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网络传输可以大幅减少过去票据在传送上所需花费的时间,节省繁杂的人工成本。
(2)由于票据均保留在银行端,无空白票据遗失的顾虑。
(3)因采用统一票据登记管理,故可防止票据遗失、灭失、伪造,且持票人不必亲自保管。
(4)开票据时即已完成核对印鉴,故不会有签章不符的票据,同时降低不良票据发生率。
(5)可跨区交换,不受地域的限制。
传统票据与现代科技共同孕育了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同传统票据依然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电子票据的性质仍然是一种票据。首先,传统票据的记载事项如出票人、背书人、发票日期等各项要素,在电子票据中也必须记载,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票据;其次,传统票据中的行为在电子票据中依然存在,如出票、背书、票据保证、票据代理等;最后,传统票据的基础理论,如基础关系与原因关系、票据抗辩等同样适用于电子票据。然而,电子票据同现代科技相结合,注定其具有不同于传统票据的特性。
相对于传统票据而言,电子票据同传统票据最主要的区别表现在:(www.daowen.com)
第一,主体及其权利载体。传统纸质票据的权利载体应为纸质票据本身;而在电子票据交易中,电子票据的权利载体是指当事人各方所收到的为完成交易的数据电文信息。
第二,流通范围。传统票据可以自由流通;而目前电子票据的流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第三,形式要件。传统票据与电子票据形式要件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书面形式、原件以及签名问题上。从书面形式上看,传统纸质票据要求适用严格的形式主义规则;而电子票据并非书面形式,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电子票据除了在网上填写应记载事项外,还要填写身份识别码以及进行电子签名。从原件上看,传统票据要求使用票据的原件是为了认证票据信息,维护票据的真实性;而电子票据以电子方式流通,根本无法以原件形式传递。从签名上看,二者也不同。传统票据要求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名;而电子票据只能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我国票据法要求签名必须是当事人的本名;而电子签名并没有要求这一点。
第四,效率和成本。传统票据的付款程序是由收款人通过收款银行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后才发生的,这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造成了交易的低效率及高成本。而电子票据的受益人或被背书人自发送人在网上签发或背书人背书电子票据后,通过E-mail 即可收到票据,从而缩短了在途传递的时间,其付款程序是由发送人启动的,并直接由付款行将资金划入持票人账户的。
第五,风险防控能力。传统纸质票据容易遗失,也容易伪造;而电子票据在进入票据系统后,取得唯一的认证数码,其电子账户以及签发、转让均可实行实名制,票据签发所必备的所有凭证号码(如增值税发票的票号、商品交易合同号等)可实行电子备案,通过全国电子票据的联网查询,能有效辨别票据真伪,造假和克隆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六,受监管程度不同。纸质交易记载方式的监管时效性差,有时候情况反映到监管部门时,风险已经发生了;而电子票据则有利于实时监控,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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