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
(1)电子扒手
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 000 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 500 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 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
(2)网上诈骗
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诈骗。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诈骗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
(3)网上黑客攻击
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 与Windows 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入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www.daowen.com)
(4)电脑病毒破坏
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 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 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成为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5)信息污染
正如在工业革命时期存在工业污染,信息时代也有信息污染和信息爆炸问题。大量与问题无关的或失真的信息不是资源而是灾难。美国在线公司每天处理的3 000 万份电子函件中,最多时有三分之一是网上垃圾,占据了很多宝贵的网络资源。加重了互联网的负担,影响了电子支付发送和接收网络信息的效率,更严重的是信息堵塞及其他附带风险也随之增加。
此外,由于技术更新很快,内部雇员和管理人员可能不熟悉电子货币的新技术,不能很有效地使用电子支付业务系统,有时,客户操作不当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如客户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一些个人的信息,罪犯可以由此获得客户的信息,从而使用这些信息从事有关的犯罪活动,银行可能就要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有的客户虽然已经完成了某一交易,但事后反悔否认,而银行的技术措施可能无法证明客户已经完成过该交易,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可能需由银行承担。
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他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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