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中关于收入分配的理论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经济学的分配理论。亚当·斯密(1723—1790)1776年在《国富论》中提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可交换价值的源泉,劳动是财富的源泉。[136]大卫·李嘉图(1772—1823)研究了价值的源泉,以及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的决定因素和三者的关系,提出分配应按照边际原则和剩余原则进行,劳动者工资收入是其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其中一部分,工资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劳动者家庭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137]萨伊(1767—1832)1803年提出“三要素论”即劳动、资本和土地都是价值源泉。[138]马歇尔(1842—1924)1890年提出均衡价格理论框架下的分配理论,即劳动在供求均衡时的价格决定了劳动报酬,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劳动的需求价格,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是工人边际增加的产出。[139]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市场价格机制达到最优资源配置时,收入分配将趋于合理,也就是说供给和需求的力量会调节收入分配。[140]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庇古(1877—1959)1920年提出了收入均等化理论,认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141]维弗雷多·帕累托(1848—1923)在庇古的理论基础上分析了效率与福利的关系,提出帕累托改进理论和帕累托最优理论,发现大部分财富是集中在少数人手里。[142]在帕累托定律的基础上,奥地利经济学家洛伦茨(1876—1959)提出了分析收入分配格局的“洛伦茨曲线”,即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最贫到最富的累计人口的百分比对应的累计收入百分比点共同组成的曲线。[143]在洛伦茨曲线模型基础上,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1922年提出用于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成为迄今最重要的考察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指标。[144]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收入分配理论研究重点从国民收入分配转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后,又转向宏观体系的收入分配理论研究。凯恩斯(1936)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为此政府干预收入分配可以促进有效需求的释放,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需要增加富人的赋税和消灭食利阶层。[145]萨缪尔森(1948)[146]分析了税收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影响。在凯恩斯的基础上新剑桥派发展的收入分配理论引进阶级分析法,分析各阶级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作用。库兹涅茨(1954)提出了经济增长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倒U型曲线规律,即收入分配差距随着经济增长先扩大再缩小。[147]发展经济学代表人物刘易斯(1954)提出“二元经济论”,即发展中国家存在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两个部门,工业部门劳动者收入高于农业部门劳动者收入,如果劳动力可以在两个部门间自由流动,收入水平低的农业部门劳动力就会向收入水平较高的工业部门转移。[148]以古斯塔夫·卡塞尔等为代表的瑞典学派收入分配理论的核心是通过国家干预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主张用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主张完善税收体系和利用累进税以及转移性支付来降低过高收入和提高过低收入,同时政府通过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使收入和消费水平通过再分配趋于均等化。[149]阿马蒂亚·森(1997)[150]提出,社会福利水平应该取决于平均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的均等程度,衡量社会福利水平的指数应该把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结合起来。
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主要是在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基础上吸收西方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1818—1883)在吸收批判古典经济学派收入分配理论的同时创立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形成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收入分配理论。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分配方式必然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这使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不断被激化,从而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151]尹恒、龚六堂、邹恒甫(2005)[152]运用内生生产函数和效用函数论证了在一定程度上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之间确实存在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关系。许多学者对我国经济增长进程中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进行了研究和考察,对如何破解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的观点包括: 蔡昉(2013)和周天勇(2010)认为,关键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者收入;李实(2017)和杨宜勇(2007)认为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于良春、张俊双(2013),杨兰品等(2015)认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缩小不合理的行业差距;王小鲁(2007),白晨、顾昕(2016)认为要调整政府支出结构,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李实、赵人伟(1999)认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背后是权利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实现权利和机会的平等涉及财政体制、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153](www.daowen.com)
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主要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遵循按要素分配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所形成的基本的分配格局和基本的分配关系;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调节的过程;政府是再分配的主体,主要手段是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财政转移支付(李太淼,2010)[154]。学术界围绕收入分配不平等原因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影响,以及如何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破解收入分配不平等等问题展开了持续深入的研究,为本书研究中等收入群体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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