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洲国家充分意识到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执行了一系列围绕数字经济的政策,为欧盟经济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注入新的活力,但多方数据都显示,欧洲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已经与美国、中国等存在差距,而且差距越来越大。麦肯锡的报告[15]显示,欧洲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目前约占GDP的1.7%,远低于美国的3.3%和中国的2.1%。长期以来,欧洲的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基础,擅长机械、化工、汽车、航空等传统高端产业领域。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出现互联网信息化热潮以来,互联网经济、大数据、5G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的数字经济模式并没有成为欧洲的优势。从市场规模看,欧盟信息技术产业市场规模早在2015年就达到1.2万亿美元。但欧盟各成员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且差距具有扩大趋势。
由于数字化程度不同,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考虑。条件、政策、诉求等诸多差异使得欧盟难以达成共识。在硬件方面,西欧、北欧等较发达国家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但中欧、东欧和南欧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欧洲,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和互联互通不足也制约着基础设施发挥充分潜力。在软件方面,欧洲未能在电子商务、软硬件服务等领域打造出本土的超级巨头,初创企业与独角兽公司数量相较于美国、中国均处于下风,在人工智能、5G、软硬件开发等领域均无真正的行业领军者。从制度上看,欧盟国家需要在通信、数据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统一监管规则和相应标准,解决语言、文化、商业习惯差异造成的市场认同问题。目前,欧盟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其全球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并不匹配。针对数字网络技术不仅带来新的经济基础,也有可能彻底改变现有的形式、产业,以及服务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变化,欧盟希望通过内外政策来促进产业发展,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指南:2015年欧盟提出《单一数字市场》战略,指导数字产业及相关社会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2018年先后出台《单一数据保护条例》《欧盟产业政策》《欧盟人工智能发展政策》等,从数字经济的不同层面设计发展路径;2019年《人工智能伦理指导》《欧盟5G安全战略》等相继出台,试图推进欧盟在新兴领域的制度设计,乃至引导全球规则发展方向。(www.daowen.com)
同时,欧盟在数字产业中也有很强的竞争和忧患意识,希望成为该产业的全球领军者,而并不是受制于美国和中国,在企业、技术及市场份额上失去自主权,甚至成为外国大企业逐利的竞技场。所以,近年来,欧盟对谷歌、亚马逊等大企业增加调查和限制,对自身网络安全、技术保护等方面的认识也不断上升,对相关领域外来投资也愈发警惕防范。欧盟自身经济体量、科技基础、教育水平、人才积累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欧盟也通过制度设计展示了发展决心和实施路径,这有利于发展数字经济,提高相应软硬件联通水平。当然,欧盟在制度设计和理念哲学中的保守、相对封闭的思维模式,有可能体现在具体的政策上,这有悖于数字产业主张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根本属性,不利于打造适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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