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指出: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建 造(design-build,DB)、交 钥 匙 工 程(turnkey projects)和 工 程-采 购-建 设(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EPC)三种主要模式。由于turnkey projects和DB模式最本质的特征都在于同一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加以严格的区分,本书主要介绍DB和EPC两种模式。
1.DB模式
DB模式即设计-建造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也就是说,DB模式是一个实体或者联合体以契约或者合同形式,对一个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负责的工程运作方法。DB模式组织结构图如图3-5所示。
该模式中,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总承包商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DB模式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DB模式与传统DBB模式的对比如表3-2所示。
图3-5 DB模式组织结构图
表3-2 DB模式与传统DBB模式对比
1)DB模式的优点
(1)设计和建造团队的协同工作,是项目快速建造成为可能,缩短了项目总工期。
(2)项目各参与方之间更易协调处理,有利于把设计、施工之间的纠纷、矛盾减小,降低索赔事件的发生。
(3)责任单一,从总体上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4)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
2)DB模式的缺点
(1)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的影响。
(3)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4)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3)DB模式的适用范围
DB模式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设计和施工的早期结合,以便能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双方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济性。DB模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EPC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的项目)。
2.EPC模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一个源于美国工程界的固定短语,是指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模式。EPC模式中侧重承包商的全过程参与性,承包商作为除业主外的主要责任方参与整个工程的所有设计、采购及施工阶段。EPC模式组织结构图如图3-6所示。(www.daowen.com)
图3-6 EPC模式组织结构图
采用此模式,在工程项目确定之后,业主只需选定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的实体——交钥匙的承包商,该承包商对设计、施工及项目完工后试运行全部合格的成本负责。项目的供应商与分包商仍需在业主的监督下采取竞标的方式产生。
1)EPC模式的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
(2)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3)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4)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2)EPC模式的缺点
(1)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3)能够承担EPC大型项目的承包商数量较少,竞争性弱。
3)EPC模式的适用范围
EPC模式适合于业主对合同价格和工期具有“高度确定性”,要求承包商全面负责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并承担大多数风险的项目。因此,采用此模式的项目通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阶段,业主应给予投标人充分的资料和时间,使其能够详细审核“业主的要求”,以便全面了解工程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等。
(2)此类工程包含的地下隐蔽工作不能太多,承包商在投标前无法进行勘查的工作区域不能太大,否则承包商无法判定具体工作,无法给出较为准确的报价。
(3)业主有权监督承包商工作,但不能过分干预承包商工作。
(4)合同中的期中支付款应由业主按照合同支付。
EPC模式常用于基础设施工程,如公路、铁路、桥梁、输电线路、发电厂、大坝等,以及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工艺和动力设备的工厂等。
3.DB模式与EPC模式的区别
在国际工程中,权威机构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了专门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其中,DB模式中合同范本对应于FIDIC橙皮书,业主仍需完成初步设计,一般在30%左右;而EPC模式中合同范本对应于FIDIC银皮书,业主完全不提供设计,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后即委托给EPC总承包商,目前在石化、电力等工业项目中大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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