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其数值测算的最大难题。我国40多年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变,是合理确定中等收入标准的另一个重大难题。从当前文献看,衡量中等收入群体的方法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绝对收入法,比如中国统计局采用家庭年收入9万—45万元作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又比如世界银行采用每人每天10—100美元的购买力平价(PPP法)标准;第二类是相对收入法,比如采用收入中位数的50%—200%作为标准。从本书的实际需求看,两种方法均不合适。绝对收入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人民币的购买力变化差异,尤其是在本书选择不同省份,且时间跨度超过十年作为样本的情况下。同样的工资,十年前与十年后的购买力差异很大,用CPI指数也很难平抑差异。即使在同一年份,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与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相比,等额现金的购买力也差异巨大。相对收入法主要强调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对于我国近年来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减少贫困上的大量财政支出而言,这些支出不仅是在收入分配结构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整体提高了社会最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如果采用相对收入法,容易低估财政支出在这些方面的影响。
本书采用“购买力平价”的方法衡量中等收入群体,即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均支出”为基准线。原因在于: 首先,这一指标既对中等收入有很高的代表性,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不同地区间购买力差异的影响。城镇职工养老金与工资直接挂钩,两者的变化总体保持同样的趋势。其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一种国家通过立法主办,以企业、个人和政府补贴为主要筹资来源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历史发展中面临碎片化、空账、转轨成本等多种问题,但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大型私营企业员工等。进入21世纪以来,相对于其他群体,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群体,工资收入和社会地位相对稳定,这一群体中大多数被看成是中等收入群体或中产者。第三,国家在政策上对养老金十分重视,不仅在资金上每年财政均有预算支持,而且在养老金的水平上,每年都会有所调整。至2018年,全国层面的基本养老金已经连续14年上调,各省市地方基本养老金也每年相应调整一次以上。这使得养老金支出与真实购买力之间有非常高的相关性。因此,这里实际上是采用了按购买力平价的方法计算的收入标准来测算不同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而购买力平价是以各地养老保险金人均支出为标准的。把养老金人均支出作为“购买力平价”的中间收入标准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地区同等货币收入的不同购买力差异,并且从本章后面得出的22个省级行政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标准范围的绝对值和各省份情况看,符合常识,比较容易被接受。(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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