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现状与发展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但更重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情况。邓小平提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6年,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得怎样?这些新型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却几乎看不到关于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公开的、正式的数据。

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现状与发展

(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国问题。农业经营规模问题,是经济学基本概念,也是农业发展的基石,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对于中国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西方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而言两者有重大差别。在农业经济经营规模方面,更多的是根据经济制度与资源条件相结合而派生出来另一个经济问题,这就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在中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但更重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只是这种规模经营并不是无节制地、无条件地从微观角度上只讲农业规模经营,而是强调“适度”,着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中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何进展?中国是世界最古老的文明国家之一,也是世界历史上农业曾经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以不足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新中国的农业对国家建设和发展功不可没。特别是自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在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制度改革后短短几年间,中国8亿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仅几年时间,中国农业飞速发展,全国人民迅速解决了历史上从未解决的吃饭问题,农业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现代化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然而,虽然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农业成就,但终因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农田变小,使拥有农田的经营农户数以亿计,中国农业在小农户生产和大市场需求面前很难有根本性突破。为此,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1990年3月2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论国际形势和经济时就指出,我国发展问题更加严重,“我们要力争在治理整顿中早一点取得适度的发展”,并对“适度”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什么叫适度,适度的要求就是确实保证这十年能够再翻一番”。回顾过去,邓小平讲的国家经济总体适度发展的目标已经实现。邓小平讲到适度发展的要求时,更是不忘农业,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现代化的关键。邓小平说:“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邓小平对中国农业两个飞跃的理论思想,正说明中国不能只考虑农业规模经营的微观问题,还要利用中国经济社会制度优越性,在农业规模经营基础上进一步考虑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只有适度规模经营得到充分发展,才能走出一条与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不同的发展道路。

(2)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情况。邓小平提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6年,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得怎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状况如何?

根据2016年11月17日消息,汪洋副总理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上强调,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力量,需要强化政策扶持,要求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另据《人民日报》2016年11月20日报道,我国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已经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从农业部获悉,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超过了二分之一。目前,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已经超过350万户,经营耕地面积超过3.5亿多亩。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超过了270万家。这些新型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中,从政府或政策层面,全国及其各地都按照农户经营土地(耕地)面积10亩以上作为规模经营标准,农业部门也以此开展推进规模化经营工作,以此为标准进行内部统计(相应统计数据从未公开)。但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却几乎看不到关于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公开的、正式的数据。由于缺乏我国农业规模经营方面的官方统计或固定调查的基础数据,学者们很难从不同学术角度进行全国农业规模经营科学研究,与国外这方面情况相比,确实是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十分突出的一个现实问题。

(3)一个案例:浙江农业规模经营状况。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这里对浙江省农业规模经营状况作一个简要分析。浙江省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连续多年居全国省份第一位,属于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省份之一。2015年,浙江省土地流转有关资料和数据表明,全省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量907.71万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1892.41万亩,户均土地面积2.09亩,实际上全省农村居民住户1210.87万户(即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住户”,国内外研究中也简称为“农户”),这是农村意义上的户口统计数据。如果按照农业户口统计,农户数量则为1154.43万户,而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农户则更少,由此可见,三者间有较大差异。(www.daowen.com)

从农户经营耕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农业部标准统计,浙江省2015年经营耕地面积1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根据农业部上报“规模经营”标准)716.88万户,占承包经营农户总户数的79.1%,经营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统计的耕地面积790.78万亩。以农户经营耕地面积10亩及以上为统计标准和分析依据,得到浙江省及其省内11个地级市“规模经营”农户经营耕地面积的分布(见表6-2)。

表6-2 浙江省“规模经营”农户及其耕地面积占比(2015年)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浙江省农业经营管理处提供的内部统计资料数据整理。
注:按照我国农业部标准,“规模经营”农户是指一年内经营耕地面积等于或超过10亩的农户。

从表6-2数据可以看出,汇总进入全省经营耕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农户数量为16.38万户,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耕地面积总数为790.78万亩,计算得到2015年浙江省“规模经营”面积平均每户48.3亩。进一步按照5个组别分组,经营耕地面积10~30亩的农户占规模经营农户62.1%,但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比仅为20.4%;经营耕地面积30~50亩的农户占比15.1%,耕地占比11.3%;经营耕地50~100亩农户占比11.8%,耕地占比16.9%;经营耕地100~200亩农户占比7.0%,耕地占比19.3%;超过200亩的农户占比4.1%,耕地占比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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