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入
【听一听】 20世纪80年代,我国某科研机构计划购进4000万次/秒大型计算机10台,并与日本某公司正式接触洽谈。在第一轮谈判中,日方报价每台115 万美元,我方掌握的同类产品的国际市场行情为每台112 万美元,为此,我方要求对方就此报价作出解释并压低价格。第二轮谈判开始,日方同意将计算机单价压至110万美元,表示:“我方从为支持中国经济建设和与贵方建立持久的友好贸易关系考虑,决定每台让利5 万美元。”并且重申:“我们很尊重贵方的意见,且不惜工本,将价格降到了不能再降的地步,诸君可以接受这个价格了。”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日方闭口不谈对上述报价的解释,而将谈判纠缠在一个议题之中,即日方已考虑顺应了我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价,如我方再不接受,那么谈判就无法取得圆满的结果。围绕着已经降价这一行为,日方代表大肆鼓舌,千方百计迫使我方动摇进一步谈判的决心。
此时,我方代表如果贸然接受日方的价格方案,那么对方将于其中获得丰厚的利润,谈判对于我方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失败;如果被对方的思路牵着鼻子走,我方代表只是觉得降价的幅度尚不足以让人接受,但又提不出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如果固执己见则有可能导致谈判破裂,我方更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想一想】 日方在谈判中使用的是何种“诡辩术”?(www.daowen.com)
【说一说】 如何应对这种貌似正确的“诡辩术”?
【议一议】 诡辩术最根本的特征是个“虚”字。无论哪种表现形式无不以虚为特征。以虚掩实,若出自无意,则是方法问题;若出自故意,则是个诡辩者。对付诡辩术的最有力的武器是辩证逻辑推理的三原则:客观性、具体性及历史性。
人类活动离不开思维,人类的任何成就都是科学思维的结果。在谈判中,谈判者正确的心理活动、思维能力、思维艺术和思维方法是取得谈判成功的关键。一个成就的谈判者,是谙熟了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有着科学的思维方式并能应用正确的思维方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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