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富豪被杀事件与仇富论分析

富豪被杀事件与仇富论分析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事后调查报道称,凶手与李海仓不仅是同乡,而且曾经为好友。这一事件之后复杂的舆论状态还表明,用“仇富”作为框架来理解当时中国社会心态是极其片面的和表层的。因此,只有当共同富裕在未来变成现实的时候,富人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合法性”);并且将此事件与此前的“查税事件”联系起来,认为其折射了中国社会的“仇富心态”。

富豪被杀事件与仇富论分析

2003年1月22日,山西“钢铁大王”李海仓在办公室被枪杀,而凶手冯引亮随后自杀。李海仓是《福布斯》排名第27位的中国富豪,时任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据事后调查报道称,凶手与李海仓不仅是同乡,而且曾经为好友。凶杀原因是凶手试图从李海仓那里获得某些生意上的好处未果。因凶手杀人动机令人费解,在案情尚未明朗之时,官方媒体试图简化报道。不过,李海仓的福布斯富豪和全国性社团领袖的身份还是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洛杉矶时报》关注到这一现象,该报认为从不少网民的言论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网民仇视富人,暴露出社会上对于新兴资本家的矛盾心态。该报援引了某些网民的言论,例如,“这是中国富人思考他们财富来源的时候了。你们掠夺国家资源,你们对待人民像奴隶,你们比新中国成立前的资本家还坏。这就是你们的报应”;“我不知道他如何致富,但多数富人都是靠盗窃人民的财富。我们国家的反腐败之路还很漫长”;“如果不是被逼上绝路,没有人愿意去杀人后再自杀。在今天的社会,谁关心穷人?没有人关心”。不难看出,仅从这几则典型言论得出民间“仇富”心态严重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网民们的情绪,与其说是“仇富”,不如说是“仇腐”;不是仇富,而是忧“不均”。当然,网民们的言论也有非理性、情绪化和以偏概全的一面。但是,公众舆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混杂着理性和非理性的成分意见集合。事实上,网民中也有赞扬李海仓是当地的英雄的,“他从农田里走出来,在工厂里像工人一样受苦受累,直到最后成为大富翁”,有些网民对李被杀害感到不可理解。

这一事件之后复杂的舆论状态还表明,用“仇富”作为框架来理解当时中国社会心态是极其片面的和表层的。历史经验表明,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犯罪率也会随之上升。一些学者在中国的经验研究也证实了这种趋势:全国居民收入差距越大,违法犯罪活动就越多,犯罪率和治安案件发案率就越高;城乡相对差距越大,违法犯罪活动就越多;地区间差距越大,违法犯罪活动也就越多[7]。而中国古代也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治国箴言。事实上,在2003年的时候,无论是数字统计中的贫富差距还是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由于贫富差距而导致的不稳定表征,都已经到了足以让人产生警惕的程度。此外,导致中国贫富差距迅速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市场化过程中的权力腐败,让大多数社会公众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这才是真实的民间心态和声音,绝非想当然的“仇富”一词可以概括。

2003年1月24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文章《一位民营企业家之死》,文章将此事件提升到某种“历史普遍性”的意义上,认为“一位民营企业家之死,折射出一个阶层的生存文本,更值得追思和反思”。文章将李海仓的身份定义为“先富者”(这并不是一个无关宏旨的说法。邓小平所描绘的社会主义道路,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因此,只有当共同富裕在未来变成现实的时候,富人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合法性”);并且将此事件与此前的“查税事件”联系起来,认为其折射了中国社会的“仇富心态”。

当这些先富者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中国社会的走向所产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的时候,对这个阶层的关注也几乎是必然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更多的时候,相当一部分公众其实误读了这个阶层,而这种误读即来自传统观念的延续,也承袭了旧体制下对‘私’字的批判和歧视。事实上,20多年的改革开放并没有全部消除这些因素对中国社会价值取向的深刻影响力。也正因为如此,先富阶层的真实生存状态与他们展现于公众面前的形象相去甚远。去年以来的查税风波折射出的仇富心态,不过是富人真实生存状态的一角。

2003年2月10日,《中国经营报》以相似的“框架”评价了此事,即着力强调了他们是“先富者”(而非与“穷人”对立的“富人”),追诉“查税风暴”给这一阶层造成的伤害,以及对民间“仇富心态”的纵容。

在私营经济日益成为中国经济主导力量的今天,私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已关系到我们的经济建设。漠视“仇富”心态的蔓延,会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增加不稳定因素和动荡隐患。提起财富,人们一方面充满对财富的憧憬;另一方面又在潜意识中把富人与“为富不仁”、“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等观念联系起来。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中,一直存着“均贫富”的思想,杀富济贫也成为历次农民起义最好的借口。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使中国产生了富人阶层,随着贫富悬殊的扩大,社会分化成一个获利的少数和失落的多数。于是当刘晓庆等偷税被逮捕时,“富人纳税”话题愈演愈烈,一时间中国的富人成为众矢之的,“仇富”情节也在公众中无意间滋长开来,偏激起来。当暴富的期望值过高、预期紊乱、“仇富”情结达到严重的扭曲心态时,一些人开始采用流氓暴力的手段来实现自己致富之路。

