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反击仇富论:普遍性的仇富情绪真的存在吗?

反击仇富论:普遍性的仇富情绪真的存在吗?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仇富论”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当前中国社会的民间存在着比较强烈的“仇富”情绪。其次,“仇富”中的仇字,超出了一般的情绪状态,而具有一种转化为行动的潜在可能性。因此,“仇富”还是一种危险的情绪,抱有“仇富”情绪的人要么自行消化,要么应该由国家来予以化解。在论证其观点的同时,文章也认为将对富人查税举措称为“仇富心态”、“杀富济贫”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反击仇富论:普遍性的仇富情绪真的存在吗?

“仇富论”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当前中国社会的民间存在着比较强烈的“仇富”情绪。评论者们所论证的几大观点:富人不是贫富差距的根源、民间社会妖魔化了富人、要善待富人给富人以尊重,都以民间的“仇富”心态作为其获得证成的一个重要条件。联系到新闻背景“对富豪追税”事件,其目的仍然在于对此项公共政策提出质疑,或许还带有对未来进一步的政策手段的担心。其中的逻辑是: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迎合民间的“仇富”心态,而对“仇富”心态的迎合可能进一步助长这种心态,并导致更坏的后果。

问题在于,“仇富心态”频频出现于此类文章,其本身却未能得到足够的证明,既没有数据的,也很少有实例支持。(在随后的几年中,广州市进行了多次公众对财富态度的调查,都表明在普通公众中间不存在“仇富”情绪。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说明所谓“仇富”,在很大程度上是令人怀疑的说法。)也许,人们可以说它是一种对“社会气候”的直觉和估计。按《沉默的螺旋》一书的作者诺伊尔·纽曼(Noelle-Neumann)的观点,人们普遍具有对“社会气候”的直观感觉,这即是社会舆论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因此,某些评论者们持有对社会气候的特定心理直觉,在一个利益分化因而立场各异的社会中本无可厚非。但是,“仇富”一词因其具有强烈的倾向意味而必须审慎地思考和对待。

“仇富”首先被判定为是一种不正常、不正当的社会风气,它的心理基础是源自人们对富人的嫉妒。而这些富人本不该是嫉妒的对象,因为他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工作或聪明才智而致富。其次,“仇富”中的仇字,超出了一般的情绪状态,而具有一种转化为行动的潜在可能性。它很容易勾起人们“杀富济贫”的社会想象。而这些是与现代法治社会的精神是完全相悖的。因此,“仇富”还是一种危险的情绪,抱有“仇富”情绪的人要么自行消化,要么应该由国家来予以化解。更重要的是,在相关的评论中,仇富成了一个没有主体的“污名”。这些文章无法指出究竟是“谁”、“哪个阶层”在仇富,以及为什么仇富,但是,通过其一系列的论证,评论试图让这个污名“具体化”,它最后变成,如果谁支持对富人收更高的税,那么谁就是“仇富”者。

随后,对上述评论文章的观点,有评论者做出了尖锐的回应。社会上是否存在“仇富”情绪?《西安日报》2002年9月18日发表署名为商子雍的文章《与“仇富”无涉》。文章写道:

对“仇富情绪愈演愈烈,已经到了需要纠偏的时候”这样一种说法,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苟同。

不错,在中国实行“穷过渡”的那么一个历史时期里,“富则修”的谬论曾甚嚣尘上。但就是在那样的恶劣环境之中,中国老百姓对富裕生活渴望也从来不曾泯灭——也就是在当时,不是还有一个“穷则思变”的口号吗?我想,这绝不会是让老百姓越变越穷吧?正是因为此,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宏言谠论,以及由他主持制定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才能够得到中国人民的由衷拥护。20多年过去了,如今,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比起往昔普遍有了不小的提高;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家业超过百万、千万,甚或资产数以亿计的富人。对中国社会的这种巨大进步,只要不是存有偏见甚或心怀叵测,怕是没有谁会不打心眼儿里感到高兴。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民谚“出头椽子先烂”、“人怕出名猪怕壮”所针对的,不仅仅是才能,而且也是财富上的出类拔萃者。历史积淀所致,在那些目前尚无法置身于富人行列的中国老百姓之中,时断时续、或轻或重地产生诸如嫉妒、眼红之类的情绪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当然,对这种情绪不注意克服,听任其发展并终于恶性膨胀以后,是会导致那种有害于社会的“仇富”思潮出现,但中国眼下的现实却远非如此,好像还用不着谁心急如焚地跑出来“纠偏”。

