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在厦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临夏市围绕特色农产品、来料加工品、民族特色工艺品、民族特色食品、日常生活用品等具有较强需求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在镇、村设立“扶贫车间”,让留守妇女、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为了保证“扶贫车间”的就业扶贫效果,临夏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关于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用于指导“扶贫车间”建设工作。
1.“扶贫车间”设定原则
临夏市将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作为建设“扶贫车间”的首要任务。具体设定原则如下:(1)坚持产业带动就业原则。临夏市“扶贫车间”的建设,坚持依托乡村产业发展,大力扶持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手工艺品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就业。(2)坚持居家就业原则。临夏市按照方便组织留守妇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将一些简单的生产环节引向农村,在镇、村设立厂房式“扶贫车间”,让留守妇女、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3)坚持脱贫优先原则。临夏市的“扶贫车间”,将发展底子薄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就业扶贫的对象,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并优先为其提供“扶贫车间”的岗位,签订用工协议,使其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实现就业脱贫、劳动致富。
为了体现“扶贫车间”坚持脱贫优先的原则,临夏市在进行“扶贫车间”的认定时,将认定工作与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牢牢挂钩,出台了“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具体规定。临夏市要求,吸纳临夏市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名以上(含10名)或满足用工总数中20%以上是贫困劳动力,并与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且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加工车间,才可以向人社部门提出“扶贫车间”的认定申请,再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农牧、工信、扶贫等部门进行认定。同时,被认定为东西协作“扶贫车间”,注入东西协作资金的企业每年要向注资地村委会按注入资金3%的标准分红,分红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改善生活。临夏市对“扶贫车间”认定规定的出台,对“扶贫车间”真正发挥扶贫功能,聚焦贫困人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金融和财政优惠助力“扶贫车间”发展
为了促进“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真正发挥扶贫功能,临夏市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促进“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于吸纳贫困劳动力的数量和比例满足“扶贫车间”的认定要求的企业,临夏市优先将小微企业贷款、市级扶贫资金、合作社补助资金提供给“扶贫车间”。除此之外,临夏市还出台了大量的财政奖补政策促进“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临夏市规定,“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属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度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且,临夏市鼓励“扶贫车间”对吸纳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凡是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扶贫车间”,临夏市给予每人每月1600元的补助,最多持续补助3个月。临夏市出台的这些扶持政策,对“扶贫车间”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3.建设多种类型“扶贫车间”
临夏市按照“有成熟的企业、有成熟的产品、有成熟的市场”的建设条件,鼓励和引导全市产品销路广、市场份额大、管理经营好的工业企业充分结合自身状况和各村实际,通过“企业+农户”等模式,积极探索建设厂房式、居家式“扶贫车间”。同时,鼓励村集体发挥带动作用,探索建设合作社式“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在本村就业。临夏市大力建设的“扶贫车间”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厂房式“扶贫车间”。临夏市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依托现已成熟的企业,在镇、村创办分厂、加工车间或在企业内部另辟厂房、车间,引导和吸纳周边村的贫困劳动力从事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制造等工作。临夏市最主要的“扶贫车间”就是这种厂房式的“扶贫车间”。
(2)居家式“扶贫车间”。临夏市围绕市内砖雕、木雕、布鞋加工、手工艺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在闲置的农家庭院、民居民宅设置分散加工点,引导和鼓励周边村的贫困劳动力参与生产,把“家”变成“扶贫车间”。当前,临夏市一些依靠手工技艺进行产品生产的“扶贫车间”就采取了这种模式。
(3)合作社式“扶贫车间”。临夏市依托“三变”改革,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带头、示范作用,采取“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引导村资金、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建设合作社式的“扶贫车间”。对贫困户来说,除年终领取保底金和分红外,有劳动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还可以到合作社务工增加收入。临夏市折桥镇大庄村的志强食用菌合作社,就是合作社式“扶贫车间”的典型代表。
4.多举措保障“扶贫车间”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扶贫车间”的建设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因此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临夏市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车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落实,并对全市各部门、各镇政府进行了清晰的职责划分(见表7-5),从而落实了各行政主体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形成强大合力,保障“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www.daowen.com)
表7-5 临夏市建设“扶贫车间”的各部门职责分工表
续表
(数据来源:临夏市人社局)
(2)强化资金保障。“扶贫车间”的顺利建设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为此,临夏市积极利用厦门市政府的财政援助进行建设。根据表7-6可知,临夏市的“扶贫车间”除城郊镇堡子村的“玉翠工艺品加工扶贫车间”外,其余“扶贫车间”均是由厦门市政府出资援建的。[1]这充分反映出厦门市在临夏市“扶贫车间”的建设过程中给予了非常大的资金扶持,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临夏市减轻了财政压力。
表7-6 临夏市“扶贫车间”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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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临夏市人社局)
(3)强化宣传推广。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村留守贫困劳动力加入“扶贫车间”,必须做好“扶贫车间”的宣传推广工作。一方面,临夏市从贫困劳动力中充分挖掘依靠“扶贫车间”成功实现就业脱贫的典型案例,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标语、宣传牌等媒介积极宣传推广。另一方面,临夏市各乡镇政府和相关的帮扶单位经常派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做工作,积极向留守贫困劳动力宣传“扶贫车间”的脱贫效果,大力引导和帮助他们去“扶贫车间”就业,并优先为其安排工作岗位。
(4)强化监督检查。除了强化宣传推广之外,为了使“扶贫车间” 向贫困劳动力提供长期稳定的就业岗位,还需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此,临夏市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车间”的认定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逐级报送,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使“扶贫车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对“扶贫车间”建设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保障“扶贫车间”的脱贫效果。结合表7-6的统计数据可知,从吸纳就业的情况来看,临夏市制定的“扶贫车间”必须吸纳一定人数或一定比例贫困劳动力的规定起到了很好的政策效果。截至2018年,19家被认定的“扶贫车间”共吸纳贫困劳动力260人,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带动作用非常明显。而且“扶贫车间”中工人的人均月收入普遍在1700元以上,给贫困劳动力的持久长效脱贫提供了充分的保证。从生产经营情况来看,临夏市“扶贫车间”在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经营的规范性,所有“扶贫车间”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为留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脱贫上了一把牢固的保险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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