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剩余劳动不可或缺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剩余劳动不可或缺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存在这种剩余劳动。所以,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剩余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有这种剩余劳动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剩余劳动不可或缺

这是指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关于这种含义的剩余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有比较多的论述。如马克思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为了对偶然事故提供保险,为了保证必要的、同需要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相适应的累进的扩大再生产(从资本主义观点来说叫作积累),就需要一定量的剩余劳动。”(第3卷第925页)“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的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的职能。”(第3卷第992—993页)马克思还说过:“如果我们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只是它们的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第3卷第990页)

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剩余劳动,不仅任何社会都存在,而且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恩格斯曾经说过:“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1]

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剩余劳动,一切社会都有,当然社会主义也有。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存在这种剩余劳动。“在一个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内,使这种剩余劳动能够同一般物质劳动所占用的时间的较显著的缩短结合在一起。”(第3卷第926页)“剩余劳动时间,即使没有资本存在,社会也必须不断地完成这个剩余劳动时间。”(第4卷(Ⅰ)第89页)社会主义为什么必须存在这种剩余劳动呢?

第一,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必须有剩余劳动。马克思说:“即使劳动条件归工人所有,他自己也必须用总产品的一部分补偿这些劳动条件,以便按原有的规模继续再生产或者扩大再生产。”(第4卷(Ⅱ)第388页)(www.daowen.com)

第二,社会主义为了防止和应付意外事故必须设立保险基金。“这种基金是收入中既不作为收入来消费也不一定用作积累基金的唯一部分。它是否事实上用作积累基金,或者只是用来补偿再生产上的短缺,取决于偶然的情况。这也是在剩余价值、剩余产品、从而剩余劳动中,除了用来积累,即用来扩大再生产过程的部分以外,甚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以后,也必须继续存在的唯一部分。”(第3卷第958页)

第三,社会主义为了养活由于年龄关系还不能参加生产的人也必须有剩余劳动。社会主义还存在“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为社会上还不能劳动或已经不能劳动的成员而不断进行的劳动”(第3卷第990页)。

所以,作为超过一定需要量的剩余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有这种剩余劳动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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