术发展水平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国家更关注传统贸易的数字化转型。(2)对数字经济的规划侧重不同。欧盟、澳大利亚比较强调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对贸易标准的修改与对贸易规则的完善。同时,德国英国、中国比较注重贸易过程中对交易双方权利的保护,这需要政府相关机构在此方面不断做出努力。此外,英国、澳大利亚、荷兰、墨西哥更注重加强对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支持,这是这些国家数字经济相关战略规划的重点内容。(3)对数字技术的拓展方向不同。英国、荷兰、墨西哥、中国更强调数字技术对社会生活、经济、公共服务等整体带来的变革,尤其是在中国、墨西哥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中更加明显。而德国、澳大利亚、美国主要关注的领域集中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济领域,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是数字化如何推动这些领域的变革,为这些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机会。(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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