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国家来说,分配格局可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宝塔型。富裕人员很少,大多为不同程度的穷苦人民。解放前的旧中国,可称谓这种情况。第二种是倒宝塔型。大家都很富,只是富裕程度逐步递减,穷人只是极少数,这可能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存在。第三种是橄榄型。极富裕和极贫穷的都只是少数人,而大多数为中产阶层,很富裕,但不是极富。在这三种形态中,我国追求第三种,这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通过各种努力,“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10]。为实现这个目标,除了上述“合理”、“有序”的措施外,还需有下列措施:
一是完善收入再分配制度。由于“市场失灵”和要素局限,在分配中会出现暴富和贫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就需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本质上看,再分配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是政府对“市场失灵”的弥补。怎么弥补?这就需要“以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11]。从富人那里获取税收,资助低收入的劳动群众。通过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差距过大、工农差别悬殊,是当前我国分配中两个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就需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12]。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目标是要解决农民苦、农村穷、农业真落后的“三农”问题。这就需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对农业多予少取的政策,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是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上述第一条措施是“控富”,第二条措施是“补贫”,第三条措施,就是针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怎样使他们成为橄榄型中的“中富”。这就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13]比如,有的人可以通过“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来扩大收入,有的人可以通过“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来增加收入,有的人可以通过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来稳定和扩大收入,等等。
综上所述,应有效利用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路径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有效整合政府规制。也就是说,把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构相关产业政策、收入政策等,建立科学、合理的由政府规制来约束的市场机制。在这种市场机制下,收入分配就会日趋合理,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作者:戎生贤、洪远朋、陶友之,原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注释】
[1]数据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年度统计公报》,1985—2015年,见http://www.stats.gov.cn。本文所引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源于此,不再一一标明。
[2]陈承明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教程》,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3页。
[3]胡鞍钢等:《中国:走向2015年》,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96—97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页。(www.daowen.com)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55页。
[6]同上书,第373页。
[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页。
[8]同上书,第152页。
[9]《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86页。
[10]《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6页。
[11]同上。
[12]同上书,第42页。
[1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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