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下发后,临夏市根据文件精神,组织各镇分村开展了2014年和2015年度脱贫户“12345” 认定程序[3],完成了家庭情况核查、村民小组初评、村“两委”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乡镇核查、村镇公示等工作,并抽调市上相关行业部门干部和镇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等,组成4个验收组按照户籍7项指标(见表4-10)和村级13项指标(见表4-11),对全市2014年、2015年脱贫户开展了市级验收,对全市20个贫困村开展了脱贫出列自评。
表4-10 贫困户退出评估指标
(资料来源:临夏市扶贫办内部资料)
表4-11 贫困村退出评估指标
续表(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临夏市扶贫办内部资料)
2016年9月,中共临夏市根据实事求是、分级负责、规范操作、正向激励的基本原则,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新的程序标准要求开展此后年度的脱贫人口验收工作。该《办法》中规定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三部分11项指标(见表4-12),即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验收工作中,临夏市脱贫攻坚小组严格根据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逐户验收,并安排教育、卫计、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部门认定,组织镇村按照程序规定,做好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认定程序。
表4-12 临夏市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
(资料来源:临夏市扶贫办内部资料)
① 2016年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指标明确指出财产净收入不包括“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分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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