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传统金融业要在电子支付产业链中保持核心地位,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以创新谋发展。而这种创新不仅需要商业银行进行创新,也需要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创新。商业银行既具有创新的动力,又有来自第三方服务机构试图渗透其业务谋利的压力。
传统的金融电子化着重于用信息技术模拟现行手工处理流程来处理银行交易和输出格式的信息,而忽视了银行内部业务活动和流程的改造,使信息技术很难发挥其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的应有作用。实际上,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应该表现在传统业务流程再造和金融产品或服务创新两个方面。传统业务流程再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银行业务处理的电子化、自动化;一个是银行经营方式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前者不仅可以直接降低银行的业务处理成本,还可以提高处理效率;后者打破了传统银行经营受地域限制的状况,扩大了服务的领域。另外,应该看到,与以上两种业务流程再造紧密相关的是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变化。在金融产品或服务创新方面,金融电子化为商业银行提供差异化乃至个性化的产品创造可能。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商业银行可以从传统业务数据中分析出客户的潜在需求,推动产品创新;另一方面,也只有为大部分客户提供了差异化的服务,对大客户、黄金客户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后,银行才能更加具有竞争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对这种差异化产品的创新支持,不仅要体现在客户产品或服务的细分上,还应该体现在不同的分支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差异化的业务产品上,而后者是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过程中应该特别给予考虑的。
(2)推进金融组织结构创新。
金融电子化会改变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从而要求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再造。这样,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将更具柔性,有利于实施扁平化管理模式,既可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又可增强商业银行直接效益的创造力量。(www.daowen.com)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制的创新。
商业银行通过信息技术将各业务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电子支付产业链上的相关主体动态相连,从而能够对各业务部门、各分支行的存贷款、同业拆借、不良资产等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测和跟踪,尤其是对分支机构(行)反常或异常变动的数据信息的监测和跟踪,以达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目的。这种风险管理体制的创新,一则需要商业银行重新建立内部风险监控指标体系,二则要开发和升级相应的风险监控系统。需要注意的是,风险监控系统应该监控电子支付产业其他主体搜集到的相关客户信息。
(4)推进商业银行金融技术再创新。
金融电子化本身可以视为金融技术创新的产物,但它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金融技术的再创新。随着电子支付产业的不断进化,第三方服务结构试图利用其信息技术优势逐步侵吞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如第三章提及的FDC),这也需要商业银行不断研发新的技术,为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奠定技术平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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