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平与效率:如何平衡底线和上限?

公平与效率:如何平衡底线和上限?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研究,迄今为止汗牛充栋。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效率的最高上限。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再次激起学者、媒体、普通公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效率意味着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产出的收益状态。那么,到底,公平的底线在哪里?在现阶段,笔者更强调起点公平和操作的公平,也就是说,公平是要有底线的。

公平与效率:如何平衡底线和上限?

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研究,迄今为止汗牛充栋。不断有人强调必须牺牲公平以维护效率,也不断有人坚持公平与效率是一致的。党和政府指导改革开放的战略思想经历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公平与效率”的新组合三个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可以看出,从效率优先到注重公平,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发生了重要改变,这种转变更多的来自对现实情况的把握和对现实中积累和发展着的社会矛盾的认识。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效率的最高上限。

《法制晚报》在2010年年底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新闻晨报》、《法制晚报》、《成都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十大平面媒体的社论或者评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共计2 627篇,“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受关注度排名第六。该报对这些社论或评论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名词和动词解读,得出结论:如何使收入分配始终处于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是媒体评论的又一焦点。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再次激起学者、媒体、普通公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30多年来,改革基本方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看来,“效率优先”成绩十分出色,而另一个目标公平却越来越远离了我们。效率意味着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产出的收益状态。效率的提高意味着资源的优化配置、财富的增加。公平作为一种价值目标,是人类的价值追求之一,不同的人对公平有不同的诠释。有人曾举例对公平的多种理解,兄弟两人分蛋糕,有多种分法可以考虑且都不失公平。两人平分——从人头标准看是公平的;哥哥多分,弟弟少分——从年龄标准看是公平的;谁更饿谁多分——从需要的标准看是公平的;谁先看到谁多分——从先来后到的标准看是公平[7]。那么,到底,公平的底线在哪里?事物发展一般分为起始、运行、结果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就存在起点公平、操作公平、结果公平。在现阶段,笔者更强调起点公平和操作的公平,也就是说,公平是要有底线的。公平的底线是强调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社会主体所享有的公平的参与机会、公平的参与权利以及操作程序上的平等,即制度、规则、机会、权利等的平等。经济学中有个著名的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所有参与者利益得到权衡之后,总能找到综合结果最优方案。国家应该在宏观上力争使参与社会活动的每个人处于平等的地位制定规则,以保障参与中的每个人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法律、法规、政策等形式保证每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展示自己的才能。

如果公平的底线得以保证,公平竞争带来的收入差距就能够为人们所接受。适当的收入差距就能够奖勤罚懒、鼓励创新,进而能够增进社会经济效率。在很多情况下,收入差距不仅取决于能力、素质和机会,也取决于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所在的单位、所属的社会阶层。如果这种由于岗位差别、职业分工、社会阶层而产生的收入差距,能够通过顺畅的社会流动得到平衡,即收入较低者或其下一代经过努力也能够进入高收入阶层。那么,这样的收入和社会阶层差别就会激励人们不断改善和积累人力资本,从而促进整个社会人力资本结构的改善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我们来考察一下陆学艺等人的研究:中国代际流动率指标在1980年之前是41.4%,上升流动率是32.4%,不流动率是58.6%;而在1980年之后,代际总流动率达到54%,比1980年前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上升流动率40.9%,就是说有四成的子女实现了比父辈所处阶层上升的社会流动。测量社会流动另外一个指标是代内流动率。1979年以前,从前职到现职的总流动率只有13.3%;而20世纪80年代的总流动率为30.3%;1990年到2001年为54.2%。这些数据表明,改革开放前86.7%的社会人员往往是在一个职位上长期工作,很少流动。而改革开放以后,流动性大幅增加;从1949年至1979年,从前职到现职实现向上升迁的流动率只有7.4%;到了1980年到1989年阶段,向上升迁的流动率提高到18.2%;从1990年到2001年,代内向上升迁的流动率更是进一步提高到30.5%[8]。以上研究成果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在2001年以前的一段时期内,起点和过程公平得到了较好的体现,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差距可以通过较为顺畅的流通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但是从现阶段来看,起点和过程的不公非常严重(楼继伟,2006),这就使中国目前的增长是排斥性而不是包容性增长,增长越快,就越不公平。利益是流向少部分人的,大部分人获不到利益(郑永年,2010)。起点的不公主要表现在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徙的机会等的不公平。2009年3月,“罗彩霞事件”引人注目,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人罗彩霞,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身份证被盗用造成2009年本该毕业的她无法毕业,成为新闻热议的话题。2004年高考后,她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录取。罗彩霞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王佳俊顺利毕业。而本应2009年毕业的罗彩霞却不得不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高考在现阶段几乎成为寒门弟子实现社会上升的唯一通道,而权力似乎在这一本来制度森严的考试中畅通无阻,普通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严峻挑战。而“罗彩霞事件”绝非一个偶然的个案,近年来,此类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教育部也一再发出通知要求杜绝和严惩此类事件。(www.daowen.com)

过程不公主要表现在垄断企业职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收入过高,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实行区别对待的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低价处置资产,利用内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股票获取暴利,通过征地剥夺农民权益,通过关系或贿赂低价获得国有土地,以及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障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研究表明,按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工资的4.7倍;按细分行业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9]。在这种情况下,与此相关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此起彼伏。如“吉林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10]。2011年年初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更是出现了“民工荒”。“招工难”的本质是企业利润在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一种畸形社会财富分配方式的直接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和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共同完成一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全国调查,结果发现:新生代农民工2009年家庭平均收入为34 050元,平均月收入1 728元,低收入工作已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11]

由于缺乏底线的公平,效率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张力也会超越可控制的极限。要实现效率的持续提高,必须使所有参与者具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共同遵守“游戏”规则,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追求和产生的效率才是真正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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