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翻译商贸法律文本有效措施

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翻译商贸法律文本有效措施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准确理解被翻译原文所包含的含义,是翻译者准确翻译法律原文、为商贸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法律依据的重要前提。而法律条文中包含的拉丁文及古英语是翻译者们理解的“重灾区”,因此负责翻译商务性法律文件的相关工作者必须率先掌握在商务类法律条文中常用的拉丁文词汇及古英语词汇。

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翻译商贸法律文本有效措施

(一)掌握商贸法律条文中常用拉丁文词汇及古英语词汇的含义,为准确翻译商贸法律条文提供前提条件。准确理解被翻译原文所包含的含义,是翻译者准确翻译法律原文、为商贸活动的参与者提供法律依据的重要前提。而法律条文中包含的拉丁文及古英语是翻译者们理解的“重灾区”,因此负责翻译商务性法律文件的相关工作者必须率先掌握在商务类法律条文中常用的拉丁文词汇及古英语词汇。

(二)在翻译的过程中,充分了解与翻译内容相关的具体法律语境。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相同的法律术语在不同国家的法律条文中表达的含义同样具有很大的区别。举例来说,按照我们中国的法律,需要以盗窃罪处置的人指的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大量公共财物及他人私有财产的人或是多次做出过盗窃行为的人;而按照西方的法律,需要以盗窃罪论处的犯人是企图永远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之人。在翻译法律条文的过程中,翻译者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同法律语境下相同法律词汇的不同含义,从而确保翻译信息对等。

(三)在翻译法律长句的过程中,注重英语和汉语在内容表现形式的差异,根据目的语的表达习惯对法律原文中的语序进行调整,从而保证翻译出的长句能和文本原句实现对等。具体来说,英语使用者通常会通过语句的变化及连接关系来表明上下文的关系,而中国人往往通过语句所表达的意思来表明上下文之间的关系,对语句外在形式上的连接并不看重。这种表达形式上的差异是中西方商贸经营者阅读其他国家商贸规定的一个重要阻碍。因此在翻译法律语句的过程中,翻译者必须充分考虑到中西方表达习惯对译文受众阅读体验的影响,根据目的语使用者的阅读习惯适当地对需要翻译的语句进行调整,进而保证被翻译原句及其译文的对等。需要强调的是,与其他英语文件相比,法律类英语文件更注重逻辑性和严谨性,因此在翻译法律长句时,翻译者不光要根据目的语阅读者的阅读习惯积极调整语句的顺序,还要在翻译的过程中保证语句的逻辑性和严谨性。(www.daowen.com)

(四)在翻译法律词汇的过程中,抓住法律文件词汇的特殊性,对不同类型的法律词汇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进而保证未翻译的词汇与翻译后的词汇实现对等。具体来说,法律条文中包含有大量的古英语词汇、拉丁文、行业专用术语以及适用于正式场合的部分词汇,针对这些具有特殊性的词汇,翻译人员应采取针对性的翻译策略进行翻译,从而保证译后词汇与未翻译词汇的相互对应。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特殊词汇的特性,翻译者可将需要翻译的词汇划分成等同词汇、部分等同词汇以及不等同词汇。其中所谓的等同词汇指的是,在英语语境和汉语语境中含义完全相同的词汇;部分等同词汇指的是,在英语语境和汉语语境中含义不同,但含义有相似之处的词语;而不等同词汇指的是,在中文语境和英文语境中含义相差巨大的词语。由于这三类词语在中西方语境中的对应关系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翻译这三种词汇时,翻译者应当选取不同的翻译方法进行翻译,从而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具体来说,如果需要翻译者翻译的是无论在中文语境中还是在英文语境中都象征相同含义的等同词汇,那么在翻译的过程中,翻译者必须重视这类词汇的严肃性及权威性,保证翻译出来的词汇在形式和含义等各个方面都与译后词汇保持一致,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主观意识对词汇对等关系的不利影响。反之,如果翻译者翻译的是在中文语境及英文语境中含义不同的词汇,那么翻译者在实践“保证译文忠于原文”这一翻译原则时,必须充分考虑中西方文化对被翻译词汇的影响,使用意译的方式对需要翻译的内容进行翻译,最大限度地做到“形不似而神似”,满足以法律条文为硬性贸易规范的国际贸易参与者充分理解法律条文信息的要求。如果需要翻译者翻译的术语在中文语境和英文语境中的含义相差巨大,则翻译人员应在原词义的基础上适当地增加一些字眼,从而扩大词语的外延,保证翻译后的法律词汇能被目的语使用者所接受。

总而言之,翻译者想要通过翻译保证用英语或汉语写成的商贸规定能被目的语使用者接受或了解就必须做到:掌握本国及其他国家的商贸法律知识,保证自己对未翻译原文的理解符合事实;了解中西方两国的文化差异以及法律性词汇的特殊性,通过发挥翻译人员的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文化差异对翻译信息对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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