同时,该文还强调了中国富人财富获取的正当性:

在广大民众眼中,中国的富豪们是在光环下的英雄、是被神化的英雄,中国企业家成长的艰辛之路被忽略了,仿佛他们都是一夜间产生的。与英美存在的许多世袭的财富不同,中国新经济所产生的财富更多是源于自身的艰苦努力和机会的把握。合理的、光明的追求财富是一个民族走向富强应有的心理素质。(www.daowen.com)

然而,这一点却与很多社会公众的感受并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是民间心态究竟是“仇富”还是“仇腐”的关键所在。例如,《兰州晚报》在2003年1月27日发表的评论《仇富与笑贫》则声称《中华工商时报》的观点“李海仓之死折射富人生存状态”以及“仇富”之说十分令人费解。文章虽然承认中国社会存在一定的仇富心态,但是“这种心理的产生原因,主要是因为富人阶层致富过程的不透明。……人们容易因为感到社会不公而产生仇富心理。而相比仇富,笑贫在当前的社会似乎更加普遍”。考虑《兰州晚报》的读者对象阶层和兰州所处的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对比《中华工商时报》与《中国经营报》的读者阶层,这种观点之争显得尤为耐人寻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3年2月12日,温州亿万富翁周祖豹在家门口被一伙凶徒刺杀身亡。这起凶杀案在随后的几年中经历了复杂的司法调查和审判,最终的真相是周祖豹生意上的伙伴买凶所为。但是,急躁的媒体很快找到了这件凶案和李海仓被杀事件的共同点:“富豪被杀”,并且赋予这一事件以同样的框架:“仇富”。例如,《时代潮》杂志(2003年第7期)的一篇文章《富豪遇害与仇富文化》,将“富豪遇害”和“仇富文化”做了看上去很有深度的历史和文化的关联。文章断言:

虽然几起凶案的背景不尽相同,但凶手们都是以妒忌受害者财富所产生的仇恨作为犯罪的心理基础,在“仇富”的作案动机上非常趋近。这些针对富人的暴力事件,不仅仅反映了今日中国贫富问题的复杂和严峻,更折射出社会深层心理结构之中存在的文化阴影。……在潜意识中笼统地把财富视为罪恶象征,奉“劫富济贫”为美德的负面文化则是导致恶性“仇富犯罪”的真正祸首。世界上在文史书籍中用赞美般的口吻描述“劫富济贫”的“英雄”的国家,大概不会很多,但中国就是其中一个。……前面三位富豪的厄运,就是这种“劫富文化”带来的悲剧。

然而文章却忽略了事件本身的偶然性和复杂性,也没有以新闻的社会学眼光去看待此事。李海仓和周祖豹被杀都是与他们有生意上交往的熟人所为,这与不问青红皂白的“仇富”很难等同。同时,这两起凶杀事件之所以被强调被关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们是名人。如果是一般人,这两起凶杀案就会和那些只占据地方报纸的普通版面一角的刑事案件一样,不会有多少读者关注,也不会有多少人在其中寻找那些突出的、社会结构性的意义。哪怕那些凶杀案真正是由邻里之间的“红眼病”而引起。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富人们遭遇凶杀的可能性比普通人更高。更何况,遭遇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富人们的社会交往和利益关系往往是大大超过普通阶层,因此其遭遇各种利益上冲突的可能性将更高,这种冲突的激化自然也可能以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

事实上,富人确实更多地引起媒体的关注,这也意味着他们有更强利益表达能力。2003年3月召开的政协会议,便是一个例证。据媒体报道:“一连11天的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昨天下午在北京开幕,代表中国新兴阶层的民营(私营)企业家,成为中外媒体追逐的焦点人物。”“针对目前社会存在的‘仇富’心态和有私营企业家被杀害事件,有‘中国首富’之称的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呼吁‘努力保护合法民营企业家的财富和安全’。刘永好表示,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民营企业家的负面看法,是与几千年来中国的‘轻商’历史有关,但他相信,在当局确定保护合法非劳动收入的政策后,对民企负面的舆论报道,也会慢慢改变。他说,现在社会有舆论,总认为他们是为富不仁的‘资本家’,反映部分人思想意识没有转变。阎纯德表示,社会上仍有不少人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资本家,忽视企业家对国家的贡献,对富人有仇视的眼光,使民营企业家感到不安全。阎纯德此次专门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要求立法保护私有财产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

而另有新闻报道:“曾被《福布斯》排名为中国首富的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透露,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四川省公安厅厅长特意为他提供了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给予帮助。刘永好自己也起用了一批部队转业的军人做保镖。”

总之,媒体对李海仓等富豪被杀事件的框架是可疑的。至于媒体为何热衷于采用这样的框架,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媒体中反复不断出现的此类事实,无论最终的争论做出何种解释——究竟“仇富”情绪存在与否,都无法阻止一种倾向,即“仇富”被媒体乃至公众日常性地感知为一个新闻框架,将其用来评判新闻事件。除非经过深思熟虑,人们会给出有条理的论证来接受它或拒绝它,否则,它就被简单地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富人”与“穷人”的对立,作为人类几千年来都无法消除的结构性冲突被媒体不断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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