更何况,对富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嫉妒、眼红,固然是一种不够健康的情绪,理应加以克服,但中国老百姓对目前社会财富分配上的某些不公、对贫富差距过大的强烈不满,以及对用蝇营狗苟手段攫取财富的那些富人的憎恨,则是一种正义的情绪,必须大加张扬。《必须警惕仇富情绪》的作者称:“现在,社会舆论将财富根源妖魔化,说其不是偷税就是走私。”且不说这种所谓的“妖魔化”多少有点儿子虚乌有,我只是要问:现实生活中究竟有没有靠偷税、走私发财的富人,如果有,如果还不是一个两个,社会舆论又该不该对他们予以抨击呢?我想,对以上两问,怕是没有谁个敢做出否定的回答。既然如此,刘晓庆因偷税被逮捕后抨击她的声浪就是在强烈宣示着社会正义,这只会有助于我们的社会走向规范和健康,又怎么能成为莫须有的愈演愈烈的“仇富”情绪的根源呢?(www.daowen.com)

至于文章作者的另一种忧虑:“如果让富人人人自危,谁去追逐财富和创造财富。还有更危险的问题,我们的周边正在吸引投资,难道要逼迫我们并不富裕的资产流向境外吗?”在我看来,这多少有点儿杞人忧天。首先,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出现因对坏人的法律制裁和舆论抨击而使好人大感自危这样一种情况。另外,资产外逃的事倒是常从媒体上得知,但干此等坏事的恰恰是一伙贪官污吏和不法商人。怎么样,莫非为了让这些人把非法所得积累的资产留在中国大地上,我们就必须放弃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和舆论抨击的权利!“仇”此等“富”何偏之有?

另一位作者易宪容是著名经济学家,他的文章《重在建立个人自觉的纳税制度》发表在香港的《大公报》上,不过被内地多家网络媒体转载。该文重点从制度建设上讨论了税收问题,倡议建立个人自觉的纳税制度。在论证其观点的同时,文章也认为将对富人查税举措称为“仇富心态”、“杀富济贫”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作者认为,任何市场经济都是法制经济,无论是贫者还是富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既然富人不遵守该社会设定的法律与秩序,那么就必须受到社会惩罚。富人逃税避税岂有不严查之理?而严查富人逃税并不在于活动之本身,而在于告诉社会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否则市场经济就难以为继。

但作者也提出了税收政策调整的局限性。他认为,我们必须认清楚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是由市场方式造成的,还是由非市场方式导致的。如果是市场方式造成的,那么税收可以达到某种程度上财富分配的调整。但是通过市场的调整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够依法而为,总会有一些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因此对违规者绳之以法也是十分自然;如果是非市场导致的,那这样的两极分化光靠税收方式来调整对社会大众来说是十分不公平了。

而税收政策的局限性,恰恰在于非市场力量所产生的贫富悬殊效应。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财富的两极分化也越来越严重。作者给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切身感受作为例证:“远不多论,看看人们身边所发生的事情,一定会让世人惊呆不已。最近北京国际车展,八百多万元一辆车照卖不误。四万元一平方米房子购买者同样是车水马龙,没有预约连见都不可一见。但是,人们又可否知道,中国还有多少人处在生活的温饱线上呢?莫说是边远的农村,就是我们住处边的建筑工地上的民工,每餐都是过着啃一个馒头,嚼着一点盐菜之生活。他们要工作多少辈子才可以购买那样一辆车、那样一套房呢?”易宪容认为,这种严重的两极分化多数不是市场因素的结果,而是非市场因素使然。更本质地说,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计划之权力的不断释放的结果。不少靠近这些权力之人也就在这种权力的释放过程变成了富豪。先是利用价格双轨制、外贸进出口,然后炒卖房地产、进入股市,由此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富豪。这些由非市场方式获得的财富,莫说人天生就有避税之动机,即使他们完全诚信,他们也不敢到税务部门报税,否则不是自投罗网吗?可以说,中国的富豪之所以不愿纳税,其收入来源本身就问题多端。这些非市场化收入,他们根本就不敢拿到台面上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指望他们自愿纳税是不可能的。

易宪容的文章切中要害,不仅讨论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也涉及政策的有效性,以及造成政策可能失效的制度性、结构性的原因,即不少富人的财富获取是借助市场化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而得的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使其不敢公开其财富,更难得按照规定去缴税。事实上,他们是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如果以此思路来看待仇富舆论,不难看出,在同一个“仇富论”的声音之背后,也许有非常复杂的动机成分。既有对中国这样一个好不容易走出“大锅饭”体制的社会走回头路的善意担忧,也有利益集团运用舆论保护自己利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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