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一种商品,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表现商品价值的能力,即可充当一般等价物,持有货币实际上等于握有相应价值的商品。
一般认为,货币是一种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而用作购买手段和清偿债务的支付工具。这种概念的含义是,货币的主要职能是用于商品交换和支付债务,前提是“普遍可接受性”(General Acceptability)。这种普遍可接受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主要因素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和货币发行主体的信誉。
对电子货币概念的界定,需要达成共识。在英语里有几种关于电子货币的概念,如Ecash,Netcash 等。在国内对电子货币的解释有:
(1)电子货币是指“数字化的货币”,凡付款、取款、通货的使用、融资、存款等与通货有关的信息,全部经过数字化者,便叫电子货币,是货币的抽象概念,是货币支付和实现方式上的新形态;
(2)电子货币是基于一种软件的支付系统,该系统允许使用者使用任何计算机网络通过一台PC 机向其他PC 机或工作站发送电子支付,这种电子支付工具就是电子货币;
(3)电子货币是指银行在电子技术的条件下,把存款通过联网的电子计算机转账系统使其流通,这种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记录和流通的特殊微电子物质就是电子货币;(www.daowen.com)
(4)电子货币是以磁记录或电子信号形式存在于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的记账货币;
(5)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网络通信、电子机具、电子化商业机具为基础,以各种信用卡为介质,以电子信息转账方式实现流通的一种货币流通形式;
(6)根据以上这些观点,有的还把电子货币划分为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广义的概念指用计算机来储存和处理的银行存款;狭义的概念指各种信用卡。
以上这些观点应该说,从不同的角度概括了电子货币的基本特征,都有其合理性。但本书认为,这些观点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这些观点过分地看重了电子货币的物理特性,而忽视了货币的本质属性。
电子货币的准确概念应该定义为:电子货币是一种具有普遍可接受性而用于购买手段和清偿债务的支付工具,是以计算机通信、金融与商业专用电脑和机具等现代化科技为基础,通过电子信息转换形式实现的一种货币流通方式。简言之,它是一种可以用电子处理方式实现商品交易的电子化货币,即货币的电子化,电子流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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