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偷税案见诸报道之后,马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分析当时的文本,可以发现一个议题转换的轨迹:起初,主流的言论倾向“就事论事”,主要是评价和分析当前税收制度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比如,“由于我国的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公款私款时常界定不清,名义为公的东西往往实为私用,以此避税与逃税并不困难”[1];“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应纳税人,单靠税务部门,要查清查彻底,的确难。既然如此,何不借鉴人家好的经验和做法,让公众人物的税单借助传媒透明起来呢?这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2];“对一些私营企业主来说,家人买瓶洗发水都能在企业报账;自己家里的东西,都算做可以折旧的企业固定资产。而那些善于资本运营的人物,往往也有实业,他们家里所用和企业资产不分。税务机关知道了也没办法”[3];“我国私有财产保护意识的不足,使得市场主体缺乏纳税意愿。纳税目的和使用财产的目的,本质上应该是一致的。当纳税的目的和使用财产的目的相背离时,人们的纳税积极性不高也是必然的了”[4]。
但随着讨论的升温,部分意见从税收问题延伸向另一些重要而且有密切相关性的社会问题,即贫富差距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社会稳定问题。有人指出:“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对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高收入阶层而言,相当一部分积累下来的财富来自游离于社会监管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掺杂着浓重的冒险家和暴发户的味道。”如果我们任“为富不税”的现象泛滥下去,社会公正与公平就将受到日甚一日的严峻挑衅,积累财富所必须遵守的公众道德和社会法律就会遭到更多的背叛[5]。(www.daowen.com)
在这样的语境下,“仇富论”出现了。根据《中国税务报》一篇提供了传媒观点摘录的文章[6],一些传媒文章开始担忧社会舆论“把税收征管变成一种仇富运动”,提出“应该给财富一点空间,给历史一点尊重。穷人与富人是在一条船上,制度应该为穷人和富人共同而设”。一些人指出:“对于‘富人’的评价,决不要引申到反对富裕本身。我们的目标还是要使国民更加富裕,使社会上的多数人能够达到国际上的中等富裕水平,这一点已为各国经验证明是完全可行的。”“公众高度关注富豪纳税,是因为担心税法操作中的不公平。但是,我们应该防止‘奖懒罚勤’的过度平均主义思想倾向,防止出现‘让民营企业家人人自危’的另一个极端。大众不能看到民营企业家企业资产有上千万元,就感叹,他什么时候才能吃光花完?要知道,这账面上的上千万元资产,可能养着上千人。”“不要紧抓‘富人’的种种过错不放,从致富体制上进行根本的改革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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