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经验看,发挥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扩中”作用,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在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上的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上的作用。这就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支出责任的同时,在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合理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效率。
(一) 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绩考核制度和机制。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基础上,根本改变经济建设型地方政府现象,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保证最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的基础上,以保护贫弱者为重点,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逐步实现使人人都享有水平大致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建议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尽快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其中,增加其权重,以此强化对公共服务项目的考评,纠正“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的错误倾向。
建立公共服务考评指标体系。具体绩效评估体系应涵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公平、经济和效率、质量和效果、公众参与的原则,应突出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构成、扩大受益覆盖面、强化社会效益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www.daowen.com)
建立严格的公共服务问责制。将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内部激励相联系。在明确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应当把公共服务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严格的问责制,从根本上改变干部考核中把公共服务当成软约束指标的倾向。应加强各级人大对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和约束。
(二) 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规模、比重和结构变化,更深层次地反映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中的主导作用,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在初次分配中的竞争激励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在收入再分配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为此,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应向民营企业及民间组织开放进入门槛较低的且不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公共服务项目,对于民企及民间组织参与扩大上述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应当给予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扩大进入门槛较高并具有较大规模经济特征的公共服务供给,以此加强公共部门内部的竞争;对教育、卫生、医疗等仍需要依靠公共部门来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进一步加强第三方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考核,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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