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监管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监管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获准认证后,应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核,维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接受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生变化或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未提出重新申请等情况下,认证持证者提出注销的,认证机构予以注销,收回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做宣传。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与监管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意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亦称质量管理体系注册,是指由公正的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评定,并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发布注册名录,向公众证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体系标准,有能力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使社会对企业的产品建立信心。

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它对供方、需方、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具有以下重要意义:①提高供方企业的质量信誉;②促进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③增强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④减少社会重复检验和检查费用;⑤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⑥有利于法规的实施。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特征

(1)由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认证机构进行客观的评价,得出结论,若通过,则颁发认证证书。审核人员要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以确保认证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标准,即GB/T 19001,而不能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即GB/T 19004来进行,更不能依据具体的产品质量标准。

(3)认证过程中的审核是围绕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符合性与满足质量要求和目标方面的有效性来进行。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具体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而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是否具有按规范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能力。

(4)认证合格标志,只能用于宣传,不能将其用于具体的产品上。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程序

1)提出申请

企业按注册认证机构规定的格式向注册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在提交的申请文件中包括:①质量手册,描述企业申请注册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了相应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 9001)的要求,以及有关补充文件的要求(必要时);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产品范围。

注册认证机构收到供方的正式申请书和必要的文件之后60日内,经初审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方。

2)认证机构进行审核

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关键环节,其基本工作程序是:

(1)文件审核。

文件审核的主要对象是申请书的附件,即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及其他说明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材料。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查证质量手册的实际执行情况,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判定是否真正具备满足认证标准的能力。

(3)提出审核报告。

现场审核工作完成后,审核组要编写审核报告,审核报告是现场检查和评价结果的证明文件,并需要经审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签字后报送审核机构。(www.daowen.com)

3)审批与注册发证

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出的审核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经审查若批准通过认证,则认证机构予以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并以注册名录形式向社会公布。若经审查,需要改进后方可批准通过认证,则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需要纠正的问题及完成修正的期限,到期再做必要的复查和评价,证明确实达到了规定的条件后,仍可批准认证并注册发证。经审查,若决定不予批准认证,则由认证机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获准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企业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获准认证后,应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核,维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接受认证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获准认证后的质量管理体系,维持与监督管理内容如下。

1)企业通报

认证合格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中出现较大变化时,需要向认证机构通报,认证机构接到通报后,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督检查措施。

2)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指认证机构对认证合格单位质量维持情况进行监督性现场检查,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通常是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视需要临时安排。

3)认证注销

注销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生变化或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未提出重新申请等情况下,认证持证者提出注销的,认证机构予以注销,收回体系认证证书。

4)认证暂停

认证暂停是指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生不符合认证要求情况时采取的警告措施。认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做宣传。企业在规定期间采取纠正措施满足规定条件后,认证机构撤销认证暂停,否则将撤销认证注册,收回认证合格证书。

5)认证撤销

当获证企业发生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或在认证暂停的规定期限未予整改的,或发生其他构成撤销体系认证资格情况时,认证机构做出撤销认证的决定。企业不服,可提出申诉。撤销认证的企业一年后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6)复评

认证合格有效期满前,如企业愿意继续延长,可向认证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7)重新换证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体系认证标准变更、体系认证范围变更、体系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可按规定重新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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